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威明见他,明知故问:“你觉得我傻不傻?”
本人是不傻的,教书育人时能抓住钟在御全部神经。就是新衣服不合适,冲锋衣棱角与线条分明,百威明带四分之一的西方血统,这种衣服与土黄色不适合他。
钟在御哒哒地回来,从不敲门,这回也一样,张口便问:“你为什么买两件一样的衣服?”
吴窥江冷静地回:“为什么为什么,你哪来的那么多为什么,我钱多烧得慌,高兴不成!高兴买两辆车,高兴买两件衣服。”他死死地盯牢,目光如锥,傲慢到无法无天,“我买什么不是两样?”
钟在御眨巴眼,有点明白了。这么好的人,如果百威明正常,也会喜欢上。
吴窥江挑不破这层关系,告诉自己人是不能揍的,强——算了,违法乱纪什么的不能沾。他挥挥手,一点力气也没有地赶人。
钟在御不合时宜地明白了:“那一件是买给我的?”
再磨磨蹭蹭,吴窥江真的要犯罪,“滚!”
钟在御嗅出火花,毫不犹豫转身跑路。
吴窥江看直了眼,叫你滚就圆圆地滚了?之前是怎么好意思一来就赖着不走?从来都是先找他而不是百威明?
许是上香许愿行善积德做到了位,佛祖显灵,门一开,恍如做梦。钟在御气喘吁吁,跑红了脸。
一举一动都戳在心口,这时候,吴窥江岂止是什么都不计较了,他……
钟在御做贼似的抄起冲锋衣:“这是给我的!给我的就是我的了!”
这回才是真跑,一晚上都没回头。
一连几天都没再见过吴窥江,钟在御和林森给老丁打下手,忙到焦头烂额,没注意签证的事。直到有一晚,百鹤告诉他从明天开始,休息三天。是吴窥江带百威明出国了。
一放假,钟在御先难受起来。看着林森晚八点上班凌晨两点下班,总觉得自己好像多长了根骨头。他忍不住了:“我送你上下班吧。”
天冷了,林森一点也不想陪他吹冷风,不过,他更不想叫钟在御知道自己有人接送。三天而已,他答应下来,转脸就严词警告程鹿安生点。
程鹿能安生,他就不是大猪蹄子。不要脸不要皮,乃至于第一晚就守在门口,接过林森,像在岳父手中接媳妇儿。不顾林森顶着一张写着想打人的脸,拉过钟在御的手,好像十年未见的好哥们。
钟在御一愣一愣地,没反应过来:“你是谁?”
林森嘴角抽搐。
程鹿说:“你忘了?那天你和老吴来接小森,见过的!”
钟在御恍然醒悟,那晚上程鹿好似上台表演,现在人模狗样,大有不同。不过他感激不尽:“是你呀,那天谢谢你啦。”
“应该的。”程鹿心里打着算盘,“什么时候带老吴来喝一杯,一起放松放松。”
程鹿和林森都是回打算盘的,一物降一物,林森要脸,就算计不过程鹿。林森还没来得及阻止,钟在御就因为感激之心答应他:“可以啊,不过他出差了,在国外,等他回国吧。”
“那太好了。”程鹿喜出望外,“月底我在酒吧开跨年演唱会,小规模的,要不就那时候。”
签证是在放假的第三天拿到的,钟在御收进书包,和装着锦红玛瑙的礼盒一起。他心里酸,阳光带雾,把他裹了个结实。手机忽的震动,竟然是百威明发来的。
百威明此人像个定是炸弹,时不时高冷,钟在御从未于他在放映机厅外的地方说过话,忙不迭接通。
那头是蓝天与大海,千里迢迢,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沙滩上的温暖。百威明趴在沙滩上,只穿泳裤,脸色因背光有点发黑——其实是被旁边的吴窥江逼的。
吴窥江叫百威明说的第一句话是“后不后悔”,通了之后,他改口:“晒死了,热死了,潮死了,我这辈子再也不来了。”
摄像头没有拍进去的地方,吴窥江掐了他一把。
百威明“哎呦”一声。
钟在御问:“你怎么了!”
百威明不理睬吴窥江的手舞足蹈,一味抱怨:“沙里有虫子,你不来是对的。”
吴窥江通红的脸不知是气的还是晒的,顾不得露马脚,曲起食指敲他后脑勺。
钟在御乍见到那只胳膊,冷不丁想的却是叫他抓住胳膊,还揽过肩和腰,想哪里,哪里就火辣。次数多的数不清,像镜头下的砂砾。原本咯咯的傻笑,消失的比海平面还风平浪静。
凭什么一见他就不笑了,就那么讨厌他?吴窥江意难平,虎着一张也不知给谁看的脸,伸手关掉视频。
百威明骂他:“缩头乌龟。”
吴窥江回来了,百威明成天在放映机厅有点抑郁,还有点厌工。不知是否传染,吴窥江不仅挺抑郁,还更加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