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有期_作者:烂俗桥段(12)

  钟承明顺着孟和玉视线的方向一扫,猜到了孟和玉想问什么,轻描淡写道:“这只是我父母对我的管教方式,出门的时候就要将我绑起来,没有别的意义。”

  很糟糕的父母,孟和玉想。

  钟承明又看了一眼桌上的古董钟,而这一次他似乎有所发现,朝着古董钟走近了一步,转头问孟和玉:“你觉不觉得这个钟走得很快?”

  孟和玉凑过来看了一会儿,点头表示同意:“梦里的时间是不是通常都比现实快啊?我赖床的时候以为自己只做了一小段的梦,一醒来都过了好久。”

  钟承明沉思片刻,道:“而且梦里的时间似乎跟我的生物钟有关联,我工作朝九晚五,一般八点半起。等这个时间指向八点半的时候,我们说不定就可以离开了。”

  钟承明停了一停,又记起了他似乎要在一段特定的时间入眠,才会被困进这连环梦里。

  时间,时间很关键。

  他拉开抽屉,从中翻出了一块怀表检查:“所有的时间都跑得很快,照这个速度,大概十五分钟后我们就可以说再见了。”

  “诶!”孟和玉一拍手掌,“大发现!”

  确实是个不错的发现,钟承明将怀表收好。它将会是个非常重要的工具,用以得知梦境的终结。

  等他扣上兜袋再抬头,看见孟和玉一张灿烂却又很傻气的笑脸:“那个,还有一件事,我们也可以去发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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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味觉也能以假乱真!

  塞了满嘴巴斯克蛋糕的孟和玉,幸福得想要永远留在梦里。

  一旁的钟承明静静地看着他胡吃海喝,觉得他应该真是误闯他梦境的。

  毕竟自己可是个连父母都觉得“阴气森森”的人,整个大脑浸进阴沟里,怎么会在不自知的某处,创造出了一个吃东西这样……

  钟承明用了一时才找到合适的形容词:充满生气。

  他创造不出一个吃东西这样充满生气的人。

  “最后一口,”钟承明瞥了一眼表盘上旋转的分针,“时间要到了。”

  这一次来终结梦境的是佣人,在钟承明说完时间要到后的一分钟,就满脸惊诧地出现在了厨房门边。

  熟悉的转场又到来,家具的线条都模糊,事物的颜色霎时褪了个干干净净,一世界都发白。

  钟承明最后看见的画面,是嘴角沾着奶油的孟和玉,站在一片白光里,笑着朝他挥手,唇瓣开开合合。

  钟承明醒了过来。

  盯着暗色里卧室吸顶灯的轮廓,逐帧逐帧地回放那最后一幕画面,逐字逐字地回忆起了那个梦中人的道别:

  “早安,明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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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要打一整天的游戏,孟和玉只打了一个早上,午饭后困意袭来,他倒头睡了个长到过分的午觉,一起来已是下午五点。

  他什么都没梦到,坐在床边呆呆地想了一会儿,也总结出了这场连环梦的第一条规律:似乎要在特定的时间入眠。

  那想要结束这困扰人的梦境就有办法了,只要摸索并错开那段时间就可以了。孟和玉本来就过得算日夜颠倒,这也不是难事。

  但在试过梦里的美食以后,孟和玉就不愿意了。他做事的原则简单到傻气:有好吃的就行。

  钟承明下班的时候去图书馆取了之前预约的书籍。他的工作时间比孟和玉的人性得多,朝九晚五。当然有时也需要加班,但钟承明不久前刚评上了副教授,一些比较繁琐的数据追踪可以交由下面的人去做,加班的时间也减少了许多。

  他所工作的大学位处市中心,每逢下班的高峰时期堵车是常态,钟承明听着电台在车流里缓缓行进,拐进街巷时他从后视镜里扫见一个提着大包小包的人影。

  满手提袋的人并不少见,钟承明之所以会留意到他,一是因为他还背着个乌黑色的吉他袋,二是因为他脸上鲜明的异国色彩。

  这张脸太难认错,这个背上手上都是东西的人是他的邻居,姓孟,叫和玉。

  钟承明本想直接驶过他,偏偏这时孟和玉右手的一个塑料袋崩了,硕大的哈密瓜猛地从半空坠落,骨碌碌地滚,孟和玉笨手笨脚地就要去追,叫钟承明终于看不下去,在路边停了车。

  孟和玉眼见一对骨节分明的手,将他的哈密瓜抱了起来,小麦色的手臂上布着树杈子似的青筋,蓄满了雄性力量。

  他左手的虎口,有一颗黑色的痣。

  孟和玉顺着这只手往上看,立刻绽出一道惊喜的笑容:“钟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