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觉得他做个哑巴挺好的。
妈的别说了,要脸!
我感觉自己像引燃了什么导火索一样整个人的血液“噌”地冲到了头顶,我确信自己一定立刻烧红了脸,秦烬还未说完,我慌不择路,直接伸手捂住了他那双令我又爱又恨的薄唇。
话音一下子静了,我看着他,他看着我。
空气凝固了一瞬,随后,我感觉到掌心热热的,痒痒的。
他亲了亲我的手。
我情不自禁地抖了一下,受不了他这种几乎近似于调情的举动。
我松开手,躲得远远的。
“不是你要问的吗?”秦烬微微含笑的目光注视着我,尾音中带着一丝沙哑和一丝愉悦,“又不让说了啊?陆总,你脸皮怎么这么薄?”
他深沉的眼里似乎能清晰倒映出我此时的样子,慌张、凌乱,那一瞬间,我忽然意识到,也许我曾经的直觉没有错,他的确从一开始就清清楚楚地将我看透,甚至于我心里的所思所想都全部在他的注视之下,无所遁形。
他全部都知道,知道我爱他爱得发疯,知道我不顾一切的狂热情意。
我叹了口气,内心为曾经的自己默哀,并再次坚定了内心的想法——
倒贴要不得,一次就够了,还好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倒贴了。
我以前干过这么这么多丢脸的事,也还好只有秦烬一个人知晓。
第54章 好喝
半个小时后,秦烬终于把床单洗完了,我们也差点又擦枪着火一次。
好在昨晚过分透支的体力消耗让我在最后一刻保持了清醒。
我溜出去吁了两口气,抽了支烟就平静下来,从这方面来看,我昨晚的确字面意义上被他榨得一滴不剩,该交代的全交代给他了。
接着我回到书房去准备那些要在今天前寄出的新年贺卡。
我之前在白纸上演练了几笔,有些是要寄给客户的,还是郑重一点为好,毕竟我贺卡一共就按数量买了四五十张,写坏了没有多的那可就麻烦了。
目前办公程序早就全都电子化了,一个键盘就能解决一切,我平时也很少写字,用笔最多的大概就只有签名的时候,以至于我此刻拿起笔要写几句漂亮的话时都感觉右手有点不听使唤。
家里的墨水和钢笔留着,但因为很久不用了,钢笔前头都有些干涩,大概是有些堵住了,我试了一会儿才终于写出正常的字来。
练字这件事,我在年少的时期倒是经常干,主要是被我妈强迫的。她一向给我灌输字如其人的观念,那会儿她经常说:“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孩子怎么能写不好一笔字呢,不光你的人,你的字也得正、立得起来。”
小时候的我听得云里雾里,并不太懂“立得起来”究竟是什么意思,反正我写方块字好多年了,直接告诉我要写得端端正正倒是更好理解。
因为我完全是照着正楷练的,后来被不止一个同学说过我的字简直像是印刷出来的,拿给老师看都能以假乱真的程度。
高考的时候我语文拿到了接近满分,恐怕也离不开这笔字的功劳。
然而到了工作场合下,我却又有点嫌弃这样的字体了,看着太过于板正,显得有点学生气。
只是改了许多年,仍旧完全没法摆脱过去经年累月养成的习惯。
我在不要的草稿纸上努力潦草而霸气地写上几行,然而霸气的字迹没见着,倒是差点把笔给飞了。
没过一会儿秦烬推门进来,我默默腹诽他今天这是怎么了,我走哪儿他跟到哪儿,可真是粘人得够呛。
我没回头,冲他说了一句:“在忙。”
意思是让他这个白天别再打扰我了。
秦烬“哦”了声,我听到他的脚步声由近及远,过了会儿却又返回过来,不知道想干嘛。
我实在忍不住,放下笔,回头看了他一眼。
我这个书房的窗户正对着门,窗边是桌子,也就是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我右手边摆了一排书架,左手后方靠门的墙边则搁着个可收缩的沙发,翻开就可以变成一个小床。
我有时候晚上忙的累了会在那儿眯一下,定好闹钟二十分钟后再起来继续干活。
那沙发质地比较硬,其实睡起来不太舒服,我是故意买的,因为这样才不容易让人总是赖着不想动。
而此时秦烬就在我身后,半躺半靠在那收起的小沙发上,他还弄了个靠垫过来,两条笔直修长的腿交叠着,一副相当悠闲自在的样子,他是刚刚回卧室去拿了昨天那本没看完的《动物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