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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都市 > 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_作者:桃花露(373)
老陆家屋子不大,炕占了大半,炕前就不多宽敞。六七个大人孩子根本坐不下,所以孩子挤在一起,大人也紧挨着。
林菀瞥了王芳芳一眼,她一副怕挤着挂儿和明瑞的样子,大半个身子倒是挤着陆正琦。而陆正琦似乎一无所觉,只管和小明光、陆正霆说话。
“咱们可好些日子没一起吃饭了!”陆心莲提高声音,得意地瞅了林菀一眼,“我四哥有正经工作,现在可是公社干事。咱们家,以后就越来越好啦。”
她一边说话,一边扯着脖子上的新纱巾。这条红色的纱巾是陆正琦送给她的新年礼物,表扬她这段时间乖乖的。她特别得意,几次大声说话想引起林菀注意让她看看。可惜,她喊破喉咙林菀对她也没那个意思,不就是戴条红色纱巾么,谩说大晚上灯光昏暗看不清,就是白天你带条彩虹她也没感觉啊。
林菀的注意力都在王芳芳身上,女人是有直觉的,一点不对劲就能感觉出来。王芳芳算她的徒弟,吃饭的话按理说应该坐在自己旁边,再不济挨着陆大嫂也行。可她,非要挤在陆正琦身边,这就有些说不过去,陆正琦怎么也是她室友的对象,她不知道避嫌的么?
她本来对王芳芳印象不错,吃苦耐劳,学东西认真扎实,在医务室也任劳任怨,不像李金玲那么能挑剔、拈轻怕重。林菀是想好好培养她当助手的,不太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对着陆正琦使劲了。
难不成除了自己改变剧情,其他人还是奔着狗血小言的套路去的?
客观来说,陆正琦有资本,长得英俊有型,对外敢冲敢闯,对身边人亲切温和,如果不是被迫回乡,他在外面会有发展前途的。
女知青不会随便嫁给乡下人,但是男知青或者陆正琦这样的,还是很有可能的。
她问王芳芳,“李金玲和江知青都回家过年了?”
王芳芳左边胳膊一直都挤在陆正琦身上,心里突突直跳,饭都没心思吃。听见林菀问她,她立刻抬起头来,“是的林大夫。”随即她面色一片低落,垂眼戳着碗里的一块白菜,喏喏道:“我、其实我也应该回去的,出来这么久,也、想家的。只是……路费太贵了,而且家里也、也没有我的口粮。”
她这样说着眼圈都红了,几乎要落下泪来。
陆正琦道:“下乡的知青基本都困难,回去和不回去的也对半,没什么好难过的。争取明年回去也一样。”
王芳芳点点头,飞快地抬手擦了擦眼睛,然后低头吃饭,不敢看林菀,倒是悄悄地离陆正琦远了一点。
林菀淡淡道:“辛苦了。我听说以后下乡的学生更多,还会成为政策,中学毕业就要下乡。到时候知青多了会盖知青点,你们也就不会孤单。”
一开始大队觉得知青来住个一年半载的就要回去,而知青们也觉得三个月半年的就能回城,都没有长居的打算。
过了年,下乡成为常态,他们就得适应了。
王芳芳一听脸色都白了,这和她打听来的消息如出一辙,看来扎根农村是板上钉钉的,不是随口说说的。
陆心莲看她不理睬自己,就给陆老太太嘟嘴。
陆老太太咳嗽了一声,道:“心莲也老大不小了,你们当哥哥嫂子的,是不是得给她安排个工作?”
林菀只当没听见,并不理睬,陆大嫂二嫂没那个本事,知道不是说给自己听,更不接腔。
陆正琦道:“娘,现在大队不缺老师,公社也不缺,心莲得先在家里呆两年。等她大一些,我也稳定,到时候给她看看。”
现在陆心莲还小,他又刚转正,没那个本事给她安排。再者,他答应要先把江映月安排到公社去的。
陆心莲立刻不乐意了,自从四哥心里偏向江映月,她就气得要命,把江映月视为了眼中刺,已经取代林菀最讨厌人的地位了。
可惜江映月比她有脑子,既能让陆正琦站在她那边,还能让陆正琦觉得她为老太太和陆心莲好。
陆心莲:“那大夫呢?大队、公社不是要扩招大夫吗?”
陆正琦还真帮她了解过,“公社大夫要有五年的赤脚大夫经历,特别优秀的除外。”他看了林菀一眼,那意思她这样的除外,“大队大夫医务室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