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拎起一串粉珠手串,竭力推荐:“年轻单身没对象,粉晶适合不过了。”
吴窥江对粉色一言难尽,钟在御也心有余悸:“不行,他不喜欢粉色,上次给他买的都不要。”
吴窥江想这个“他”,又得是小森林吧。他像吃了苍蝇,唬着脸逗鹦鹉念“狗爪子”。
钟在御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啊”了一声,气冲冲走过去,不依不饶地瞪着他。
吴窥江佯做害怕:“怎么?”
钟在御小牛似的朝他胸口一顶,转着圈地蹭。幸亏没真长角,否则还能给他留俩窟窿眼儿做纪念。
蹭完了才觉得害臊,也不看什么地,旁边还有个老板,透过珠帘来来往往无数的眼珠子都在打量。钟在御梗着脖子一溜小跑回去,自以为若无其事,一门心思只看玉石。
逗鹦鹉哪有逗大活人有意思,吴窥江溜溜哒哒地蹭过来,假装只看玉石不看人。
许是旁边的大块头带来无形的压力,钟在御挑选起来倍感轻松,一枚葫芦送太爷爷,一枚佛牌送林森妈妈。唯独给林森的最难挑,还是手串,在草莓晶与绿幽灵中犹豫不决。
吴窥江想也不想,拎出来那串草莓晶。绿幽灵空灵得像仙子,林森就是只老狐狸,草莓晶最合适。
老板一面包装一面自夸:“草莓晶又叫士多啤梨水晶,主爱情,特别准。来我们店里买草莓晶的,不出一个月,保管脱单。”
和一个人不对付,就见不得这人好。吴窥江想他又选错了,小森林脱什么单啊,单一辈子着吧。
有枚不透的红珠待遇独一无二,单独摆在黑色衬布当中,做成手串款。其它都是挤在一个盒中,与之相比,都是没人疼的孩子。钟在御早就看见了,刚才挑花了眼,此时闲下来,多嘴问一句。
老板从善如流地打包到第三个:“那个啊,锦红玛瑙,镇店之宝。”他三两下把手中活忙好,小心翼翼地捧出来,“店里最好的,夏姐每次来都想带,光看不买,谁给她带。”吴窥江从头到脚都写着钱多,他极力推荐,“小伙子来试试。”
钟在御乐呵地伸出手,他手腕细,不用带就知道不合适。冰冰凉凉的玛瑙刚触碰肌肤,他手腕一转,抓起吴窥江的手腕:“老板,你试试。”
老板给吴窥江扣上,惊讶:“不是兄弟啊?”
哪有老板带员工逛街的,这组合闻所未闻。
“他怎么高兴怎么叫。”吴窥江扭了扭手腕,锦红配黑,颜色大小都合适,“情趣,不成啊。真合适,多少钱?”
说什么“情趣”!钟在御羞红了脸,生怕被人听去。单身老直男口无遮拦,最会瞎撩。钟在御二话不说,抠下来塞到真老板手里,想吴窥江这位老板也做不了多久了。
钟在御把三个小盒子塞进书包里,吴窥江还不乐意走、不乐意来的是他,来了不想走的还是他。钟在御把吴窥江过万的外套拽成了抹布,才推推搡搡地出了店门。
鹦鹉吃饱,糊里糊涂:“欢迎光临。”
穿过人流,吴窥江问:“满意了吧,不闹脾气了?”
满意是满意,钟在御把书包前背,抹孕肚似的划圆抚摸,不大明白:“我闹什么脾气了?”
还不是一二三四,吴窥江当他是要面子装糊涂,把兜帽扣在他脑袋上,又压着肩膀转了个朝车尾的方向,懒洋洋地说:“穿少了,里面有衣服,去拿件穿。”
后备箱打开,并排放两纸袋,钟在御想应该是老板给百威明买的,他先占了便宜,可哪一个是?探头一看,吴窥江没事人一样坐在驾驶座上。问起来麻烦,他随便拿了一个,掏出来一看,是件铅灰色冲锋衣。
钟在御没穿过冲锋衣,兴奋地套在身上,不大不小,冲进车里。脸蛋叫风吹出红晕,冰冷铅灰都衬出姹紫嫣红来。
吴窥江还没夸,钟在御先美上了:“好看吗?”
“好看个屁。”吴窥江口不对心,“好看能当饭吃,合身就行,暖和第一。”
钟在御攥着书包带,低着头,低着声儿:“暖和。”
吴窥江想,不管怎样,肯跟他去夏威夷就好。
小生意都是能多开一会是一会,这家老板也挺任性,天才擦黑就准备关门。他逗着鹦鹉,准备锁门时,一个铅灰色身影冲过来,好似颗子弹,差点戳门上。
钟在御下了地铁一路狂奔,气喘吁吁:“等会,别关门,我还要买东西。”
老板一看,这不是夏姐介绍来的吗。他悠哉地推开门,“看上什么了?”他见怪不怪,看上了钱不够,回去后又抓心挠肺地想要,再跑回来买的多了去,“关门生意,再给你打个九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