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的体格非常壮硕,活像一头棕熊。挨了一句重拳也只是晃了晃脑袋,反过手来就要挥舞着手里的酒瓶,袭击周景。
然而周景的反应要比他快很多,银白色的左轮手枪已经顶到了他的额头上。
“想死啊!”
周景挥手又是一巴掌,他最烦这些醉醺醺的流浪汉了。
这两天桥洞底下已经来过三波了,每次他都得拿起棍棒,花费力气将他们赶出去。不然的话,他和李文武连桥洞都没得住。
而流浪汉被枪顶着额头,酒也醒了几分,向后倒退了几步,呆滞的望着二人。
枪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即便壮得像头棕熊,也不可能免疫子弹的杀伤,流浪汉终是不情愿的离开了。
周景见他走远了,才收起了手枪。不得不说,这种利器还是蛮好用的。因为只要是头脑正常的人都知道,这是可以要人性命的家伙。
所以见到对手拿着枪,自己没有同等的武器,人一般就会变得很理智,很少会做出愚蠢的事情,剧烈的纷争也能轻松的解决。
见到赶走了流浪汉,李文武也把从纸箱子底下抽出来的木棍放回去,嘴裂开傻笑着:“大哥,牛掰。”
周景摇了摇头,都睡桥洞了,有什么可牛的?等哪天真的成为人上人了,再听这样的奉承不迟。
李文武嘴里还嚼着面包,可他的好奇心又驱使着他:“对了,大哥,你的枪是从哪儿弄来的,有子弹吗?”
“它能杀人,你说呢!”周景斜眼儿撇了一眼李文武,从兜里掏出一只干净的手帕,擦拭着枪身。
李文武不再言语,专心致志的对付着面包。对他来说,什么都没有比吃的重要。这也可能是他过那样的日子,还能吃的如此肥胖的原因。
周景擦拭完了手枪,将其收好。依在桥洞的墙壁上,望着远处的风景。
之前的光环荣光已不复存在,他应该和那些告别了。
现在,他可以倚仗的,是他大脑里的知识,是他手上掌握的技能,还有这把枪。 “嘿,小子,你是哪里人?”
问话的年轻人语气中充满了傲慢,并没有客气的意思。
周景在次日并没有碰到给他递名片的戴明,而是华林带着眼前的这位年轻人,在那儿等着他。
华林给他安排了一个任务,杀掉一个黑手党的小头目,酬劳是三百美元,和获准加入他们的帮派——三合帮。
周景很容易就把这项任务,联系到帮派惯用的手法,投名状。
很合理,不是吗?
眼前这位年轻人,一脸的青春痘,肤色有些偏白,周景猜测他是个混血儿。
或许父亲是白人,或许母亲是白人,当然以这里华人糟糕的境遇,前者的可能性大一些。
周景没有因为他的傲慢而感到愤怒,小口的啜饮着白兰地,语气淡然的回答:“中国人。”
年轻人似乎觉得自己被羞辱了,愤愤的一锤打在吧台上:“我不管你是哪里的人,也不管你是谁,我要告诉你的是,接下来你得听我的。
要是搞砸了,我就把你甩下,被他们抓住,他们会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上的。“
哦,是吗?
周景嘴角微微翘起,一个黑手党的小头目,或许会有几个跟班,能比凶残的日军还可怕吗?
这种任务在他看来只是手到擒来,不过出于保险,他并没有表露出类似的情绪,只是点点头表示听到了。
年轻人朝着地上啐了一口,抓起酒杯一饮而尽,起身说道:“跟我来。“
他能说出自己的名字都欠奉,因为他觉得周景这样自大的家伙就应该死掉,知道他的名字纯属浪费。
他们两个走出酒吧,外面等候的李文武看到周景出来了,挪动肥胖的身子凑了上去:“大哥。”
恭敬的态度,没有过多的好奇心,这让周景十分满意,他微微点头作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