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这么想的。”方缘和她一样认同,“不过据说这次的女朋友……该怎么说呢,反正爸妈觉得不满意,偏偏我哥又好像是动了真心了,居然还说了要结婚一类的话。”她掰着手指头和她嫌弃道,“你说他一个大男人,一旦离开家族就是个没车没房没钱不学无术的三无男,他有什么脸提结婚?”
唐莎莎见她神色刻薄,不免觉得好笑,又踢了踢腿,问她:“你哥就没什么优点吗?”
“优点啊……”方缘放下手,仔细思索一下,撇着嘴说,“如果脸好看也算优点的话……对了,他特能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这样,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小时候哄得买菜大妈都喜欢多给他塞菜少算钱,大了就把小姑娘们哄得团团转,恨不得为他抛头颅洒热血。”
唐莎莎笑道:“你不是想快点结婚么?那你还得学学你哥这个技能。”
方缘“切”了一声,严肃道:“我才不会学他。他之前那个女朋友,跟了他好多年了,说分手就分手,他也太不负责任了。”
方缘第二日一大早就去了机场,唐莎莎好好睡了一觉,连她是什么时候出门的都不知道,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的时辰了。
没有工作安排的日子就好像没有目的地的小船,晃晃悠悠地漂浮在大海上,随波逐流。
第一天就在她的漫画和小说里面飞快结束了。
到了第二天,唐莎莎依然穿着居家服,悠闲地宅在家里,一直到了晚上楼下传来炒菜的声音,她才觉得饥肠辘辘起来。
有必要弄点吃的。
她在心里催了自己一百遍,可算是慢腾腾地把身体挺立起来,懒洋洋走到厨房。
不过这下,立刻又发现了大危机。
冰箱里面没菜!
厨房里面一点剩余资源都没有!
客厅里面的零食储备也耗尽了!
按理说这样的傍晚,忍一忍就可以挺过去了。不过楼下简直就没完没了了,不仅仅是炝锅的声音,就连饭菜的香味都一起飘了上来。
唐莎莎在懒惰和饥饿当中摇摆了很久,最后艰难选择了先满足饥饿度。
中午的时候听到过秦知年出门的声音,还有行李拖动的声音,估计着是回家去了。
这个潜在威胁不存在了,她连衣服也懒得多加选择,所幸市场离家并不远,她从衣柜里面拎出两件衣服就随便套了上去。
一件是经常能在中年女性身上见到的超宽松又遮身材——确切点说是看不出身材的大圆领休闲T恤,一件是极其方便穿脱的运动裤,是大学时候学校统一购买的。
唐莎莎懒起来是很可怕的,头发就着刚才在厨房顺手拿的、捆过菜的裸胶圈随手一扎,鞋子也懒得换了,趿拉着室外拖鞋就出了门。
科研所的同事们基本都没住在这一带。
她混杂在和她差不多打扮去买打折菜的大妈群里面,顺着河堤往菜市场走去。
不过显然,她低估了这个世界究竟有多小。还没走上多久,她就在河堤旁边看到一个极为眼熟的身影,对方很是悠闲,身边还跟着条看起来极其乖顺的小狗。
一人一狗朝她迎面走来。
顾西琅穿着比往日更要休闲几分,浅蓝色的衬衫,配上浅咖色的休闲长裤,衣衫依然平整干净,搭配依然清爽亮眼,颇有些引人注目。
他目光时不时看一看身边的小狗,其余时候就看着平静的河面,一副散步的样子。
副部长也住在这附近?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顾西琅私下的样子,少了白大褂的修饰,这个人依然是长身玉立,衬衫很是合体,袖子挽起一半,露出一截小臂。真如方缘所说,肌肉也好、骨骼也好、甚至连手筋也好,都在刚刚好的程度上。
他俩越走越近,顾西琅再一次看了看旁边跟着的小狗之后,可算是把视线投向了前方。
片刻后,他脚步稍顿,旁边小狗也跟着一顿。
一秒过去,一人一狗同时转过身,若无其事开始往回走去。
唐莎莎怔住。
她百分之百确定,刚才顾西琅看到了自己!
绝对看到了!
因为他俩刚才视线对视了!
而且对视的时候,她还露出了一个极其开心的笑脸,挥着手想要打招呼!
她分明看到了顾西琅眸子里面的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