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的人影从包内拿出手机,利用屏幕散发出的微光探照着朝床边方向走去。
看到夏慕的脸后,人影停了下来,勾起了即使在微光下都显得鲜红的唇角。
接着的,便是打开皮包拉链的声音,只见那人从包里拿出一个细小的圆柱形物体,在打开盖子之后,往夏慕的脸上使去。
“啊!!”划破天际的一声叫响,夏慕赶紧打开灯。
“小姑!!”夏慕此刻的表情仿佛比刚才还要惊异,“你不是去美国了么。”
女人淡笑收起口红,放回自己盒状形的小包里。
“靠,”羡慕摸了摸自己的脸,嫌弃道,“以前是唇膏,现在是口红,这一套你玩不腻啊。”
“这可是Dior新版烈焰蓝金999,好多人还不舍得买呢,怎么,有钱人就这么嫌弃?”女人挑眉。
“不是我妈拿着把刀半夜来捅我就好。”夏慕犯了个嘀咕,继而又巡视了女人几眼,嗓音抬高了几个度道,“哟,出国回来变洋气了,包是香奈儿新出的吧,和那女人一个款。”
“听起来,这三年过去,你和你妈关系没什么改善啊?”
“听起来,你好像没有我想像中的那么恨我妈啊?我记得,当年可是她把你派遣出国的,进修完了?”夏慕反问。
夏弄言沉默了一会儿。
十年前,哥哥夏志权因心脏病去世时,夏弄言只有二十岁,刚好大三毕业要准备实习。洛骏严接管“天厦”后,换掉了内部的许多人,包括曾经担任夏志权秘书的人。似乎是为了留夏家人一个情面或是其他原因,洛骏严直接找了夏弄言当自己的秘书。
作为男人,洛骏严在众多女职员的心目中无疑是完美的。
只可惜僧多粥少,更何况,方云婧这号响当当的人物已经独揽了这杯羹。
宝物,之所以能成为宝物,是因为它在已经被人拥有的情况下,还能使千万人为之垂涎。
尽管洛骏严不曾对夏弄言表现过爱慕之情,可是女方的一些心荡神摇之举,早以被方云婧看在了眼里。
在出国进修与被永久解雇之间,夏弄言理智下来,选了前者。
“还没呢,是你妈叫我回来的。”女人微笑道,语气不平不淡。
夏慕撇头冷哼了一声,“那女人真会玩儿,一套一套的,那现在叫你回来又是为了什么?”
“当枪手。”
夏慕皱眉摆出疑惑的表情,脑子里出现了无数个混乱的画面。
“啊!疼!”被小姑打了下头后,夏慕嗷叫道。
“在学校不好好学习,正常的理解沟通都成了问题。”夏弄言鄙视道,“你妈决定写本自传,她说她文笔不好,叫我来写,不过成书后,作者挂的是她的名字。”
“这么蠢的事你都答应了,你脑子读书读秀逗了吧!”
四下蓦然一片安静,夏弄言目不转睛地盯着某块位置。
具体是哪块位置,她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眼珠没有转动,眼皮没有眨,然而却没有看到任何东西,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意识去看什么东西。
“转眼间就要超三奔四了,你会发现,很多事情你在意的越多,就越活不出故事,有时候,你放不下,不是因为你认真,而是因为你计较。”
“意思是你对洛骏严没兴趣了?”夏慕问道。
“怎么可能,”夏弄言的语气顿时欢脱了起来,“喜欢了那么久的人怎么可能说没感觉就没感觉,只是,换种方式罢了,藏着掖着也叫喜欢不是么。”
“感觉你说话前后不搭调。”
“好啦,起床了,今天骏严要拍摄一个广告封面,可是专门从纽约请来的男模哦,我们搭同一班客机回国的,虽然两个都是华人,不过人最起码是有国际范的,气场都不一样,估计马上要到了,看看有没有你感兴趣的。”夏弄言使了个坏坏的眼神。
夏慕翻了个白眼。
“不是吧……”夏弄言顿唔着说道, “不会还和那个叫顾凌箫的在一起吧?”
“人怎么啦?”夏慕嫌弃道。
“没,他挺好的,我就是怕你耽误了人家而已。”
夏慕立刻朝自己小姑身上扔了个枕头 ,“你那一身GucciGhost的大衣和GucciFlora的项链完全没有掩盖住你那不怎么样的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