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到单车就喊他过来啊!他总会在我身边的!”陆景依然是那么理所当然,“再说了,自行车而已,难道还就找不到可以替代的吗?我可以搭公车打的士甚至自己开车,你说这有什么问题?”
于锦乐嘴巴张合数下,信心不足的人最容易被陆景这种振振有词的人牵着鼻子走,对方只要理直气壮一点,他就哑火了,就算知道这是个谬论,也一时组织不出思绪和语言来表示反驳和不赞同。
边想看不过于锦乐傻乎乎被带歪,“啧”了一声开口道:“那他要来不了呢?”
他这是一针见血了。
陆景的理论基础就是“程烁跟陆景永远在一起”,他的想法与其说是乐观,不如说是自信,他坚信程烁离不开他,而他从未想过分离。
于是陆景斩钉截铁:“那不可能!”
他骄傲得跟女王似的,而程烁就是他的骑士,仿佛只要一声令下,就会为他翻山越岭赴汤蹈火。
“他说过的,但凡我所要,他便总会出现。”
十七八岁的年华,真真是好。
你说什么我信什么。
你说我喜欢你呀,我就好开心。
你说我会一直陪着你呀,我就真的信了你会一直在。
那时候的你不懂承诺不值钱,过于高估自己的能耐把上下牙一碰没成本的事说得信誓旦旦。
那时候的我不撞南墙不回头,非得遍体鳞伤身心俱惫才能信了这个世界并没有不可取代。
边想还想说点什么,却被于锦乐拍了拍手臂,示意他别开口。
“你们真好。”于锦乐说,“以后都要一直好好地在一起。”
说出这番话的于锦乐并不知道,在多年以后,他的预感成真,陆景跟程烁,并没有如陆景现在所想的那般理所当然幸福和美。
时间是一把无韧剑,看似潺潺柔情,实则钝刀磨肉,待到他们都懂得了道理知晓了人事,才惊觉早已面目全非。
只是此时时间的步履尚未走到,自然是无从知晓以后的以后。
过了路口就没那么塞了,边想在分叉口右拐,于锦乐跟陆景还能再走一小段。
跟边想道别完回头,陆景又用那种意味深长盯着于锦乐看。
于锦乐被那穿透力宛若γ射线盯得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拽着书包的手紧了紧,跟这人不熟,多说无益,便巴不得赶紧离开保平安,他加快了步子往家走,只想早早摆脱他。
“哎,你走那么快干嘛?等等我呗!”
偏生有人“不懂”看眼色,推着山地车哼哧哼哧跟上去,“等等我喂!”
于锦乐浑身上下所有细胞都起来叫嚣着没有一处自在,他有预感,在陆景面前自己掩饰不了多久,就算一时糊弄过去,也会很快被揭底儿。
如果换作边想肯定不会发生这种事,哪怕什么特别掉面子的事,单凭他那厚过地壳的脸皮,也能三言两语就忽悠着揭过。
一如之前他撞见过翁琳往边想脸上撂爪子。
可别说,有时候还真挺羡慕边想这技能的。
“你那么紧张干嘛?别担心,我不会说的。”
陆景朝他眨眨眼,大笑了起来。
于锦乐炸了,紧张地看着他,嘴唇蠕动着就是半晌没吐出一词半语。
一般人管这叫“欲盖弥彰”,又叫“此地无银三百两”。
陆景更乐了。
这人单纯得很,一诈就现形,所幸他并无恶意,就是摇着笑笑说:“边想也是个大傻货,他每天打球练唱跑学生工作的忙上忙下,一回头就马上有人帮着抄作业递毛巾送水连盖子都开好了,就算是女朋友都没这么二十四孝的,平常也没见他跟王志超他们多亲近啊,怎的遇上了你就这么迟钝呢!”
能把他俩的相处说得这么详尽,看来他也不止是观察一两天的事了。
于锦乐都要急死了,他虽然乍一听有点激动,但真正要他迈出第一步跟人承认他的心思,那万万分没那个胆儿。
“哎,你别紧张啊,怕什么?你喜欢我我喜欢你的,谁还没那么点事?这不很正常吗?”
陆景满不在乎的口气就好像在跟于锦乐谈论今天的天气会下雨一样波澜不惊。
可到底于锦乐没他强悍,对着这种事根本无法宣之于口,被他这么一吓,更是抿着唇不肯轻易开口了。
见他犟到闭嘴不谈,陆景又自顾自接着说,“你们两个啊,一个迟钝一个固执,幸好当初程烁和我都没你俩这么会折腾,不然我大概能活活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