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治病就被宠_作者:鹿拾(76)

季闻钟心虚地别开眼,咳嗽一声:“所以,不如你再详细说说你跟他是怎么遇到的,我帮你找?”

他倒要看看,能给沈鹿当“人生导师”的究竟何许人也。

“不会太麻烦你了吗?”

“不会。”

“那好吧,”沈鹿认真思考了一下,“不过时间久远,具体经过我也记不太清楚了,我跟他遇到的地方是在当时一家画室外不远,但那里现在变成了美术馆。”

十年过去,物换星移,这座城市的变化巨大,即便回到当年遇到的地方,也不可能再回忆起更多的细节。

季闻钟点头:“时间呢?”

“十年前的夏天,”沈鹿说,“应该是暑假即将结束的时候,那天下了特别大的雨,具体是星期几,我实在记不清了。”

“还有没有其他的?比如他身上有什么标志性的特征?”

“不记得了,当时我哭得太厉害,眼睛看不清,就感觉他挺高的,十八`九岁的样子吧,好像像混血,但也有可能是我的错觉。”

季闻钟:“……”

那也就是说还有可能不是混血。

范围一下子又变广了。

“哦对了,”沈鹿又想起什么来,“他当时还给了我一把伞。”

这个信息还稍微有点靠谱,季闻钟忙问:“什么样的伞?”

“就是那种特别普通的黑色雨伞,我妈当时帮我找过了,十家超市有八家都能买到——这伞我还留着,你需要的话,我可以拿给你。”

季闻钟心说这么普通一把伞,你拿给我也没用,他叹口气:“他跟你说话了对吧?口音呢?”

“没口音,特正宗的普通话,声音挺好听的。”

季闻钟听完,不由一阵心累。

他算是明白为什么沈鹿十年都没找到这个人了——记不清他的样貌,不知道是哪里人,没有标志性特征,唯一留下的东西还是随处可见的黑色雨伞。

凭着一个八岁孩子不见得靠谱不靠谱的记忆,想去茫茫人海里捞那一根针,这难度也太高了。

他给自己也倒了杯水,试图冷静一下。

沈鹿见他心情不太美妙的样子,忙说:“其实就算找不到也没关系啦,反正十年都没找到,我也已经快放弃了,可能我们有缘无分,也没必要强求。”

季闻钟“嗯”一声:“话虽这么说,但我还是会尽力帮你找。”

“今天你跑得太快,我都还没来得及感谢你你就走了,”沈鹿眨眨眼,“我本来上楼给你拿画,就那么两分钟,回来发现你居然已经跑路了。”

季闻钟还在试图为自己挽回已经不存在的颜面:“当时秘书给我打电话,说有事让我回趟公司,所以我才走的。”

沈鹿正要说什么,肚子却突然“咕噜”一响。

两人都听到了这声音,季闻钟略显惊讶:“你没吃饭?”

“呃……没顾得上……”

“走,”季闻钟拽住他的手腕起身,“我们出去吃饭。”

“你也没吃?”

“……没。”

双双暴露自己都没吃饭的两人默契地保持了沉默,谁也没挖苦对方,毕竟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已经接近下午上班时间,员工都往大楼里进,两人却往外走,一路上没少收获好奇的目光。

季总跟来历不明的少年并肩而行,足以让人联想出一系列奇奇怪怪的东西。

前台眼睁睁看着他们走出了公司大楼,内心的震惊溢于言表——什么情况,这少年怎么是从楼上下来的?

怎么还跟季总在一起?

一小时前季总还让她跟少年说自己不在,一小时后又跟他成双入对,好不和谐?

什么毛病?什么情趣?

沈鹿还不知道自己即将成为全体员工关注的焦点,他早上没吃饭,中午也没吃饭,现在已经饿得前心贴后心,想快点找个地方填饱自己的肚子。

公司附近有许多小餐馆,季闻钟带着他进了一家环境最好的,点了两个家常小炒和凉拌菜。

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店里几乎没有客人了,菜很快上齐,沈鹿迅速就着菜扒拉米饭,看样子确实饿坏了。

季闻钟有些心疼,把盘子往他跟前推了推:“慢点吃,别噎着。”

“嗯嗯,你也吃。”

两人面对面坐着,季闻钟似乎一点也不着急回去上班,慢条斯理地夹着菜,低声说:“今天实在抱歉,害你这么晚才吃上饭,当时没克制好情绪,以后我会注意的。”

沈鹿连忙客气:“不不不,是我的助手不会说话,我回去好好教训她,也怪我以前没跟你好好说清楚,你送我那幅画我特别喜欢,回去我就把它挂起来。”

“嗯,”季闻钟脸上的阴霾完全散去,又是个正常的季闻钟了,“多吃点,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