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轩立即缩脖子闭嘴,甚至眼睛都闭了一半,等着谢丹青狂风暴雨的怒意。
看他这幅怂样,谢丹青一口气彻底堵在喉头,上也不是下也不是,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打电话,你是生怕莫长歌不够受刺激是不是?他们两个现在肯定在一起,你什么猪脑袋!”
和阿轩说话,谢丹青简直觉得自己的智商都要下线了。
“哦……”阿轩弱弱地回道,还点了点头,表示赞成。
“谁要你赞同了!”连被他赞同谢丹青都觉得是对自己的侮辱,满腹起床气的他简直要暴走了,“你,现在给我圆润地滚出去。”
阿轩立即抱着自己的手机像个受气的小媳妇一样一步三回头地朝房间门口的方向挪去。
谢丹青一个眼神过去,他的速度稍微快了些,只是嘴巴扁得更厉害了些。
活像被人抛弃的小狗。
最后,他双手扒着门,眼神眨巴眨巴,声音弱弱地问道:“那个,那我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
谢丹青直扶额,他怎么就遇到这么个蠢货!
一个枕头直接砸了过去,“短信、微信、私信,全方位给秦风留言,他开机就会看、到、的!”
最后几个字,谢丹青基本上咬牙切齿说完的。
“那我滚了!”阿轩瞬间满血复活,音调高亢激昂地关了上门,兴奋地离开了。
“……”谢丹青。
陆宅。
“是……莫长歌吗?”莫洛脱口而出的本来是一句“姐”,结果到了嘴边愣生生给改成了莫长歌。
陆明绅正坐在床前,拿着纱布重新替她包裹缠绕崴伤的脚踝,闻言抬头望向她,对于她和莫长歌的那些疙瘩别扭,他也能猜出一两分,也不点破,当下应道:“不是她,是秦风。”
“秦风?”
“别动。”陆明绅捏住她的脚,手上加了一分力道。
突如其来的力道令她注意力被迫集中到了脚上,白皙如玉的脚被陆明绅修长的手指握在手里,更显小巧。
她的脚偏瘦,却不失秀美匀称,第二个脚趾节上有个小小的茧,是长期穿高跟鞋磨出来的,在白皙嫩滑的皮肤上显得有些突兀。
察觉到陆明绅的目光似乎落到了那个茧上,莫洛忍不住缩了缩脚。
一种莫名的羞耻心涌上心头,夏天穿凉鞋的时候脚趾就是露出来的,甚至还涂上红色指甲油吸引目光,可现在被他这么一看,怎么浑身都不自在!
该死的,她竟然联想到那些古代不能露脚的陈规陋习来了……
“我自己来吧。”她提议道。
尤其想到陆少在外重度洁癖、不近女色的高冷名声,这样一个人竟然蹲在自己面前握着她的脚帮她缠纱布,简直比上次拿着拖鞋放在她面前还要令人惊悚有木有?!
“你是想要加重扭伤程度?”陆明绅冷冷地瞥了她一眼。
“……”莫洛不敢接话,陡然意识到他的另一重身份,心里松了口气,原来他只是在履行医生爱岗敬业的职责。
如果不是这样,她想不到还有什么能令陆明绅强忍着忽略他那难受的洁癖。
看她乖巧不动了,陆明绅勾了勾唇角,一边缠着纱布,一边就先前提及的问题解释道:“秦风和长歌在一起,长歌的脚受了点儿伤,所以我要去医院一趟,你就在我这里好好休息,别的什么也不要想。”
将她的脚轻轻放入被窝中,然后又俯身替她将被子掩好,陆明绅正对着她的眼,叮嘱道:“有什么事,回头再说。”
平日里魅惑妖娆的桃花眼,此刻全是严肃凝重。
莫洛一抬眼,就触不及防地闯入那绯红靡丽、浮光掠影的光景中,怔了片刻,立即惊觉里面的危机四伏,这才慎重的点了点头。
“走了。”他起身,然后走了出去,顺手将门带上。
直到陆明绅的脚步声彻底消失,莫洛憋住的呼吸才重新恢复过来,但鼻端仿佛依旧是他身上清浅撩人的烟草味。
伸手摸了摸心口的位置,心跳得有些快。
她终于领教到坊间传闻的“妖孽惑人”是个什么感受了,第一次发现陆明绅竟然长得那么好看,好看到……勾人。
就连她这种自诩对美色无感的冷漠性子,刚才那一瞬间都无法抑制住自己的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