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有期_作者:烂俗桥段(68)

  娇憨可人,钟承明立时想到了这四个字。

  这其实是自他们在梦中确定关系以来,第一次在现实遇见。

  钟承明盯着孟和玉的眼睛,里头是还没来得及收起的笑意,带动那两片蓝波动连连。

  钟承明心一动,只觉这对眼睛似曾相识。

  --------------------

  一直在说冬天要来了,因为冬天钟哥就会记起啦!

第39章 左手有颗痣

  但下一秒孟和玉从梦的余韵里回过神,迅速收起了脸上的笑意,干干净净什么喜悦都不剩。

  一对波光粼粼的蓝眼眸登时成了两滩死水,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就跟着消失,无影无踪。

  钟承明对了孟和玉这一张冷冰冰的脸,再也想不起是觉得他哪里熟悉。

  孟和玉对上钟承明就失却笑模样,抬眼看了看电梯,心中一万个不愿意跟钟承明同乘电梯下楼。

  于是径自推开了楼梯门,一阶一阶地走下楼去,再没给钟承明一个好眼色。

  这动作所昭示的厌恶不言而喻,钟承明心中也没有什么波澜,这一切本来就是他想要的结果。

  孟和玉会这么识相,他倒是省了不少心。

  -

  等钟承明消失在了视线里,孟和玉的心情也就重新好起来。

  他想着昨晚的梦,步伐益发轻盈,几乎是一跳一跳地下楼梯的。

  现在他也能记起愈来愈多的内容了,昨晚他是跟那梦中人——似乎直接称之为男朋友更好,昨晚他是跟他男朋友一起窝在家里看电影,一出对孟和玉而言很无聊的纪录片,介绍进化论。

  孟和玉想这可能是他男朋友脑袋里的知识储备,在梦中就以纪录片的形式放映了出来。

  他男朋友看得很认真,简直是聚精会神。孟和玉的注意力一向不够集中,纪录片又拍得很枯燥,他完全没有兴趣,就安静地枕在他男友的大腿上,玩他的手指。

  是蓄满男性力量的一只手,小麦色,青筋暴起,骨节粗大,手指线条粗犷地伸展。

  孟和玉的指腹顺着他手背上突起的静脉抚摸,一直摸到他虎口处,摸到一颗小小一点的黑痣。

  这就是为什么孟和玉今早会这样开心。

  他终于能够清晰地记起一条线索了,他男朋友的左手虎口处,有一颗黑色的痣。

  住在海边,左手有颗痣。

  孟和玉相信,只要他能记起的细节越来越多,终有一天他会在现实里,找到那位梦中人。

  -

  气温一天比一天低,终于等十二月降临时,南城的气温已经在个位数上下起伏了。

  孟和玉来时孑然一身,一件冬衣都没带。尽管种族优势赋予了他出色的抗寒能力,但在这种天气里,他显然不能只穿一件短T到处晃悠。

  毕竟南方的寒冷不是北方那种大大咧咧的寒冷,而是阴湿的,偶尔伴随着雨,逮着缝隙就钻进人衣袖里。

  刚考完试的曹子鑫,就提议跟孟和玉一起去置办几件冬衣。

  不过曹子鑫的衣服不是买给他自己的,而是买给他父亲的。这几个月下来他靠着Instinct的兼职攒下了不少钱,想着孝顺孝顺老人家。

  他们约好了一个上午,在南城最有名的商场碰了头。或许男生购物总是目的性明确,只用了半个小时,他们就将购物清单全打上了勾。

  提着大袋小袋走出店门以后,曹子鑫问孟和玉要不要提前吃个午饭。

  孟和玉看了看时间,十一点半,这个时间吃午饭也可以。

  “好啊,”他笑起来,“走吧。”

  他们进了一间装潢高档的牛排店,曹子鑫选的,说他有件天大的好事要分享,不如吃点贵的,他请客。

  孟和玉问是什么好消息,曹子鑫只是笑而不语。等孟和玉五分熟的西冷牛排上了桌,曹子鑫才肯宣布这好消息到底是什么。

  “我要加入钟教授的实验室了。”他大概是很兴奋,两边眉梢都高高扬起。

  孟和玉也能理解,曹子鑫很早就告诉过他,很多人都想做钟承明的学生,而他也是其中一员。

  “钟承明不是只带研究生吗?”话一出口,孟和玉先停了一停,讶异自己竟然相当顺口地、就连名带姓直呼钟承明。

  曹子鑫太过雀跃,没有留意到这个细节,只回答道:“没错,像钟教授这样的学者,发表论文才是正业,我才大一,远远不够格的,这就是为什么我说是天大的好事啊!”

  即便孟和玉现在讨厌钟承明,不想跟他多有接触,听了曹子鑫的话,还是难免好奇想知道更多:“那你是怎么被选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