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呼她名字。
莫长歌睁开了眼,在他的轻呼声里,眼睛眨了眨,终是慢慢地转过头来。
转过头来的那一瞬间,摄影师捕捉到镜头,甚至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好美!夺人呼吸!
白皙得过分的皮肤与乌黑的发形成浓烈对比,红唇水润,却因为唇角完美的弧度而天生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疏离感,高贵美丽得不似常人!仿佛是画里走出来的一般!
不过,好像有点儿……眼熟呀?
这,这不是……粤海假日酒店的莫总吗!
G市有头有脸的很多,要是都认得那是不可能的,但没办法呀,这莫总不知怎么的,自从回到G市之后,承包了好几次热搜第一,让人不想认识都不成。
一干人等风中凌乱。
在记者还不知道怎么出声的时候,秦风已经替她解决了这一困境,只见他回转身来,对准镜头,说道:“原本我们只想平静地加完油就走,但是命运之神有时候就是这么莫名其妙地眷顾你,恰好,择日不如撞日,借着这个机会,我想请大家帮我见证一件事。”
见证……什么?
莫长歌怔愣地看着他,却见秦风转过身来,对着她,单膝跪地。
她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疯子,你干什么!”她着急地伸手就想要拉他,无奈脚伤,又被他堵着门,手确实碰到了他胳膊,却无奈一点儿也使不上劲。
他的手反而握住了她的手,“鸽子,你听我说。”
他制住了她的动作,无比认真诚挚地凝眸望向她,一瞬间,莫长歌隐约已经知道他要说什么了。
“大家没有看错,车上坐着的这个女人就是我牵挂的人,我的心上人,她叫莫长歌,是我秦风从少年时代就一直喜欢的人。我们之间曾是最亲密的挚友,无话不谈的好哥们,可在七年前,迟钝的我终于发现,原来我已不知不觉爱上了我的女孩儿,我的鸽子。”
“曾有许多人问过我为什么进娱乐圈,那是因为曾有个女孩儿,她有个梦想,能写出各种各样的故事,在故事里经历不同的人生。我当演员,在不同的剧情里穿梭的时候就会想起她,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是不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我就能离她近一点?更近一点?”
“七年前,她不辞而别,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而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她知道我在这里,一直活跃在她的生活里。我在努力地刷存在感,生怕她将我遗忘。”
他的眼仿佛带着温暖的太阳光,如漩涡一般吸引着她,令她忍不住伸手触摸。
然后,她听见他郑重而深情地告白:“鸽子,我们经历了那么多,我了解你的每一个生活习惯、你的每一个肢体动作、你的每一个眼神,我们一起长大,我甚至比了解自己还了解你。就在今早找不到你的那一刻,你知道吗,那一瞬间我多么害怕,我差点儿以为自己再也看不到你。这场台风太猝不及防,那么多的家毁人亡,我很幸运在最后关头找到你,你知道我有多感激上苍吗?”
他伸手摸向裤兜,然后从里面掏出了什么,紧握在手心,然后抬头紧紧地盯住她:“鸽子,我相信命运,是它指引我找到你。”
只见他手一松,一缕红线从手中滑落,红线一头被他手指捏住,另一头坠着颗玲珑精致的银铃铛。
当!
铃铛发出清脆的声响,在空中弹了一下,闪烁着银色耀眼的光泽。
莫长歌捂着嘴,难以置信地望着红线下牵扯晃荡着的银铃铛,那光泽仿佛倒映到了眼底。
随着那束闪耀的光,她听到他一字一顿说道:“鸽子,你愿意,嫁给我吗?”
那一瞬间,世界炸裂,全是耀眼的白光。
莫长歌的大脑仿佛投下一枚原子弹,瞬间将脑海夷为平地、不会思考。
与此同时,傻掉的不止她一个人。
帝景园,莫洛捏着遥控板,视线牢牢地锁定电视机画面中的两个人,一眨也不眨眼睛。
陆明绅则兴味地挑起了眉,比起莫洛显得要淡定许多。
至于乔妈,听到声响后已经走了过来,此刻站在沙发旁,也是一脸震惊,不过更多的却是欣喜,仿佛自家闺女终于找到归宿一般。
莫洛好半晌才反应过来,“这秦疯子,也太……”她吞了下口水,像是在努力消化自己的看到的这一幕,看到乔妈那副激动样,明显已经听不见其他什么,于是她只能偏头朝陆明绅求证,“也太疯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