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霸道狼狗黏上的日子_作者:米粒儿艾(221)

  他在林泽眼里,从来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只是一个符号——一个象征着“美好”的符号。

  戒指最终停留在无名指上,不光萧弋云怔住,孟溪也大惊失色。

  谁都知道把戒指戴在无名指的含义,林泽难道是疯了吗?

  萧弋云最怕的事情,不光是精神世界被吞噬,还有林泽动起别的念头:“我不想要,我不是任你打扮的艺术品,我也不需要这些累赘的东西。”

  林泽握着他的手,先摩挲正在乘风破浪的丘比特戒面,再揉弄萧弋云的指骨:“很好看。”

  他对萧弋云的抗议置若罔闻,萧弋云也放弃跟他交流,抬手就想摘戒指。

  林泽没有动手阻止,只是满含警告意味地提醒他:“是不是非要我提‘李乐’这两个字,你才会听话?”

  萧弋云暗自惊心,一时间,摘戒指的手也顿住。

  因为长时间不出门,他的肤色比常人都来得浅一些,与浓绿色的宝石极为相配。

  林泽再度握住他的手,带他走出休息室:“走吧,拍卖会还没有散场。”

  无论是豪车、名表,还是美貌出众的情人,都是富人们彰显自身地位的名片。

  有些时候,他们一掷千金博情人一笑,为的是给自己撑门面。

  林泽一行人再度回到会场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萧弋云身上。

  天价的古董男戒才拍到手,就迫不及待地送到了“情人”的手指上。

  萧弋云有心遮掩,却被林泽捉住手,让戒指无所遁形。

  林泽带着他穿过人群,偶尔与熟人对上目光,便含笑颔首。他这么做,无异于大张旗鼓地炫耀着自己的“珍宝”。

  这是萧弋云最厌恶的事情,仿佛他只是佩戴在林泽身上的胸针,用以向众人炫耀。

  他又垂眼看向戒指,流露出讥讽又悲哀的神情。

  “是无名指……戴在无名指上了!”

  有人眼尖,一眼就看出哗点。

  这话一经说出,引来更大的风波,不少人当场变了脸色:

  “那个人到底什么来头,林泽居然默许他戴婚戒?”

  “谁知道呢,从前从没见过这号人物,跟横空出世一样。”

  “你们真是的,戴个戒指而已,说白了还是给林泽撑场面。说不定啊,戴完了还得物归原主呢。”

  “话可不是这样说的,林泽身边除了助理,就没见过其他的男男女女。他把那个人带到今天的场合来,又送戒指又搂腰的,意思还够不明确吗?”

  “谁知道呢,咱们就当看戏吧。要是林泽真的订婚了,B.O.C的股又得变一变。”

  “咱们先别提什么生意不生意,你看带戒指的人,这张脸不比明星差。”

  “这话说的,一个人男人能多好看,我倒要仔细看看——”

  “看了你就知道什么是‘真香’了。”

  “哎哟,你还别说,真的挺不错,比老杨包的那几个当红明星好看多了。”

  “难怪拍卖的时候,林泽咬着不放一直追价,这是砸千金博美人一笑呢!”

  “但是你们看,人家笑都不笑,忒清高。”

  “你懂什么,说不定林泽就是这一套,倒贴上来的还不稀罕要呢。”

  低声议论的人越来越多,偶尔有几句传到李乐耳朵里。

  李乐几乎坐不住了,恨不得冲到萧弋云面前,把该死的戒指砸在地上踩烂。

  桐哥握住他的手腕,送来善意的提醒:“不要冲动,林泽这么做,就是想刺激你当众失态。”

  “我明白。”李乐深呼吸,强行按压住怒气,“萧弋云不是任他装扮后向那些人炫耀的玩物,这么做实在太过分了。”

  桐哥拍拍李乐肩头,劝慰道:“林泽能这么做,至少说明还在乎萧老师。”

  可是,李乐并没有因此而好受一些:“那又怎么样呢?我一定要带他回家。”

  如果李乐足够理智,就该立刻放手。他跟林泽本斗到最后,结果只会是两败俱伤。

  而且,李乐的软肋被林泽捏在手上,他会是受伤更重的那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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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拍卖会落下帷幕,李乐将字画捐赠给函北市博物馆的消息,也随即被送上热搜和各大头条。

  从沙煌村公益短片,到这次无偿捐赠字画,李乐热心公益的名声算是传扬开来了。

  在这里面,最为自豪的,莫过于不离不弃的可乐们:

  “不愧是我们家三讲五美好青年!”

  “我们家小哥哥最有社会责任感了,好样的!就凭这一点,我也要粉他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