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还好他喝得不多,睡了一个晚上,体内的酒精也分解完了。施乐平坐在副驾驶座上,只觉得困得睁不开眼睛,并没有宿醉后的头痛。王笙喝得比他多,奈何酒量比他好,现在反而比较有精神。今天还有录音室的工作,施乐平千叮咛万嘱咐不能迟到了,王笙就算起不了床,爬也要爬着把他准时送到,否则过后还不知道要被施乐平怎么抱怨呢。
他上车了还在睡,微蹙着眉头,显然睡得也不安稳。
王笙自己顶着个大熊猫眼,刚上车调整后视镜时看到了,心想这可不能见人,跟施乐平不一样,他这个富二代平时还是很注意形象的。
等早晨的雾散开的时候,第一抹旭光从世纪大桥上冉冉升起,王笙从车上的格子里拿出备用的墨镜戴上了。他顺便动手扯了扯领口看还有没有酒味,突然想起昨天把死沉死沉的施乐平扛上床后,自己拖着疲惫得不成样子的身子硬是去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才上的床,所以并没有酒味。倒是施乐平,还穿着昨天的衣服,臭烘烘的,一会儿进录音棚恐怕要被人嫌弃。他早上起床后就被王笙塞进了车里,连眼睛都没睁开,还没来得及收拾。怕他清醒后会觉得身上难受,王笙打电话把一个手下人叫醒了,叫他把干净的衣服准备好,在约定的地方等着,顺便买两份熙春楼的早点,临挂电话时他又改口说不用买了,拿着衣服在原地方等就行。
他那栋花了五千万买的别墅离施乐平的工作地点有一个小时的车程,进城的时候,施乐平正好醒了,王笙问他要不要停下来去肯德基吃个早餐,施乐平睡眼惺忪点了头。他把车停在肯德基的门口,下来打开了施乐平这边的车门。
他奇怪地问他:“不是买回来在车上吃吗?”
“还有点时间,进去吃也是一样。”
施乐平看了一下手表,果然离录音棚开门的时间还早,他扶着车门下了车,跟在王笙后头进去了。
店里的座位上坐着几对学生,应该是附近高中的,赶在早读之前先在肯德基吃顿早餐。他们找了个座位坐下了,王笙去点餐,施乐平站起来去厕所洗了把脸,顺便接水漱了漱口。王笙果然猜得不错,他醒来闻着自己一身汗臭酒臭,有点受不了。下巴上冒出了几根青色的胡茬,施乐平一个个拔掉了,他又洗了把脸。镜子里的那张脸淌着水,像纸片一样苍白,眼睛发红浮肿,像两个蜜桃。他知道王笙为什么一大早起来就戴墨镜了,他的那双眼睛看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从墙上抽了张纸,随便摸了一下脸上的水就出去了,施乐平跟王笙这个富二代不一样,他才不是靠脸吃饭的。做唱片一行,加班赶点是家常便饭,有时候甚至连饭都吃不上,即便他有十万个打扮的心,此时也都死了。现在也就见重要的客户或参加什么晚会时,他才会往头上打发胶,平时能注意身体的清洁就已经很不错了。
出来的时候,王笙放了两份早餐在座位上等他,戴着一副黑墨镜对他招手示意。施乐平坐过去,对他说:“戴墨镜吃早餐,你就不怕被人认成黑社会?”
“这附近哪有黑社会,你看看我这双眼睛——”他凑过来,悄悄地将墨镜往下拉了拉,露出一双眼睛给施乐平看。
施乐平跟他对视的一瞬间噗嗤一笑,说:“你这双眼睛比我还惨呢,怎么还是黑色的?”
他坐了回去,“厉害吧,国宝同款!”
施乐平边吃着早饭,边笑着说:“厉害了!”
“你的眼睛倒是漂亮,让人想忍不住咬一口。”
“你说什么!”他假怒,喝了一句,发红的眼睛像酿了一坛子的桃花酒。
“干嘛?说你的眼睛像猴屁股还不乐意了是吗?”
施乐平咬着油条,吃吃地发笑,一双眼睛都笑出了弧度,“你咬猴屁股啊?”
“我想咬你!”
“神经病!”他白了他一眼。
对于施乐平来说,这都是王笙跟他开的无伤大雅的玩笑,他已经习惯他口无遮拦了。但是王笙说完后微微蹙了眉头,对他来说,早晨是一天中最不设防的时间,昨晚的酒精可能还残留在体内,没有代谢干净,让他昏了头,话放肆地说,还好施乐平对此毫无察觉,便是知道了也不在意。
他们在肯德基吃完了早餐,王笙开车将施乐平送到了录音室所在的大楼下,旁边跑出来一个人,叫着“王哥”,手里还拎着一个袋子。王笙接过了袋子,跟那人说了几句话,让那人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等他。施乐平问他是谁,王笙说是司机,叫他拿东西过来顺便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