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儿媳???
叶博觉得自己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名词。
他根本没有儿子,又哪里来的儿媳呢?
难道眼前这个自己养了几十年的女儿,其实是个儿子吗?
这当然是很荒谬的念头,然而叶博的观念就是这样老旧,他依然固执得不肯承认已经合法化了的同性婚姻。
“你、你在说些什么……”
叶博的反应比叶之桃想象得还要丰富精彩,她可从来没见过叶博这种犹如宕机了般的表情。
叶之桃再次复述了一遍:“你没听错,我和薄暮轻已经结婚了。薄暮轻漂亮体贴有钱有权,比王柏诚不知道好到哪里去,我和我母亲一样固执,但是抱歉,我不和妈妈一样瞎。”
叶之桃嘲讽全开,叶博脑子一片混乱,甚至怀疑起自己此刻是不是正在做梦。
二十二岁的女儿在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悄无声息地结了婚,对象还是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还是薄暮轻!
他是希望能和薄家搭上关系,可是他永远也不可能接受女儿和一个女人结婚!
“你、你——” 叶博气得胸口作痛,抖着手指着叶之桃的脸,“你怎么做得出这种事?和一个女人结婚?”
叶之桃纠正道:“是和薄总结婚,没错,就是和你一心想攀上大腿的薄总。”
“不行!”
叶博突然重重拍着桌子站起来:“我生意都可以不做了,但是你,你绝对不能和女人结婚——你——我就是太惯着你了,你去当明星,我忍,你竟然和女人结婚,对不起,这一次我绝对不能惯着你。”
叶博气得语无伦次;“你,你去离婚,马上——你就不怕被人指指点点吗?和一个女人结婚?你就不怕被人骂变态吗?你要让我的脸往哪里搁?你这是要让叶家蒙羞啊!”
“我和薄暮轻是合法的伴侣,你没权利让我离婚。”
虽然她和薄暮轻的婚姻不是真的,但叶博这话她可不爱听。
喜欢同性怎么了?和同性结婚又怎么了?变态?蒙羞?耻辱?
薄暮轻比任何人都好,比任何人都更关心她、在乎她。
倒是叶博这个法律和生理意义上的父亲,带给她更多的耻辱和羞愧。
“天气冷了,接受不了新思想的公司,还是趁早破产吧。”叶之桃优雅起身,看也不再看叶博一眼,向着门外走去,“房子请和我的律师谈,一个不够,我这里还有一个律师团。”
叶博见她要走,拍着桌子怒道:“叶之桃!你究竟有没有把你父亲放在眼里。”
叶之桃正在开门,听到这话转过身子:“没有。”
“从你把那对母女带回家时起,你在我心里,就是一个人渣!”
“叶之桃,你给我滚回来!去和薄暮轻离婚!”
叶之桃直接把门揣上了。
门外空无一人,叶之桃如战胜了对手的小公鸡一般威武,雄赳赳气昂昂地出了门。
不得不说,怼了人的感觉真爽!
只不过当叶之桃走到楼下,看到马伯乐的时候,她慢慢有些心虚起来。
“我有件事要给你说。”
马伯乐愣了一下,随即说:“车上说。”
这里隔墙有耳,也不知道会有谁在暗处。
茶室边,叶雪靠在转角的墙壁上,屏着呼吸,双目圆睁,几乎无法相信自己听到的话。
叶之桃和薄暮轻结婚了?
薄暮轻是谁?身在海城,薄家在这个圈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是叶博想要和他们搭上关系,而是几乎每个人都想和薄家搭上点关系。
叶博不知道的传闻,叶雪却是知道的。薄暮轻喜欢女人的事早就传得沸沸扬扬,前一个相好就是那个叫宁雅的家伙。
可是,叶之桃和她结了婚?
叶雪脑中飞快闪过了无数的念头。
那些关于叶之桃被包养的传闻看来不是无风起浪,没有大金主,她又怎么可能会走得如此顺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