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眼周明凯,什么都不知道了。
之后怎么样,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周明凯回了公寓,换了一身居家服便打开了电脑,然后看到邮箱里有一封新邮件,我凑过去看,是一个陌生的账号。
周明凯点了进去,发现是林雪。
她是我们高中时候的班长。
林雪在邮件里说了她和不少的高中同学都保持着联系,发现高三七班的同学有不少在帝都发展的,希望大家有时间可以聚一聚,毕竟毕业了八年,好多人这些年就一直没有再见过了。
最后林雪给了一家KTV的地址,是这次同学聚会的地方。
时间在下个星期。
周明凯陷入很长时间的静默,目光涣散地放在电脑屏幕上,也没有在看什么,就是这么静默着。
正当我以为他会合上电脑去休息的时候,他开始回复了林雪了,只是简简单单的四个字。
已知,会到。
仅仅是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让我吃惊不已,因为周明凯不是那种会去同学聚会凑热闹的人,他一向都不喜欢虚以蛇尾的客套场合,连工作应酬都是身在其位不得不为其事而已。
没想到,他居然会去。
发完了邮件,周明凯合上电脑,起身去了卧室。
刚刚躺上床,手机的短信提示音响了,周明凯拿过来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再看内容,是简单的两句话。
今天吃得很开心,再见。
是于莫。
周明凯没有回复,他似乎也没有兴趣知道于莫是从什么地方要到他的电话,毕竟渠道太多了。
似乎,他也没有兴趣去关心于莫这些反常举动。
我看着周明凯把手机调成静音,随手放在枕头下面。
他一直有这个习惯,任凭我说过无数次手机是不可以放在枕头底下,说了无数次,他都不会记得,总是怕错过工作上的事情。
以前,总是我强行的把他的手机拿走,还因为这个事情吵过架。
而现在,手机都调成静音了,他还是改不了这个坏习惯。
周明凯从床头柜里拿出了安眠药,连水都没有用,直接吞了两粒,然后抱着被子闭上眼睛。
我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睡着,但是他这个样子看上去很安静,也很易碎,像是一点点的动静都会把他吵醒的样子。
周明凯是一个睫毛精,我以前老是这么说。
他的眼睛不算大,只是形状很好看,有点像丹凤眼,但又不完全是。配上长睫毛总是让人觉得动情,看着便叫人陷进去。
年少的时候那双眼睛里像是藏了星海,如今,像是染了雾气。
我伸出手,覆在他的眼睑上,明明什么都没有触摸到,我却因为这个动作感动莫名的心痛。
明明我已经没有心了。
我知道我爱他,这一点没有变过。
事实证明,关于许家阳爱周明凯这件事情,像是太阳东升西落般顺理成章又不可改变,简直像是一场宿命。
如今,我算是明白了。
我爱他,这份情不是在心里,也不是骨子里,而是在我的灵魂深处。如今沦为世间一抹飘零忘灵的我,爱不起了也恨不起了。
唯一折磨我的,便是周明凯了。
我想着于莫那过分热络的态度,以及突然而来的短信,这多么明显的意图啊,饶是周明凯再迟钝也该反应得过来。
再者,周明凯何等聪明。
我这才死多久,就有人惦记周明凯身边的这个位置了。
是啊,周明凯多好。
除了眼瞎,不爱我,爱林清逸。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翻手机看到一句话,说想念一个人是什么的感觉,只要岁岁平安,可以生生不见。我当时突然就泪崩了,一边哭成狗一边还在继续吃饭,然后旁边的同学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是啊,每个人都不懂另一个人的人生,也许只是一句略带矫情的话,但其实总会戳到一些泪点。我哭,是因为我想起了那个让我想念了很多年的人,想到,那么那么好的一个人,却是我这辈子都见不到的那个人。如果可以选择,当年我宁愿和他一起死,也许今天会稍微轻松一点。想念一个人的感觉很多人都会有,那么知道什么是无望的想念吗?对生死之事没有过多执念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最无望的死别,没有经历过无论你有多渴望,都再也见不到那个人的那种绝望。我写这篇,其实除了写写故事,也想表达一种妄想,就是,那个人有没有可能一直还在我身边,没有离开过……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