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一刀砍下去,血溅了半尺高,发生这一幕的时候,知书带着顾以画是背对着他们的,因为她知道,如果看了这一幕,想必她此生都会被噩梦惊醒吧!
杀掉了所有的黑衣人,潘子修的脸上,衣服上都沾染着血迹,他撑着刀说:“把这些人的尸体整理整理,派两个人带着这些尸体去百苍门,将这些挂到他们百苍门的门口,给他们个警告!”
虽然这些人可能不是百苍门派来的,但是也绝对跟他们脱不了什么干系,这些黑衣人号称是百苍门派人的,那么即便不是,有人接着他们的名号做事,他们也不会袖手旁观的!
处理了这些人之后,潘子修他们少做休整,把身上明显的血迹处理了一下,他们一行人又上路了。
过了那山谷,离吴国都城也只不过几步之遥了,进了那城门,那吴国都城的大街依旧繁华如昔。
因为几人一路上风餐露宿,早就灰头土脸,破旧不堪,更可况潘子修刚刚还杀了人,身上的血迹虽然处理了一下,但是还有小片的暗红,一路上吓坏了不少人,于是,一进城几人便先去了成衣铺。
潘子修外面穿的云绡实在太过珍贵虽然沾染了血迹,但是有眼光的人,还是能看出来,这非寻常之物,普通百姓就算有钱都买不到,进了成衣铺左右挑选,看中一件宝蓝色的衣衫,这件虽比不得云绡娇贵,可也价值不菲,那长袖衣衫,头发高高束起,锦发衣冠,衬着潘子修那温润多情的脸,引得不少姑娘含羞张望,真不愧是传说的采花圣手。
而换了衣衫的顾以画,反倒没有引来多少男人的张望,但是知书虽然容貌比不上原来的样子,但是有些人的气质天生便是发光体,吸引着众人的目光,令人可望而不可及。
焦何跟在他们身后,虽不及潘子修耀眼,但是贵在沉稳庄重,那不怒而威的面貌令人不由自主心中敬仰,那气场之大,如冰冻三尺。
他们牵着马在街上慢悠悠的走着,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公子姑娘遥望,含羞带臊,令人不免有些感慨自己流失的岁月。
这时,潘子修在卖小首饰的摊前驻足,他神情严肃地捻起一串花铃,目光穿透,不知是想起了谁,他缓缓伸出那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弄了一下,清脆的铃声叮咛着,叮咛着。
“公子,这花铃多好看啊,你看看这做法多精致啊,买一串送心上人吧。”卖首饰的大婶笑得一脸真诚。
潘子修看了看那满脸褶子的大婶,面无表情,这时知书从身后走了过来,他将花铃扔到她的怀中,冷冷的说:“送你了!”然后又从怀里掏出一小块银锭子扔给了大婶:“不用找了!”
说完便离开了摊前,留下兴高采烈的大婶和摸不着头脑的知书。
一路走来都没有吃过什么好的,既然进了城,那自然是要下顿馆子的,他们来到了吴国最大的酒楼,点的都是一些招牌菜,出手也是很阔绰,小二的眼睛都笑弯了。
那炒的喷香冒油的红辣椒、葱姜蒜末衬底,红彤彤的大花蟹配上那特质的酱汁,香浓的姜葱炒花蟹,搭配上米酒,美味不可言喻。
潘子修看了眼盘子里的螃蟹,有些鄙夷地撇撇嘴,他吃过的美食不计其数,花蟹自是平常,而这花蟹更是不入流的尾蟹,壳大肉薄,吃起来费时费力,还没有多少肉,但是,今时不同往日,饿了这么久,就算给他吃一个包子他都满足。
“虽不是什么上好的花蟹,但看着肯定会好吃的。”知书明显看出了他的小心思,不免有些好笑。
潘子修听见知书说的话,自然也听出她话语间的笑意,薄唇轻抿,迟疑了半刻,然后把蟹腿放进嘴里,动作慢慢地,再看看焦何,都已经吃第三个蟹了,还不住的大叫好吃。
虽然味道也是很普通,但是毕竟这么久没吃顿好的了,吃了一个蟹腿之后便不再说话了,吃到最后,连形象都不要了,跟焦何抢的吃了起来。
而吴国皇宫内,一个影卫单腿跪在地上,宋明哲一身明黄立于龙椅之前:“你可所言可是真的,知书他们真的已经到吴国境内了么?”
“是的,陛下,他们现在正在花满园吃饭。”影卫不卑不亢的回答。
他那一双细眸看不出思绪,黝黑的眼珠转了一转,然后坐回龙椅上说:“去差人通知使臣,吩咐他去迎接几位贵客,将她们安置到驿馆里住下,好生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