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摸象_作者:匿名咸鱼(64)

宋方影并不关心这个,神色复杂道,“他就是你的光?”

苏凡瑜没想到他会这么敏锐,又不想骗他,只好点点头,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道,“这么明显么。”

宋方影摇了摇头,“也不是,我直觉比较准吧。”说完叹了口气,不知道是在叹自己还是在叹苏凡瑜,又或者是在叹他们同是天涯沦落人,“何必。”

苏凡瑜懂他的未尽之言。

暗恋就是一件容易被看起来“何必”的事。

你既无意我便休,何必不放手?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何必让自己陷在永无止尽的酸涩中,又因为一点妄想的甜蜜而越陷越深?

但其实不是这样的。

“光改变了我的生活,我没有别的,只能用爱回报他。”苏凡瑜告诉他。

宋方影又叹一口气。苏凡瑜说的太对,说到了他的心坎儿里,他无法反驳。

“是啊,如果没有光,我将陷入永恒的黑暗。”所以才始终无法放手。

苏凡瑜在心里摇头。但他什么都没有说,默默地把想说的话埋进了心里。

暗恋有千百种,而宋方影想来是不能与他感同身受的。

于他而言,他的光那么亮,可他住在北极的永夜里那是光照不进来的地方。

即便如此,可即便如此,他依旧是他的光。就像地球拥有唯一的太阳。

他的手腕上,有一个用来遮住伤疤的玫瑰纹身。疤痕是他差一点自寻短见时留下的。

那天,他在手腕动脉处狠心割下几刀,不一会儿便流了一地的血。因为失血过多,他腿软的要命,易冉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本没打算接的,也根本站不起来去接。

可听到来电铃声后,鬼使神差地,他忽然又不知从哪里生起了最后一点力气。

那铃声是齐卫东的歌。

“船儿……救命……”他最终还是接起了电话,就这样活了下来。

他住在永夜里。

奇怪的是,虽然看不见阳光,他却能够切实地感受到光的温度。

他贪恋这点温度,就像一个快要渴死的人毫不犹豫地饮下鸠毒。

他心甘情愿。

宋方影知道苏凡瑜刚起床,吃不了太重口味的东西,便带他去了一家港式茶餐厅。点完清粥小菜,就听苏凡瑜没头没尾道,“你说,是照的到的光比较容易放手,还是照不到的光比较容易放手?”

宋方影让服务员收走了菜单,也没多想“照不到的光”这个表述,只当是描述距离远近的一种说辞,认真道,“不好说,分人吧。如果是……”

苏凡瑜以为他会说自己,没想到他提了一个令他意外的名字。

“如果是郑松柏,大概会选择即使知道永远得不到光,也要呆在被光照亮的地方。”

“郑哥有喜欢的人?”苏凡瑜奇道。

“你竟然不知道?”宋方影比他更意外,“公司里都传遍了吧,说他喜欢你妈。”

“噗咳咳咳咳。”苏凡瑜呛了口口水,被这个惊天大八卦吓了一跳。

虽然郑松柏和自己差了十几岁,和自己父母也差十几岁,但却始终被自己的父母当成是小辈,因而他一直喊郑松柏郑哥,自认是一辈人,完全没想过他和自己的母亲能够扯上什么爱恨纠葛。

宋方影递过一杯水,看着他狼狈的样子反而有些得意地笑了,“也是,公司里除了我,怕是没有第二个人会跟你说了。”

苏凡瑜对他的恶趣味不置可否,喝了口水缓了缓,“怎么想起来说这个?”

“我和他是一类人,”宋方影拐弯抹角了一通,还是说回了自己身上,“爱情不是我生命里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你不用压力很大,光只要偶尔照到我身上,我就会活得很好。”

苏凡瑜沉默半晌,点点头。

他曾经也是这样的人,对能不能追上齐卫东这件事并没有过重的得失心,始终秉持着尽人事听天命的态度,进一寸就有进一寸的欢喜,被讨厌也从不捶胸顿足。

原以为是自己天生豁达的缘故,父母去世后,他才意识到并非如此。

人是群居动物,天生对他人的情感有需求。只不过他在父母这里获得了毫无保留的爱,才不会像个饿死鬼投胎一般渴求齐卫东的爱情。

因为那毕竟不是雪中送炭,只是锦上添花。

宋方影亦是如此。

他的父母十分恩爱,对儿子也从不吝啬表达爱意。

苏凡瑜记得自己登门的时候,无意间听到宋方影的母亲对儿子说,“小瑜要是愿意和你在一起,我们当然很高兴,但他要是不愿意,也不是你的错,缘分没到而已,别担心,在你找到合适的另一半之前,还有妈妈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