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初初的视力有点近视。
白天和光线比较亮时,不妨碍她的活动。
但如果是晚上夜灯坏掉的情况,或者现在这种KTV包厢,从昏暗的包厢往外走,门槛有台阶之类的障碍物,就很容易被绊到。
杀青宴彻底结束。
大家已经走得七七八八。
金泰美不久后的飞机,回往韩国。
导演和其余演员也各有各的安排和事情。
黎初初最后一个出来,磕到脚趾的时候,疼得蹙了蹙眉,蜷缩着身子往旁边的角落缩了缩。
狼狈的样子还是不要任何人看到才好。
她觉得缓几分钟就可以了。
但是看到脚趾皮翻起,有鲜红的血莹润在白皙的肌肤,阵阵刺痛感。
正觉得倒霉时,男人走回来。
沈明时黑色的口罩遮住了好看的下半张脸,眼眸微垂,目光停留她的脚趾处。
他弯腰,带着那股青柠微苦的味道,低低说:“你总是这么迷迷糊糊的。”
黎初初一愣,骤然得到关怀的同时,也莫名有些熟悉。
她抬眸看着他。
第一感觉就是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这句话了。
但理智回归,让她说出曾经何时听到过,脑袋里却又空空一片。
她正犹自空荡茫然着,他将手伸到面前,温和坦然:“我送你回去。”
黎初初回神有些懵:“啊?”
然后,她紧张的吞咽下,摆手推辞:“会麻烦到你吧,我自己也可以的……”
不自觉倒退的时候,脚往后挪动,脚趾受力,疼痛感再度加重。
让她没忍住眉头蹙得更厉害。
他隔着几步的距离看着她。
平静,且带了些许探究。
碰到她惶惶不安怕添麻烦的眼神,他顿了顿,才勾唇笑得干净且礼貌。
沈明时说:“没什么的,绅士之举。”
他身上的微苦清新气息愈发浓郁。
黎初初没再拒绝,她一半的重力靠在他那边,手紧抓着他的小手臂,隔着衣料感知温度与轮廓,脸红抿唇,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个子高,手臂也很紧实有力。
黎初初在他旁边,忽然有了种小鸟依人……也有种恋人的错觉。
“谢谢。”
她很小声低语了句。
黎初初会喜欢上沈明时,也算是冥冥之中的天数。
父亲死的早,母亲又着急改嫁。
她没什么能依赖的人,在亲戚家寄养走读也总是看着对方的眉眼高低。
这样从小生存的环境导致了她敏感又提防心很强的性子。
青春期的她从来没喜欢过谁。
一直到十五岁。
遇到沈明时。
那时候她去接喝醉酒的舅舅。
舅舅是业务员,经常要在酒局奉陪客户到底。
大半瓶白酒下肚,从饭店出来,就醉得不省人事。
也弄丢了钱包和身份证,躺在商场的墙边。
深秋的季节,天早已完全黑下来。
天寒风冷。
少女的黎初初有点不知所措,她给舅妈打过电话,就守在舅舅身边,还把外衣盖在他身上。
她身影纤秀,薄薄的长袖,露着白皙养眼的耳垂跟脖颈。
黑漆漆的夜幕下。
行人匆匆,不时看过来。
城中心的地区。
似乎无论多晚,都是灯光璀璨。
那也是孤独无援的黎初初,站在黑冷的街角,第一次见到沈明时。
他还是凭借鸡尾酒广告初入圈子的新人,肩背挺拔,在一众新人中格外出挑
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有干净温柔的少年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