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森默默地苦笑,示意连恰先站在屋外,他很灵活地踩着一地垃圾进了屋子,放下购物袋,找出了扫把和簸箕。
“我说梦话了。”
勤勤恳恳清扫地面的男人这么说。
第四十一章 (下)
等到把客厅清理出一块足够干净的地方——至少让蓝森认为够资格把连恰请进来的程度——蓝森才示意连恰进来去沙发上坐坐,他自己泰然自若地踩着一地狼藉走到厨房去。从厨房传来碗碟碰撞的清脆声音,以及水被倒进壶中,让人倍感期待的咕嘟咕嘟声。
稍微犹豫了一下,连恰把果篮放在了茶几旁的地板上,她觉得之前这个果篮在走廊地板放过,放在茶几上肯定会沾上灰。
只是坐着有点无聊,但随意走动对主人又很不礼貌,连恰百无聊赖地等着,一边竖着耳朵听蓝森厨房里的动静,一边四下打量这间屋子。
从格局看挺普通的,不大不小,标准的单人住房,装修风格很简单,颜色也少,不是木色就是白色,看着敞亮又舒服,客厅似乎是朝南向的,阳光相当好,连接着客厅的小阳台上摆着几盆绿油油的植物。
沙发很软,米色布面,上面随便地丢着几个软乎乎的靠垫。
总体来说,忽略周围的那一团狼藉,是个看起来能住得很舒服的屋子。
没有让连恰等很久,蓝森端着个玻璃小茶壶出来了,里面是还在咕嘟咕嘟翻滚着的黄桃红茶,他又找了两只透明的玻璃杯来,各倒了八分满,把其中一杯推给连恰。
“蓝森先生,你喜欢玻璃壶啊。”
而连恰下意识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这个。
两个人都愣了一下,还是蓝森先反应过来,他点了一下头,眼神里透露出明显的好奇来。
“因为店里的也是这样的玻璃壶。”连恰解释,手下意识地画着半圆比划着,“要是在家里也用这个的话,那应该是本身就很喜欢吧……或者说,因为喜欢这样的,才在店里面也放了那样的壶……我是这么猜的啦。”
[透明的比较容易看里面的材料,而且泡了茶之后很漂亮。]
蓝森从茶几上拿过便签纸,肯定了连恰的想法。
这段简短的对话之后,气氛却轻松了不少,因为踏进对方家门而产生的局促不知不觉地消失了。
正事毕竟是探望病人,连恰把果篮推了过去:“感冒的话还是多吃点水果好,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水果,所以就买了这个果篮,里面什么都有的,随便吃。”
和果篮挨着一起放在地上的还有塞满彩色卡纸的袋子,蓝森看到了,不过他没有问,只是拿过果篮,拆开看了看,去厨房拿了个透明的大碟子,挑了梨和苹果削皮切块。
连恰托着腮,呆呆地看着蓝森的手——这时候她才发现,蓝森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相当灵活,削皮快而稳,切块也是干脆利落,而成品几乎都是一样的大小,整齐得摆摆盘拿出去卖都没问题。
平时在蓝色森林的店里看着蓝森,明明对方也是这么削水果做东西的,可那时候却没有产生这种惊叹的心情。
也许是因为在店里的蓝森是老板,所以他这些做得利落是理所当然的,可在家的蓝森和那个衬衫长裤黑皮鞋的老板相去甚远,他更像一个普通人,于是这时候才发现,啊,原来这也是很厉害的地方呢。
蓝森在切好的水果块上扎了两根牙签,视线一抬,就看见连恰直勾勾盯着自己的手发呆。
他以为是手上沾了什么东西,翻来覆去看了一圈,什么都没有,可是他一抬手,连恰的视线就跟着抬起来,他把手放下去,连恰的视线又跟着落下去,他转了转手腕,连恰的脑袋甚至也下意识地跟着晃了晃。
这个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也太好玩了,蓝森不得不深吸了一口气,克制自己继续这么玩下去的冲动,喊了一声连恰的名字,把对方叫回来。
——莱纳斯!错了!
突如其来的,爷爷的声音从脑海里不知哪个角落钻了出来,数落他喊得太生分,并列举了宝贝甜心小蜜糖之类的腻得牙酸的昵称。
……恰恰?
他在心里这么试着喊了一声,想了想,还是没有喊出口。
连恰在吃苹果呢,万一突然这么喊一声,把她吓得噎住怎么办?
蓝森不觉得自己的设想很夸张,不如说,连恰就是会为了这种细小的事情大起大落的类型,反倒是真正的大事很难让她失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