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及至此,简常彻觉得自己之前在意的那些事的确是矫情了,不太好意思地清了清嗓子,后知后觉道:“之前……吵架的动静是不是有点太大了?这个地方这么小,不知道会不会被不怀好意的人利用,说些什么。”
宗迟无所谓地摆摆手,说:“不用在意他们。”
简常彻不太放心地点点头,又说:“但是你爸爸那边的亲戚好像还挺正常的。”
宗迟忽然想起来了:“啊,你晚上和宗倩聊什么聊那么开心。”
“聊她是你姑奶奶的事。”简常彻说。
宗迟“啧”了一声:“死丫头,就知道拿这个说事儿!”
走出几步之后,他忽然又说:“我错了。”
简常彻错愕道:“啊?”
“我不该叫你滚的,我错了。”宗迟在他前面倒退着走,双手插兜里,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你哄哄我。”
“哈?”简常彻匪夷所思:“你错了还要我哄你。”
“对,”宗迟严肃地说,“但你也不该真的滚的,所以你也有错。”
“我服了,”简常彻无奈道,“我错了大小姐,哄你。”
“哪有这样的,”宗迟乐起来,“哪有直接说‘哄你’这样的。”
“没哄过,不会。”简常彻干巴巴地说。
宗迟本不太满意,但听他说“没哄过”,莫名又高兴起来。
”你之前说,如果没有这个偶然的契机,我们之间根本不可能有交集,我不同意。“宗迟说,”就算是在其他场景下遇见,比如就算在酒吧里、或者大马路上好了,我肯定见了第一眼就想睡你。“
简常彻知道他是在回答之前的问题,但内容还是一如既往地不对劲,嗤笑道:“拉倒吧,来医院第二百回 都不认识我,还以为我是女的,骂我狐狸精呢。”
宗迟想起两人初遇时的乌龙,讪讪地挠了挠脸。
简常彻犹豫了老半天,还是决定坦白:“不过……我们以前真见过。不对,不能这么说,是我之前见过你。”
“啊?你说多久之前?”宗迟好奇道:“在哪里?什么时候。”
“大概……六七年前了吧,就在这里。”
宗迟懵了:“什么意思?”
“就是你爷爷奶奶家,很多年前我来过一次。”简常彻说。
许多年前,简常彻彼时还是个普通高中生,差几个月才成年,但已经迫切地想要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了。他偶尔能接一些体力相关的杂工,拜托别人有活一定带上他,某次便得到了一个给宴会送餐的工作。当时只有他和司机大哥两个人,搬了一整个依维柯的酒水饮料、蔬菜瓜果,将之全部送到后厨。但那只是送货,并不能参与侍应的部分,所以工钱也相对较少。简常彻彼时印象很深,因为第一次看见这个宅子和里面的人时,也是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有钱人具体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昨天宗迟开车开着的时候,他起初完全没有意识到,直到下了高速才开始慢慢觉得不对劲。直到停在那扇铁门前虽然记忆里的小楼还要恢弘漂亮许多,但简常彻很确定这个地方他来过。
“然后呢?”宗迟听愣了。
“没有然后。”
“什么啊,你看见我了吧,你说你见过我的。”宗迟焦急地问。
“对啊,就看见你了呗。好像你刚从什么挺远的地方回来,带着一个大旅行箱,一脸不爽的样子。”简常彻口齿含混地说。
宗迟苦思了半天,从记忆里愣是找不出一丝线索,他只能推断大概是他大学期间某次回国时候的事,其余一概想不起。
“看吧,还口出狂言,根本不记得。”简常彻说,比划了一个高度,“我当时可瘦了,大概只有这么高。”
宗迟呆了片刻,衣服恍然大悟的样子:“怪不得,我说那厨房那么难找,你怎么一下就找到了。”
他瞪着眼,十分认真地说:“你就见了一面就记住我了?我知道了,你那时候就看上我了吧。”
简常彻愣了话题为什么转移到那里去了?
“怪不得呢,我说我俩第一次见面,你看我眼神就不对劲,还偷偷把我衬衣藏起来。是之前在医院见到我的时候,就认出来了吧。”宗迟故作惊讶道:“我不会是你初恋吧!”
简常彻原本听到衬衣的事情,脸皮一红他早忘了那玩意儿的存在,那天搬沙发他不在,居然被对方看见了,不要太丢脸。但是又听见宗迟之后的迷惑推理,啼笑皆非他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两人瞎扯了一通,已经来到一片叶夜风摇曳的小土丘上,参差的草叶微微泛黄,零星开着几朵坚韧的小花。从这里可以俯视整座小镇,其中最显眼的就是他们下榻的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