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就像宋瑾南所想的那样,在凤爪叫了他爹地之后,景逸看他的眼神,已经不是看平常人那样的了。
抖了抖身体,他坐在一旁的单人沙发上,他赶紧说道:“我是和你来谈正事的。”
景逸知道宋瑾南说的正事是指什么,他冷声道:“人明天就到。”
挑眉,他倒没想到人这么快就到了。
宋瑾南记得,上次他和景逸说的时候,他还是说要两三天的时间,现在才一天的时间,想不到人就到了。
上次,宋瑾南再一次的拜托景逸,因为他手下的人多,有很多精英,他人脉又广,所以,他拜托他帮忙找一个比美国那个徐医生还要厉害的心里医生。
而很巧的,景逸手下还真有这么一个天才医生,除了内脏部分的技术不精通之外,他对人体的其他任何部位的了解都要比别人好,而且,这个医生还只有28岁,和宋瑾南是同一年的。
在景逸答应了帮助宋瑾南的同时,他也要求了宋瑾南,在叶清卿的病治好后,他必须得回B市接手家里的企业。对于宋瑾南来说,任何事情都没有叶清卿重要,所以,他就连犹豫都没有犹豫,直接就答应了景逸的要求,哪怕他对商业一点经验都没有,哪怕他不喜欢这份工作,哪怕是要放弃自己最喜欢的事,他还是答应了景逸的要求。
景逸这么安排,也有他自己的道理。一是,他想宋瑾南能够回景家认祖归宗。二是,他确实是忙不过来,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打理公司的事。
第221章 这一辈子非她不娶
他所从事的,一直都是那些见不得光的事,公司是老头子建起来的,他不想它毁在自己的手里,最好的办法,就是交给宋瑾南打理,他相信他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有这个能力,因为,景家的孩子永远不会差,要差也差不到那里去。更何况,对方还是宋瑾南,这个在逆境中成长的人。
叫住起身就想走的宋瑾南,还没说话,宋瑾南就急着问了起来。
“什么事?”既然人明天就会到,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更加不想待着这里干坐着,浪费可以和叶清卿相处的时间。
犀利的目光对上他的视线,他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宋瑾南先是疑惑了一会儿,随后看了眼在啃着棒棒糖的凤爪,他顿时就明白景逸在说什么了。
“知道又怎么样?不知道又怎么样?”这并不能改变什么,他要是早点跟他说了,你很有可能有个孩子在外面,然后又是找苏惜雪做DNA亲子鉴定,苏惜雪不同意,到最后,结果还是一样的,早说晚说都是一样的,他又为什么要早点告诉他?还有,当初他内心有冲动,要告诉他的时候,是他态度不好,这就不能怪他了。
“你应该告诉我。”这样的话,他就可以早点知道,原来他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两个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孩子存在,他也就不用一直都被老爷子催生,也可以让自己的两个孩子不用流落在外,让他们能早点认祖归宗。最重要的一点,他的孩子也不至于到现在连个正经的名字都没有,而是有一个难听到爆的小名。
什么狗屁的辣条、凤爪,他看,那女人是想吃这些垃圾食品想疯了,所以才会给自己的一双儿女取这么个不靠谱的小名。
“告诉你然后呢?”然后还是会发生今天一样的事,最后,结果还是一样的,这DNA是做不成的,还会被苏惜雪给打一巴掌。
景逸一时语塞,见他说不出话,宋瑾南也没多待,赶着回去陪叶清卿了。
现在的叶清卿能简单的说几个字,几个词,但要像上次在大街上说的一句话,却是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那个时候宋瑾南也不在,自然是不期待的,他觉得她就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很多时候,他会觉得叶清卿其实已经好了,但很多时候,却是他的觉得而已。不过,让他想不明白的是,叶清卿最近真的很反常,她会很懒,什么都不想做,要去什么地方的时候,她就会伸手让他抱她去,偶尔,在伸手的同时,她还会说个“抱”字,宋瑾南乐在其中,也不觉得她烦,很多时候,他都会试一试叶清卿,试试她到底是好没好,但没当他说些深奥的话题时,她却总是一脸懵的看着他说话,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很失望,潜意识里,他还是希望叶清卿是个正常人的,没有谁希望自己是个不正常的人,他自然也不希望叶清卿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