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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稿君:奉上疯子一枚,剁手节快乐!
第108章 秦风的水下初吻
秦风彻底地沉入了水中。
只是,不是被动承受,而是顺势而为。
毕竟是军校毕业的,再加上在滨海城市长大,这种程度的急救还是会做的。
身体游动,他在水下寻觅到一个凸起的门把手,将脚别住,借助外物的桎梏固定住脚,然后身子一拧,往反方向使劲绷直长腿。
不得不说,他的方法简单而粗暴。一般人是不会对自己下如此狠手的,偏偏这一刻,他最不能耽搁的就是时间,所以他没功夫在这种事上耗。
某种程度上,他已经疯魔了。
抽筋的症状在缓解,他将自己的脚抽回,随着裤腿摆动,忽现一道微弱银光,随着打着旋的水流一闪一闪。
浑浊的水令他无法看清那是个什么东西,却仿佛受到什么感召一般不由自主地朝亮光的方向伸出了手。
恍惚间,灵魂一悸,一种莫名的冲动令他想要捉住那抹光。
纯粹是顺应心意的一个动作,却没有料到——“亮光”比他想象的好捕捉,因为它系着一条绳索。
握住的那一刻,心不受控制地砰砰狂跳起来。
“哗”的一声,他冲出水面,迫不及待地朝握紧的手看去。
手掌摊开,一条红线躺在手里,上面系了个银铃铛。
鸽子!
完全不用多想,他立即判定了这是莫长歌的所有物。因为这条独特的红线,带着经年陈旧的味道,还有那颗银铃,造型独特,即便泡在脏污的水里也依然不改精致透亮。
这样独特的银铃,普天之下,他见过的只此一枚。
只是鸽子从不离身的铃铛,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水里?
望着手中的红线,秦风明显地发现了断痕。
皱着眉头,他在脑海里回想了一下刚才的情景。
估计先前这银铃铛正挂在门把手上,结果被他拔腿的动作带得随着水流飞了起来,这才让他注意到。
打量了一番四周,按照樊晶的说法,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应该是一楼侧面的游泳馆门前。
尽管大厅两侧的各种功能分区包括游泳馆都被提前上了锁以防洪流强行破入造成后期清理困难,但不排除洪水攻势太猛将门或者其他窗户玻璃冲破。
秦风估计了一番水位,按照这个高度,只怕游泳馆里水已经涨得和天花板一般高,将其完全淹没了。
如果他冒然从下方大门潜入,进去之后极有可能没有空气呼吸,这无疑是极其危险的!
握紧手中的铃铛,他却全然没有任何惧意,扑通一声就潜了下去,摆动着双腿飞速地朝门洞游去。
他有种预感,鸽子就在这附近!
凭借着微弱的视线,果不其然,门是开着的,他摆动双腿,穿过门后立即往上方浮去。
“砰!”
刚往上头就撞上了天花板,额头上水珠滑落,淌过眼睛,鼻梁骨以上的部分暴露在空气中,而鼻孔与嘴巴却全还在水里。
情况比他想的要好一些,好歹还能呼口气。
“咚——扑通!”
一声大响突然从不远处传来。
正准备仰头换气的他,扬起的视线中,一盏吊灯砰地砸入水中!
等等!灯盏之间,那张脸!
被水模糊的视线迷蒙不清,再加上吊灯和那张脸没入水中消失不见的速度太快,以至于他根本来不及看清。
然而秦风却无比确定,那是莫长歌。
有个人,无论她变成任何模样,都能攫取到你的视线,让你心跳失常。
那张脸闪过的一瞬,秦风就是那样一种感觉,视线再也无法挪开,心脏也似乎刹那间停止跳动。
仰头,吸气。
清凉的空气迅速将肺部填充,瞬间缓解了胸腔内焦灼的疼痛。
憋气、埋头、下潜。
一气呵成,动作迅疾。
他飞速朝莫长歌出现的方向潜去。
距离,渐渐缩短,逼近。
视线内,渐渐凝聚成一团乌黑的影子,继而,随着距离拉近凝成一道瘦削纤弱的身影,再近些,可以看到那拼命挣扎的动作,以及那张痛苦惨白的脸。
鸽子!
秦风没看错,的确是莫长歌。
在冰冷海水长达十多个小时的浸泡下,若不是游泳池正上方的顶要高些,她恰好可以吊在吊灯上,她想,可能现在她已经是一具尸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