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主要还是因为就半晚半天不见面,中途除了一条晚安短信,再没其他接触交流,蒋易已经挺想念那傻逼了……
想念傻逼昨晚回去时有没有让冷风冷雪追上,想念傻逼今天穿暖了没,想念傻逼有没有因为起晚了所以没过早……
总之就是很想很想。
靠,一切想念都源于自己不争气的手机,才他妈打了几个字就关机了,而今看来,中学时代家长和老师不让学生谈恋爱是有依据和原因的,看看,这多他妈费神。
蒋易胡思乱想半天,兴冲冲跑出来,却没在往常会面的位置看到他的傻逼……
人呢?
蒋易刹住脚,着急的四处瞟了好几眼,才在门口那家红薯摊前看到白色毛衣黑色长裤的沈傻逼,脖子上还是围着他送的那块浅棕色围巾,如此一混搭,倒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蒋易莫名想笑,看来这货对烤红薯已经上瘾了。
“哎小弟弟,站那别动等着我!”沈邪一回头就看见他了,笑着招了两下手,接过红薯摊阿姨递上来的两个小红薯,小跑着上来,问:“哪一个?”
蒋易拣了个头稍微小一点的那个。
“快剥开来瞅瞅,”沈邪拿着自己的那个剥着皮,和他并排走着,颇有些得意:“这次肯定是熟的。”
蒋易面无表情提醒:“你从上上上上上N个上次买的红薯就已经是熟的了。”
沈邪哈哈笑着:“是吗,原来我已经买过这么多回了!”
“是啊,你丫已经买过很多很多回了,”蒋易说:“看来年龄大了,脑子也跟着一块不好使了。”
沈邪咬了一大口薯肉,一如既往的香甜:“那你可得发挥中华传统美德,好好尊老爱幼,爱护爱护我这个上了年龄的老帅逼。”
蒋易憋着笑点头:“好的老帅逼。”
胡扯够了,沈邪才切进正题:“咱们去哪纹?”
蒋易扬了扬眉毛,迅速捏了一把他的手,笑道:“跟着我走。”
蒋易要带他去的纹身店藏在一个路面坑坑洼洼,环境比H市破烂之最百合街好不了多少的深巷子中。
巷子两旁景物似曾相熟,沈邪几乎一瞬间就记起来了,这地儿就是他刚来H市那天追毛贼冲进来迷了路,完了还碰上丽姐差点以为撞见鬼了的那条巷子。
故地重游啊——
而且还是因为这条巷子,他才能依靠着送丽姐回去的机会,就那么和蒋易顺理成章的熟悉了。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仿佛一切都是命里事先安排好了的。
蒋易听到他发出一声感慨,偏头问:“怎么了?”
沈邪看过路的没什么人,轻轻握住他的手:“没什么,就突然想感慨一下,缘分这玩意真他妈是个好东西。”
H市没什么稍微能够搬得上台面的玩意,但是你要说纹身这一块,可能全省那么十来个城市,还不一定有与之匹敌者。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这地方各种傻逼地痞流氓混子多,而这种傻逼混子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在身上每一寸皮肤都纹上龙飞凤舞的图腾,好像这样干,对外才能昭告别人老子随随便便可以号令成千上百的小弟,丫的碰见我最好夹紧尾巴靠边走。
而对内则可以以此方式在小弟群体中,建立属于自己的一份威信。
总之就挺傻逼,但是此地大多数纹身师技术牛批,这一点那倒是毋庸置疑的,毕竟量多练就技术精嘛。
更何况今天要来纹身这店,还是蒋易亲自去问了沈悦清,并且在网上仔仔细细做了功课才选择的一家。
当时沈悦清还问他是不是要纹身,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蒋易没说实话,只说帮同学问的,不过自己到时候应该会跟着一块去瞅瞅。
事后他也想了想,不愿告诉沈悦清实话,大概是因为这两道纹身即将成为他和沈邪之间最私/密的秘密,此来获悉者,仅他二人便够了。
差不多穿尽这条小巷子,两人才在尽头倒数第二家店面找到此行目的地。
这店面很破很烂,不过收拾得很整齐,招牌就三个火红大字:往里走。
字体丑得疑似沈邪风,看得真主本人格外亲切,啊,没想到老子的字体都这么出名了!
就是这名字取得特别的……
草率,极致草率,而且还透露出那么一股淡淡的,没来由的瘆人感。
“是这地吧。”蒋易仔细对比了一下沈悦清给他发的截图,地点没问题,门面装修没问题,名字更是没一丁点出入。
起码就凭这招牌上丑得惊天地泣鬼神的狗爬普通小学生狂草版字体,蒋易也能十之八九的确定就是这地了,因为但凡开店做生意的能有点远见,一定都不会选择这破玩意字体做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