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金发男严格来说是她的男朋友,只是情况有点复杂。
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和金发男正处于纠缠不清的状态里,原因是原主太贪心了,在跟金发男交往的时候有别的人在追求她,她既不想和金发男分手,又不舍得拒绝其他人,之后被他知道了,两人一直分手又复合。
本来两个人都不是因为爱才在一起,只是各取所需已——莱蒂和他都是学校里最有名的人,和对方交往不但可以保持自己的格调,还可以借助对方的名气使自己在学校里的地位稳固——原主和这个金发男倒是有几分政客的潜质。
对金发男而言,有莱蒂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友无疑是很让他长面子的,所以他无法接受分手。
原主曾经跟他提过会参加时装设计比赛的事,没料到他这么急,竟直接找过来。
金发男一上来就质问:“你为什么不听我的电话?”
莱蒂抬眸,用淡然的语气道:“你跟踪我?”
他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加重:“为什么不听我的电话?”
“因为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可没同意!”
因为金发男的大声量,加上两人的外貌都非常出众,他们开始引起路人的注意。
莱蒂皱了皱眉,道:“换个地方说话吧。”
……
两人移动展览厅旁边的小空地里,莱蒂只想快快把他打发走,可金发男看起来非常激动:“是不是因为史考特?你跟他一起了?”
莱蒂想了几秒钟才想起他口中的“史考特”是谁,就是那位在追求她的对象。
“我没有在跟任何人一起。”
“那为什么……”
莱蒂打断他的话,毫不留情就道:“因为我已经厌倦了你。”
莱蒂开始有点不耐烦,这个金发男虽然非常的受女生欢迎,但在她眼里就跟一个无理取闹又爱面子的毛孩似的,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她把话说得狠一些,好让金发男死心,但对方显然不买账,咬着牙道:“我有哪里比不上他了?”
“男孩,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不会这么死缠烂打,太难看了。”
倏然响起了第三个人都声音,把两人都吓了一跳,金发男这才注意到角落里有个男人,大概是在他们来之前就一直在这里。
当金发男对上棕发男人的视线时,到嘴边的脏话全都被咽了下去,眼睛透着几分惊恐。
“托尼·斯塔克?”
莱蒂诧异的回头。
一身休闲打扮的棕发男人姿态放松的靠在墙上,戴着半透明的墨镜,手里一支点燃了的雪茄,丝毫不在意墙壁上的灰尘沾到外套上。
平日里嚣张跋扈的金发男在面对这等大人物时,下意识地收敛了脾气,他又不想在莱蒂的面前显得手足无措,便硬着头皮的对上男人的目光:“与你无关。”
“的确。”亿万富翁无所谓的耸耸肩,语气却带着一份压迫感,他在给这个年轻的小伙子施加压力,“我这是在教你做人,年轻人,想给自己留点尊重就滚一边去吧。”
金发男的脸色在来自托尼·斯塔克的压力下变得极其难看,他不甘示弱的瞪了一眼莱蒂,便转身离开。
麻烦走了,莱蒂一眼都没多看那个金发男,她转身看向托尼,眼睛闪烁着好奇,“谢谢了,斯塔克先生。”
眼前这个男人,毫无疑问是她活了这么多年来见过见富有的人,也许亦是最有才华的天才。
前世只能从报纸上看见的人物活生生的站在自己的眼前,莱蒂忽然意识到,一副好皮囊带来的好处和便利远比她想象的要多。
“不客气。”男人牵动了一下嘴角。
莱蒂不着痕迹地收回了视线,不知道该说什么,便用生涩的英语打开话题:“你和报纸上形容的不一样。”
他抽了一口雪茄,问:“你看到他们怎么说我?”
“屠杀者。”莱蒂在脑里搜寻着曾经在报道里见过的词语,“他们叫你做屠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