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了指眼前的番茄炒蛋:“比如这番茄炒蛋,家家户户都会做,可是想要做得好吃,需要加一些步骤,首先,蛋黄的比例要多余蛋清,鸡蛋会更好吃,我就把多余的蛋清拿去做鱼香肉丝了。做的时候先把鸡蛋加微量的盐糖提鲜后炒熟。番茄剥皮,分成两份,一份先下锅,多炒一会,完全熬成浓浓的汤汁,这时候再把另一半的番茄放进去炒熟,最后把鸡蛋放进去,这样,鸡蛋和番茄就会裹着浓郁的番茄汁,也就会更好吃。”
慕颂之第一次听说这种做法,他想一想的确是。番茄炒蛋的好滋味都在这番茄汁里,鸡蛋和番茄汁融为一体,味道才更加浓郁。
花荼又说:“再比如排骨汤,山药也是分为两份,一份切成细沫,一份大块,一起放进去,切细的就会很快煮化,增加汤的口感。”
慕颂之好奇地问:“米饭呢?为什么会粒粒分明,又滑又香?”
花荼说:“米饭点了几滴白醋,然后切了两片广式的香肠进去,加了醋会减少米饭的淀粉糊化,就会让米饭更白更香,而广式香肠在蒸的过程之中会释放油脂和香味,裹在每一粒米饭上,就会粒粒分明,又多了一种香肠的香味。”
慕颂之感慨:“想不到里面有这么多的讲究。”
花荼谦虚:“术业有专攻。”
慕颂之低头吃了一会,他特别喜欢那道鱼香肉丝,不多时就吃下去半盘。
慕颂之说:“我忽然想起我姥姥了。以前我去外婆家,她总是给我做鱼香肉丝,虽然没有你做得这么好吃,但是也挺香的……”
那时候家里也有人帮忙,但是姥姥总是喜欢自己做。
老人家还喜欢试验一些菜品,有一段时间对鱼香肉丝着了迷,不断试验各种配方,上顿做了下顿做,今天做了明天做……
慕颂之开始还挺喜欢吃,后来连夜逃离姥姥家。
事情过了这么久,如今回想起来,就剩下了好吃的记忆。
姥姥被那个年代所限,并没有读过太多的书,她常说自己嘴笨,不会说什么大道理。
她照顾疼爱家人孩子的方式,也很单一,唯有用做饭来表达,特别喜欢亲自动手给他们食物。
外婆常说几句话:“放假过来,外婆给你做好吃的。”
“我的宝贝外孙,最近又瘦了,想吃什么,和外婆说。”
“无论是遇到了什么事,都得吃饱了饭,吃好了才有力气去做事。”
小时候听着习以为常,长大了才知道那些话里融合了多少外婆对他的爱意。
如今外婆已经去世多年。
再吃起这一道鱼香肉丝,他感觉里面混合了家的味道。
想着想着,慕颂之眼睛还有点湿了。
他忽然觉得,美食不光是山珍海味,不光是美味佳肴,还有可能是精致用心的家常便饭。
一时间两人都低头吃着。
慕颂之吃了一碗不够,又让花荼给他加了一碗,吃完了以后又加了一碗排骨汤,他喝着汤,有点意犹未尽地进行收尾。
花荼吃得少,已经吃完了,拿着手机在一旁低头看着。
慕颂之抬头看去,他手机壳上写了俩个字:“暴富”。
还真是个财迷精……
他很难评价花荼,这个冷清好看,规矩多而又财迷的神秘私厨。
此时,花荼低着头,刘海盖在额头上,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尖尖的下巴微垂,显得安静极了。
这一眼看过去,慕颂之就有点移不开眼。
他又忍不住仔细观察,想要看看能做出这么好吃饭菜的,会是怎样的一双巧手。
花荼的手指很长,也很白,骨节分明,指甲却非常短,几乎没有边缘线,处理得非常干净。
然后慕颂之发现,他的右手手腕,有一块深色的痕迹,他皱眉问:“你的手……”
花荼低头看了一下:“不是最近弄的,是以前烫的。”然后他解释,“所有的厨师,手上都会带点伤。这一处不是最严重的。”
花荼放下了手机,把手指给慕颂之看,左手的拇指上有一道很深的痕。
“小时候不小心剁骨头的时候弄的,当时差点少了半根手指。”
慕颂之看得非常心疼:“小时候?这得有多疼?”
花荼解释了一句:“帮工的时候。”然后他把手往下缩,“早就不疼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的,但是慕颂之知道十指连心,没有任何一种本领是凭空来的,花荼这么年轻,那也说明他花了足够的时间,练习过足够多次,才有了如今的厨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