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睡得很饱的林莫再也睡不着了,就窝在床上玩着沈凌飞留给他的笔记本电脑,他上了这个城市的便民网,里面有大量的招聘信息,林莫没有什么专业技能,就只好选择服务行业的信息来摘抄。他记下了一些餐馆和商店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在这个城市最大的公园对面,有一家咖啡馆正在招服务生,待遇不错,而且离他现在居住的小区步行只有10~15分钟的路程,林莫很是向往。找了许久,林莫不禁感叹,网络这东西真是太方便了。
第11章 第 11 章
华灯初上,城市的夜景永远像是浩瀚的星空,霓虹遍布。沈凌飞因为担心林莫,一下班带了晚餐便立刻回到家,一进大门,沈凌飞下班带了晚餐就驱车赶回家,一到家把公事包和手上的东西往客厅一放就马上直奔自己的房间。进了房间看到林莫正抱着笔记本电脑看电影,沈凌飞径直走过去,探手摸摸林莫的额头,已经不烫了,显然烧已经退了。“好点了吗?”低头他问。
“好多了,好像也不烧了。”林莫用手肘支撑着自己直直做起来。把电脑关掉,放到床的一边。
“饿了没?下去吃饭吧!”沈凌飞说。林莫点点头表示同意,沈凌飞直接就将他打横抱起,带到楼下饭厅吃饭。
他买了适合林莫吃的鱼片粥,外加傍晚吩咐家里佣人给送来的人参鸡汤,营养而又不油腻,林莫饱餐了一顿,饭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新闻。沈凌飞从公文包中掏出一只手机递给林莫,NOKIA5310X,红黑色的金属外壳显得很有质感,轻薄小巧的设计有很方便携带。
林莫不解地看着他,沈凌飞微笑着说:“给你的,带在身上,方便联系。卡已经装在里面了,话费也给你充好了,以后也会叫我的秘书定是给你充的,你尽管打就是了。”沈凌飞一副理所当然的摸样,“对了,我的手机号码已经存在里面了,有事可以直接打给我。”
“哦,我用不着。”林莫应了一声,愣是没有要接过来的意思。“再说手机话费贵。”
沈凌飞可不乐意了,“给你手机是方便联系,你这孩子,别老惦记着钱,只管用就是了,你不是要找工作的?带着手机我要找你的时候也能找得到人。”
“哦,”林莫这才接过来把手机放到睡衣口袋里。
“还有这个也给你,”沈凌飞从公文包里取出一部白色的sony笔记本电脑递给林莫,看到林莫又要开口,立刻打断,“可别再给我提钱了啊,我去年用的,还很新,后来我换了现在这架惠普的,白色这部就一直放在主宅没用了,给你上网刚好。不值钱的。”怕林莫不要,沈凌飞末尾还加上一句强调一下。
“可是我还不太会电脑,万一被我用坏了怎么办?要不还是拿去卖吧,多少还能卖点钱。”林莫建议着,虽然心里很想有架自己的电脑,但别人的终归是别人的,自己不想要。
“不要紧的,有保修呢,大不了再换一架,我买的时候可是最高价,现在卖掉至少亏掉一半的价钱。就给你用了,不要啰嗦了。”沈凌飞不以为意地说。
“那……谢……谢谢”林莫倒是没料到沈凌飞这个解释,也就勉强接受了。他用手指摸索这部珍珠白的笔记本电脑,背后写着型号是sony VGN系列CR33,14寸的屏幕刚刚好大小,这样的生活真想是在做梦,一起的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现在一夜之间全拥有了,太不真实了,其实这就是做梦,梦醒了,这些东西还是不属于自己的。一旦沈凌飞厌倦了,自己自由了,这些东西统统都不是自己的了,不过这些和自由相比还是微不足道的。“以后别再买东西给我了,”林莫想了一会说,“要不我会觉得自己是在卖身,很不堪……”说到这林莫的声音也就渐渐小了下去。
“唉,不是卖身,你别想太多,是我强迫你接受的。”沈凌飞摸摸林莫的头,柔软的头发令他爱不释手,自从林莫属于他之后,这似乎已经变成了习惯性动作。林莫的单纯可爱让他不自觉地想要宠爱他,就像宠爱自己的宠物一样。“听着,林莫,一起跟我交往的人多了,大部分都是看上我家的财势,他们从我这要到的礼物动不动就是上万元的价钱,但没有一个像你这样拼命地要帮我省钱的,所以我觉得你是特别的,我好像是真的喜欢上你了,不单单是最初看上的外表,外表比你好看的多了去了,只要我钩钩手指头,他们就会自动送上门来,犯不着我花这么大力气讨好,但你是不同的,让我打从心里想要好好对待你,所以给自己一些时间,跟我相互了解,试着跟我交往看看,我绝对是个好情人,我想你以后回想起我这个情人来,绝对不会后悔跟我交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