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赦脸色沉沉,这段日子他看了很多阮甜演过的电视,搜了很多拍摄花絮,他没想过这两年阮甜过的这么辛苦。
她活的那么顽强耀眼,像迎着太阳生长的向日葵。
沈赦收起下颚,紧绷着苍白如玉的脸,他的眼中泛着血丝,说:“那是我结婚的时候,送给你的。”
这样还都不肯要吗?
阮甜觉得沈赦真他妈的有意思。
她眨了眨无辜的双眼,“那不是您的秘书准备好的吗?”
都是千年的狐狸,演什么聊斋。
沈赦抿直唇瓣,“是我买的。”
阮甜怔了一秒,低头哦了声,旋即重新抬起脸,“你都丢进垃圾桶里吧,卖了也可以,我都不要了。”
沈赦的眼神像结了层厚厚的冰,能冻死人的那种。
阮甜咦了声,笑眯眯的说:“沈赦,你别这样看着我,这事你应该擅长才对。”
“我送你的礼物,不也都在垃圾桶里吗?”
无论是亲手准备的。
还是她省吃俭用,打了好几个月的工,用好不容易攒下来的钱买的名牌。
沈赦都弃之如履。
咋啦,现在让他丢根破项链,很过分吗!!! 阮甜觉得自己的情绪有些失控了。
好像她说的这两句话是故意去刺激反讽沈赦曾经的所作所为似的。
其实,她并不想这样。
阮甜喜欢他的时候,是真的喜欢,不要脸不要皮,满腔赤忱的爱意都可以奉献给他。
同样的,死心放下之后,也就半点联系都不想再有。
阮甜抬起眼眸朝他看去,男人的五官无疑是出挑的,鼻梁高挺,眉眼精致,微微抿起的唇瓣,让他的表情看上去有些森冷。
秦遇说的没错,她这个人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撞疼了也不会哭,非得把自己弄得头破血流才知道疼。
她就是死脑筋的喜欢了沈赦很多年。
阮甜说:“随你怎么处置吧,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沈赦沉默了几秒,缓缓移动脚步,将路给让开。
过了一会儿,沈母走到他身边,看着自己的儿子,问道:“你和她都聊了些什么?”
沈赦喉咙发紧,“没什么。”
沈母也算了解儿子,知道他打小就心高气傲,万事都不会回头。
她拍了拍沈赦的肩膀,“先回家吧。”顿了顿,她又道:“从你上初中起,我和你父亲就从来没有干涉过你的任何选择,既然都是你自己选的,那就不要后悔。”
沈母对阮甜这个儿媳妇,谈不上喜欢,也不会刁难。
结婚的时候,就猜出这两人不会长久。
阮甜那时眼里满是羞涩和憧憬,视线跟黏在沈赦身上一样。
反观她儿子呢?冷着脸,没表情,也看不出有多高兴。
沈赦回家之后,进了楼上的卧室,从抽屉里找出阮甜几乎从来没戴过的戒指和项链,的确是他买的,随手就让人包了起来,再让秘书送到阮甜的手里。
他甚至都不知道,戒指不合尺码。
保姆敲了敲门,问道:“少爷,要准备夜宵吗?”
沈赦在周家没吃多少,他说道:“煮碗清淡的粥。”
保姆应了声好。
沈赦觉得头很疼,他闭着眼在床上躺了会儿,睁眼醒来还是很不舒服。
一种难言的暴躁,在胸腔内乱窜。
沈赦自小接受的就是最好的教育,学的最好的礼仪,从小就是同学里的模范,他内敛谦和,为人处世也很周到,不过骨子里的心高气傲也是没法改变的。
他想起来今天阮甜说的那句话。
确实,阮甜送给他的所有东西,最后的归宿都在垃圾桶里。
他把她当成一个笑话,带着偏见对待她。
从来就真的没把阮甜当成是他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