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承秀游出水面的时候,扬起手中的手机冲着岸上的智雨开心地挥舞着,那是打从心底地开心。
你喜欢的,我也喜欢。
因为我对你足够喜欢。
就是在那天,承秀湿漉漉地爬上岸边时,智雨扑进自己的怀里放声大哭。
他说,“你告白吧…再一次就是365次了…你的告白都能凑成一年了…告白吧…”
承秀将怀里的智雨拉出来,将已经进水坏掉的手机郑重地放进智雨的手心里,然后紧紧握住。
“不知道还能不能修理了,对你珍贵的东西,就该一直留着,傻瓜。这么冷的天,你不会再让我跳一次汉江了吧?”承秀甩了甩刘海,“噢,对了。还有,我们在一起吧,我愿意陪你一起等他——”
就是那时候,智雨终于对承秀点了点头。
是阿,在一起吧。让我用行动告诉你,我对你的喜欢,不比你对他的喜欢少。
你感受的到么?
两个人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告白,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故事,就那么平淡地在一起了,和做朋友的时候,没有什么不一样。
但是智雨还是为了一心一意地与承秀交往,将修好的手机锁在了抽屉里,丢掉了抽屉的钥匙。
他不再等时贤了,即使,他没有完全忘记时贤,他也不再等了。
两个人像普通的小情侣一样约会,一起去看电影,吃饭的时候你抢我的食物,我把不爱吃的推给你,也会为这个月的零花钱是不是不够而心烦,也逃课为了只见彼此一面而被处罚,简单而快乐。
每次约会结束之后,承秀也会把智雨送到家门口。
但是每一次,智雨都执着地要看着承秀先离开才肯上楼,执著到一种病态。
只有这一件事情,智雨没有告诉承秀。
那就是他曾经跟时贤约定过,拉开窗帘的话,他就会在下面等着智雨。
所以智雨不想破坏这最后,也是唯一的承诺,窗户下的位置,他永远为时贤留着。
春天到了,智雨也已经升入高三下半学期。
如果没有记错,那也许是开学的第一天吧。
“儿子,你还记得不记得,我们楼以前的那个收发室阿?”
“记得阿!”
“咱们换了收发室的地址,估计也有些老信件留在那里,你回头帮我去给带回来吧!”
“嗯!我知道啦~我出门了噢~”智雨叼着块面包就急匆匆地出了门,跑下楼的时候特意跑去了以前的地下收发室里,将旧信箱里的信全部一股脑地塞进了自己的书包里,然后就冲着学校跑去。
到了学校以后,智雨在整理书包的时候又随手将它们塞进了桌洞,想着放学的时候再带回去——
但是他忘记了,那些信,就默默地躺在他的桌洞里1整个星期。
直到有一天妈妈在饭桌上问道,智雨才想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当早课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智雨终于主动记起了它们,他伸出手将那些信从桌洞里掏出来。
粗略地一数,大概有7、8封的样子。
有银行的催费单,有社区的物业保险单,也有老家奶奶寄来的信。
无非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信件——
不过这其中竟然有两封是寄给自己的,这让智雨有些意外。
老师在讲台上认真地讲课,智雨悄悄地拆开其中一封,因为那一封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头了。
信上熟悉的笔迹,刺痛了智雨的眼睛。
信上这样写道——
最喜欢你的那十年 第四章 (超长版)
2015年10月24日 19:44 阅读 19万+
老师在讲台上认真地讲课,智雨悄悄地拆开其中一封,因为那一封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头了。
信上熟悉的笔迹,刺痛了智雨的眼睛。
信上这样写道——
“给我的好朋友,笨蛋智雨:
智雨你好~ 知道我是谁吧~ 我是你英俊帅气的时贤小朋友~啦啦~
哈哈,这是我头一次给你写信吧,这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写信呢。你知道嘛,我爸曾经说,一个男孩子一生阿,一定要有一个很棒的朋友,跟他分享自己的一切喜怒哀乐。
你就是我那个很棒的朋友。是不是感觉到很荣幸?偷偷告诉你,认识你…是我时贤这辈子最快乐的事情了。认识你的这几个月里,我真的很快乐,打从心里的快乐。不知道你是不是也能感受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