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长歌一口豆浆哽在喉头,有些咽不下去。
不仅是因为洞察到了秦风派阿轩去拿衣服的意图,还因为唇齿间这独特而熟悉的味道……
那是初高中时期的早餐记忆,香醇浓郁的豆浆味。可是怎么会在秦风家里喝道?难道他去那家神秘的老店买了?
“怎么了,是不是豆浆太粗了?少爷特意没把豆渣滤掉,说这样比较营养,少爷这习惯也是独特,莫小姐您要是喝不惯,我就去滤掉。”秦婶连忙说道。
什么,难道是秦风自己弄的?
莫长歌立即摆手,一边拍着胸口一边摆手,制止了秦婶的动作,过了好一会儿顺过气来才说道:“没,我就是喝得有点儿急了,我挺喜欢这种喝法的,以前读书的时候就是这么喝,疯……秦风还是跟我学的呢。”
“原来是这样呀,怪不得后来少爷突然转变,每天早上都要喝豆浆,还不让我动手,非要亲自来,并且这习惯一直就保持到现在了,我终于知道原因了。”秦婶笑道。
莫长歌怔住,喉咙咽了下,口齿间全是豆子的香味,心里却五味杂陈。
她和他的第三次见面就是在她翻墙打豆浆回学校的时候,因为她打豆浆都很准时,以至于后来他们总是能在学校后面的那片小竹林里偶遇,在两人成为好友后,他也学会了喝豆浆,到最后演变为他带豆浆她蹭喝。
那时候她还夸他买的豆浆比她去的那家良心店铺还要浓香美味,他是怎么告诉她的,说他找到了一家十年老店,纯手工打磨,所以味道独特,为此还炫耀了好久。
为这口好喝的,她不知道磨了他多久,结果他都不肯告诉她店面地址,搞半天,竟然是他的手艺。
或许一开始被她夸的时候,他只是出于少年好胜得意的心理骗了她,可没有想到,他竟然坚持给她带了那么多年的豆浆。
可能别人看到的只是一杯豆浆而已,但她知道,即便是用豆浆机,也需要每天晚上提前将豆子泡好,第二天起来打磨。
这一件事,他竟然坚持了那么多年。
曾经的少年可能自己都不明白,这种行为究竟只是逞一时意气,为了圆当年的谎,还是源自于爱,以至于内心潜意识里对女孩儿迁就和关照。
莫长歌失笑,这个迟钝的傻子呀。
对于他特意派阿轩回家取衣服的意图更是十分明显,反射弧无比长的疯子终于聪明了一回,利用这个机会,向乔妈甚至莫洛,还有阿轩以及其他可能知道的人透露了一个消息——她莫长歌是他秦风的人了。
衣服事小,里面透露出来的信息才是关键。
这霸道的占有欲,以及这果断的宣示所有权的行为,还真是莫名地可爱呢。
唔,深得她欢心。
她唇角不由自主地翘了起来,抿着唇将剩下的豆浆喝了个干净。
如果以后每天能够喝到他的豆浆,那将多美妙?想想就是一件令人幸福的事情呢!
温热的豆浆,带着淡淡的甜味以及浓郁豆香,令胃暖暖的,甚至全身熨帖,毛孔都满足得舒张开来。
放下碗,莫长歌想要收拾,结果被秦婶制止住了,她不好意思地缩回手,然后上楼去取手机。
将手机取下,一边开机一边朝楼下走去,刚走到楼梯间,就被手机不断震动传来的提醒给弄得停住了脚步。
怎么回事?
昨天周末,按理说公司也不会有什么紧急的事情才是,如果真有,莫洛或者小章早就找到她了,因为他们都知道她去开同学会的,那会是什么呢?
连忙点开,区号全部是米国那边的!
叮——
手机一震,很快,文字信息涌入眼前。
“长歌,我回国了,陆珏很有可能就是B,原名耿承悦,米国有名的心理学家,你自己要小心!如无要事,不要外出!切记!”
莫长歌的目光黏在手机屏上,一动也不能动。
陆明绅知道陆珏就是耿承悦,那他知道耿承悦就是——
想到这儿,她立即将电话回拨过去。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熟悉的机械式应答响起,莫长歌捏紧电话,知道这会儿陆明绅可能也许已经在飞机上了,扫了眼短信发送的时间,然后作罢。
不要出门?他是怕陆珏对自己不利吗?
不管怎么,还是听陆明绅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