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立京已经下台了, 康暮云滚出娱乐圈还远吗2333】
【赶紧抱着一起滚,少来膈应人!】
在一片狂欢中,唐立京原本认证为“鼎天传媒董事长”的微博, 无声无息地失去了V认证, 变成一个普通的素人,他清空了以前所有企业和行业相关的内容, 然后连续发了两条新微博:
@唐立京:声明,本人唐立京已经卸任鼎天传媒董事长一职,今后所有行为本人负全部责任, 与鼎天无关。
@唐立京:此前, 胡新鹏先生、王铮先生、李桂兰女士私自泄露本人隐私视频,给本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涉嫌刑事犯罪。五日前, 已将相关证据提交警.方并立案, 之后将持续在此微博通报进展,欢迎关注。
难道不该回应恋情吗?这唱的哪一出?
正在叫嚣的网友一脸懵逼,马上又开始在评论区质疑, 唐立京反正不用再上班,现在有的是时间, 他一条一条、毫不遗漏地回过去:
【怂货,不敢回应恋情相关,就乾坤大挪移转移话题吗?】
我爱康暮云,他知我知,没必要说给全世界听。但你们既然关心,那就回应一下:@康暮云,我的以前属于工作,我的余生属于你。
康暮云刚杀青,不用拍戏,也时刻在线,没两秒就把这一条转到了自己首页,@康暮云:承蒙错爱,今后请多指教。
他们这么坦坦荡荡,找茬的人反倒被噎得无话可说,有人暗骂着恶心退出页面,但大部分吃瓜路都更关心唐立京这条微博的内容。
【胡新鹏我知道,但王铮是谁,李桂兰又是谁啊?我咋搞不懂了?】
王铮先生现任爱乐集团董事长特别助理、李桂兰女士是我之前给度假别墅请的钟点工。
这回复引起了轩然大波,他并没有说前因后果,但网友已经靠已知信息补足了逻辑链:
【草草草,好劲爆!所以,是爱乐的王特助,收买钟点工拍了视频,再交给胡新鹏发布的?】
李女士的原话是“王先生给了我一百万,让我拍你们的视频”,至于真相如何,不敢妄断,请大家和我一起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没道理啊,保姆会不会在忽悠你?爱乐和鼎天又没竞争,为什么要搞这一出?】
有消息灵通的网友,抢在唐立京之前,替他给出了答案:爱乐主营视频平台和影视投资,目前想进军艺人经纪业务,鼎天主营艺人经纪,目前想进军影视投资业务,这不就冲突了吗?爱乐搞一搞鼎天,就能挖走他们的艺人啊,傻不傻?
你一言,我一语,事件的来龙去脉渐渐被串了出来,一个比桃色绯闻更带劲的商业阴谋浮出水面,让他们吃瓜吃得更加兴奋。
当然,什么时候都少不了高高在上的批判者,立刻有人阴阳怪气地嘲讽:
@大力王:唐董事长好歹也是大学本科毕业的,怎么这么法盲?侵犯隐私权是违反《民法》,只有违反《刑法》才叫涉嫌刑事犯罪,才有可能判刑坐牢,违反《民法》也就道个歉、赔点钱,想把对方送进去?做梦吧!
不等唐立京回复,警.方就发布了通告:
@江城公.安:王某(男)、胡某某(男)、李某某(女)非法获取、出售、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属情节特别严重,警.方已决定对此三人提起公诉。
网友:!!!
【@大力王 ,哈哈哈现场演绎什么叫莫装逼,装逼被雷劈2333】
【卧槽,这打脸也来得太快了!唐董是估摸着警.方快要公布了,所以才发博预热吧?】
【唐董法律玩得666,一般人都以为只有身份证号、个人住址之类的才算个人信息,其实行踪轨迹和日常活动也算的,告侵犯隐私和告侵犯个人信息,那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罪名啊!】
【咳,我查了一下《刑法》,情节特别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我算是看出来了,鼎天都是狠角色,一言不合就把你往号子里送2333】
【有句讲句,那是因为对方先不要脸的!】
王铮收买李桂兰时,是面对面沟通的,给的钱也都是现金,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可唐立京心里明白,他的别墅安防严密,能进去的除了他、康暮云、司机,就只剩下这个钟点工。他和康暮云不会傻得自爆,司机是多年亲信,算来算去,可不就她一个嫌疑人?
他威逼利诱,双管齐下,三言两语就从李桂兰嘴里诈出来了真相,又诱使她给王铮打电话,全过程录音。
如今证据确凿,王铮插翅难逃,尽管他在审讯中将所有责任一力承担,各大媒体依旧没有放过他的顶头上司,徐洲赶回公司开例会,刚下车就被在停车场守株待兔的记者们堵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