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度笃信,先生是适合当军人的。做了军人的先生,他身上的这些特性许是会更加明显。然而先生道,效忠国家,与他毫无“狗屁关系”,他只要“活得自在舒服”,别的一概不管,我便作罢了。
本家对先生的流氓事业十分不满,本不想将父亲的遗产交给他,但因他是长子,而我则毫无持家之力,只得无奈如此。父亲的境况,与其说是家业小,不如说是十分贫困,因此他们对我们一家都不太重视,而且本家也不愿让先生回到那里去,才索性让我们俩分了家,独立出来。
前面说过,如此轻柔的“慕”字用在先生身上,却并非不妥。若不去看先生的眼睛,他确实是好看的——若他只是静在原地不动的话。先生是留长发的,作为男子来说极为少见,但他那样并不让人觉得不适。先生的发及肩,稍稍过了肩头,印象中是到锁骨一处,平常便由我梳理,扎在低处。先生是不会自己动手的。先生的长发,不突兀,也不阴柔,只是自然的好看而已。“旧时的男子也是长发。”先生只以这一句去驳本家人的一些非议。
分家之后,先生要养的人从我一个,增至了弟妹三个,又是即将成年,因此打打杀杀的日子是过不下去了,再闹,就会闹到大佬们那里去,被当作威胁,挨枪子。于是先生便从了药店老板的建议,转去做生意。父亲也是个商人,青年时赚了一笔,中年因为投身政治,放弃了经商,家里便穷下去了。先生许是承了父亲的天分,当家以来做得颇为出色,积蓄刚巧足够四人生活,多的一点,存了起来。
我对当家、经商这些事,毫无兴趣、也并不关心。我在学校的成绩,只能算作中等,稍不努力还会掉到下游;而我本人,也拣不出任何出色之处。可以说,先生有多特别,我便是有多平凡。
六七年前,先生在出版社的一位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份编辑的工作。彼时我从学校出来已有几年时日,正愁无法替先生分担,便欣然从去。我上的大学,读的是国文,正是缘于我对文学极感兴趣;到了出版社,总有机会结识许多当下正红的文人作家,所以这一份工作自然也做得愉快。正是那时,我开始尝试诌些文章,起初写的是先生,后来多是穷苦人的生活;再后来又只是先生了。我拿了手稿给先生,他看,不说一个好字,也不批评,但难得地笑了一笑。
先生也写文章,我想是比我好的——我自认为,先生所做的一切都远胜于我。但旁人都说先生文笔平平,而我却有灵性:我一概否认,但先生也如此说。之后,受限于世俗,我便赌气一般不再写了:“我写的东西,没法为家里赚钱,便不写了罢!”
我的文章,确是得过几位作家的赏识,然而也只是赏识;对于内容,他们大多是一笑而过,不深究。我的文章里是没什么内涵的,细数下来,也只有先生的事——若不是先生,也必定是带着他的影射的。在大学里,我也曾立志要写出能够激励民族的、充满着动魄力量的文章,但,“志”罢了,现实,却未必如此。
我写先生最为顺手。之所以这样,全是因为先生从小时便开始影响着我,到了大学期间,更为明显。相依为命的情谊自不必说,单是落水那一件事,也足以令我感激他终生。
落水的原因——说起来极为羞愧,二年级时,我曾失心一般爱恋着同级的一位女子。我与她的确度过一段美好日子,后来不知什么缘故,许是我缺乏此类经验,那姑娘与另一位昔日同窗暗生情愫,竟弃我而去,并声称是我“负她在先,此举实属无奈”。我为情所困,荒唐想出投水自杀的主意,路过校门前那条无名小河,便纵身跃将下去。不知是哪位恩人,将我捞至岸边后便独自离开,我从此没有了报恩的机会;然而我醒来那时,竟是因为没有死成,放声大哭起来。
先生闻讯赶来,将我押回了家里。我本以为他会就着这丢人事把我赶出家门,不曾想他竟先是皱着眉,紧紧张张地将我周身检查一番,又给我烧了热水换衣服,才推着我到他房里去,将我摁跪在地,紧接着开始破口大骂。我那时仍然没有清醒过来,木木地望着他气恼的神情,也不知道他到底骂了什么,只记得到最后,他恨铁不成钢,红着眼,咬着牙,一巴掌拍在我的脸上。
“他妈的,那个女人到底有什么好,值得你宁愿不要这个家,现在连命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