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那些年那些人已然随风飘去
作者: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猫
文案
久经岁月磨炼不变的是友情;
岁月能解密的是亲情;
岁月之中无疾而终的是爱情。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童馨妃祁阳 ┃ 配角:方佳郁,七哥 ┃ 其它:亲情,友情,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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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给我你的爱吗?
作者有话要说: 13年写的,偶尔今日读来,竟会越看越感动,所以拿来放出来,愿博君一喜。
两个人相爱,然后结婚生子,再到最后反目相仇,说尽世间最狠之话,互为贬之,能将对方说的有多不堪就能有多烂俗。
过去如烟,仿似一场梦。
如今如烟,无声的硝烟。
战争永无止尽,直到双方缴械投降,可是最后,输的最惨的,又是谁呢?
“馨妃,你是要跟爸爸还是妈妈?”两枚□□同时向童馨妃抛掷过来,她呆愣在,紧抱着手里的娃偶,哭,只会哭。
一个六岁的孩子,你问她到底要跟爸爸还是妈妈之前,有没有试图问过她,你想要什么?。
最后他们索性送我去读寄宿制学校,每单周末归妈妈,双周末归爸爸,其余时间互不争执,都属于学校。
他们一致以此为最佳方案,拍手庆祝后便爽快签下合约,本该属于主角的我却只能在幕后看着他们精彩绝伦的表演,还不得不拍手赞好。
是因为我没有那个问题,所以他们选择都不要我了吗?
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你让她独自一人去读寄宿制全校,她会什么,她能得到什么,学到什么?
六岁的童馨妃学会了一个词语叫做凄苦无依。
心底收货一颗叫做寂寞的种子,不知不觉中生根发芽。
和我同住的一个叫做方佳郁,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永远用一根粉红色的发带懒散地系在耳后,白皙的肌肤时时透露着些许红丝,后来我才知道,这也算作一种皮肤病,好像是叫红血丝。
她的衣着打扮与我同出一辙,如此光鲜亮丽,本该视若明珠的,却也如她般寄宿,想来彼此处境一样,便多出了几分亲切感,这就是所谓的同病相怜。
另外一个则显得普通极了,她掉进人堆里我想一定就像雨滴落在大海里一样。
小麦色的肌肤,格外粗糙不似如这年纪的孩童,其余的似乎再也找不到她的特别之处,不过有一点,只要她一笑,仿佛万千的烦恼丝都可以化成尘埃,混与空气之中随着风飘散开去。
她的名字如她的人一样平淡无奇——朱夏雨。
猪还会下雨吗?我没想到若干年以后也有人会与我有同样的笑点。
六岁是孩子本该快乐的年龄,我们俨然没有必要为自己的早熟而独自伤悲,因为这些他们看不到,因为这些只会加深对自己的怜悯。
所以我们选择快乐,在快乐中渡过一周。
即使那些思念比悲伤更悲伤。
“七哥,今天谁会来接你?”
七哥就是朱夏雨,她在我们中年纪最大,说大其实不过是大了24天,一个月还不到,可是为什么叫七哥呢?
原因有俩,第一我和佳郁都害怕孤单,从七定位,隐隐地欺骗自己,我们不曾孤独。
第二,小小的我们还是知道一家之中需要有男人来保护,夏雨便是我们家的男人。
“我爸,他答应我,收了工就来接我。”
“你爸做什么的?”我的无心一问却好像伤到了她。
“嘿嘿。”夏雨有点难为情地拨了拨手指,她的手指并不好看,长得奇形怪状,还微微泛黄。
“山娃子。”
老远就听到这个声音,我们寻着声音望过去,一个中年男子骑着一辆三轮车正向我们骑来。
“唉~”夏雨开心地朝他挥手,那一刻他忘记了父亲的身份,她只知道那时他的父亲而已。
父母的工作并无贵贱之分,有贵贱区分的是他们的爱。
“我爹来了,那我先走了。”
“嗯。”
我们挥手告别,眼里的羡慕难以掩藏。
夏雨的父亲满脸疼惜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学校读书咋样,辛苦吗?听他们城里人说城里的娃读书没有咱们山里苦,所以爹哪怕再辛苦,也觉得知足,只要咱的山娃子有出息,爹怎样都乐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