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晋和蛮牛错身而过,大概是嫌秦晋脏吧,醉醺醺的蛮牛嘴里嘟囔了一句脏话身子微微一偏,就在这个时候秦晋猛地用力一弯身子,披在身上脏兮兮的军大衣像一朵乌云扑向蛮牛,在蛮牛一把甩开军大衣的同时,雪亮的刀光一闪而过,那个鼓鼓的将军肚上赫然出现一个裂开的血口,像是在嘲笑着什么!
血像泉水一样涌出来,所有人都在这一瞬间呆住了,除了倒在地上嘶吼的蛮牛和没有丝毫迟疑将一把铁签狠狠插进他喉咙的秦晋!
染血的菜刀指着尖叫的女人和发抖的男人们,秦晋倒退了几步突然转身没入夜色中黑暗的小巷里,地上的蛮牛已经无法呼救,他的喉咙上插着一把带着油污的铁签,和腹部的伤口相比,这才是真正的致命伤!
回到小院的秦晋没有逃走,他等着警察上门,可是他一直等到第二天晚上警察都没有来,他等来的却是另一个人。
在四大天王之前这个城市的地下世界只有一个王,这个王叫猫眼。
猫眼是个老人,很老很老的老人,老到十七岁的秦晋看到他的时候就已经觉得这个老人随时都会咽气。
可就是这个几乎半瞎的老人却一手控制了这个城市乃至邻近几个县市的地下世界,他没有对秦晋说任何废话,只有一句话:“蛮牛死了,你替我赚钱。不答应,就去死。”
秦晋不想死,他想活。
所以秦晋生活的那一小片区域的地下老大蛮牛消失了以后,接替他的人叫小晋哥。
十年之后,小晋哥成了晋哥。他控制的区域也从那一小片贫民区变成了整个东城。
秦晋为猫眼卖命十年,换来的是猫眼对他的绝对信任和看重,当着许多人猫眼对秦晋常常说一句话:“我老了,很快要死了,我没有儿子,你就是我的儿子。”
猫眼把秦晋当成自己的接班人,但是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不是每个人都想当地下世界的王,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过这样的生活,至少秦晋不是。
二十七岁的秦晋喜欢音乐,喜欢摇滚,喜欢披头士和鲍勃迪伦,他的梦想是当一名歌手,希望有生之年能去亲眼看一次伍德斯托克。
二十七岁的秦晋也和普通的青年一样爱上了一个女孩,那是一个很个性的女孩子,她也喜欢摇滚,和喜欢自己玩音乐的秦晋不同,这个女孩在当时这个城市最有名的夜猫酒吧驻唱,她疯狂的崇拜皇后乐队,喜欢喝一种叫血腥玛丽的鸡尾酒。
秦晋不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女孩,因为她他爱上皇后乐队的歌,因为她他试着去喝一直喜欢不来的血腥玛丽,因为她他每天去夜猫酒吧捧场。他喜欢她喜欢的一切,无论他自己喜欢不喜欢。
她却和他不同,她不喜欢他像别的道上人一样粗野,他就开始穿西装打领带,穿她喜欢的瓦伦蒂诺和杰尼亚,为了养出气质,他去看川端康成和卡尔维诺,看《雪国》和《看不见的城市》,拼命的学英文了解那些奢侈和时尚的知识。
他为了她而改变,而她一直不曾改变。
秦晋爱上的女孩叫冬儿,至于他和冬儿之间发生了什么叶星扬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冬儿后来去世了,而秦晋也突然从东城的地下世界霸主变成了一个酒吧老板。
那已经是多年前的事,叶星扬认识秦晋则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救了秦晋的命运,结果成了好朋友。
“哇,好浪漫。为了心爱的女人每天唱她最喜欢的歌……”林影听了怡辰的讲述握着双手一脸花痴状:“要是有个男人为我这样,死了也值得啊。”
“胡说什么呢,睡觉吧。再熬夜就肯定没人为你这样了。”怡辰打了个呵欠,眼睛都睁不开的说。
“嗯嗯睡觉,我要保持我的美丽容颜啊。”林影翻个身抱着怡辰说,闭上眼睛开始睡觉。
秦晋的车是一辆和他本人外型很不搭的路虎揽胜AUE,这款最昂贵的揽胜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激动人心,和同为越野车顶级品牌的悍马不同的是,路虎显得更加优雅庄重,像一个闷骚的英国绅士。
在一曲波西米亚狂想曲之后秦晋便离开了皇后酒吧,驱车来到江岸边的镇江塔下,他熟练的取出一根雪茄点燃,让蓝色的烟雾袅绕在车厢里。
往常在这个时间镇江塔旁除了他很少会有人来,千年古塔下的豪车里一个点燃雪茄的男人静静听着江水拍打堤坝的声音,这是一种怎么样的情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