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笙看到他的笑容,楞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什么理想地?”
施乐平不满地说:“明明刚才还说带我去看什么你的理想。”
王笙回过神来,想起自己说的话,“该死该死,这话确实是我说的。”他拉着施乐平的手,“我们走吧。”
“去哪儿?”
“维也纳的心脏。”
“这时候去教堂?你的理想不会是做布道师吧。”他笑着打趣他道。
“我又没有宗教信仰,做什么布道师?”
“没有宗教信仰,这个时间了还拉我去教堂?我要提醒你,晚上的圣史蒂芬大教堂可吓人了,我不敢跟你进去。”
王笙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有趣的话,他转过来看着施乐平说道:“你还怕晚上的教堂?那我说什么也要带你进去逛逛了。”
施乐平是真的害怕,他说:“反正我打死不进去,你要去就一个人去,我在外面等你。”
王笙撇撇嘴,妥协了,“我一个人进去也没啥意思,我们就在外面看看就好。”
“走路去吗?”
“反正也不远,不是吗?坐地铁也只需要十分钟,我不喜欢坐地铁。我们从步行街穿过去,还能在附近找点东西吃。”
“你这么一说,我才觉得肚子有点饿了。”
“光顾着理想了,不填饱肚子怎么行。”王笙一边说着,一边把他拉到街边的店面大快朵颐了一番。
等走到传说中的圣史蒂芬大教堂,已经是十点后了,便是教堂也都关门了。站在这栋高耸入云的哥特式风格建筑前,连王笙这个什么都不怕的人都感到了压迫感,诚如施乐平所说,夜晚的教堂阴森可怖,像中世纪会爬出僵尸的坟头一样,处处渗人,怪不得许多鬼怪故事会将背景选择在教堂。
连此时街上吹来的风都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阴森,施乐平不禁抱紧自己的双臂,着急地问王笙:“这回该说了吧,不要吊我胃口了,早说早走人,快!”
王笙此时却扭捏了起来,他支吾道:“我想……我想做……”
后面几个词施乐平听不清,他将耳朵凑了过去,大声地:“你说什么?”
“我说!”王笙提高了音量,冲着他的耳朵吼道:“我想做一个摇滚乐的小提琴手!”
施乐平不悦地摸摸被他伤害过的耳朵,疑惑地问:“那跟这个教堂有什么关系?”
“就是这座教堂启发了我的灵感!”
他不解地说:“我还是不明白。”
“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会突然产生这种想法。第一次是跟我父母一起来的,那时候是白天,呼啦啦一大家子人涌到别人朝拜的地方里参观,吵吵闹闹的。然后听到导游说这座教堂建于十二世纪,我在心里想,原来每块砖头都经历了那么漫长的时间,真是遥远又浪漫,石头造的建筑物好像能穿越时间似的,不知道地球上的人都死光了它还会不会依然耸立着。”王笙看着高巍耸立的塔尖,带着些许的幻想与憧憬,回忆道:“后面导游又说它曾在十四世纪被烧毁后重建,由本来的罗马风格基础上加上了哥特风格,之后又不断地毁灭重生,将无数个时代的风格都纳入怀中。”他转过来,两眼兴奋地看着施乐平说:“你知道吗?里面居然有灯光投影,这是令我最感到惊讶的。有意义的字母组合五光十色地照下来,太好笑了!跟酒吧夜总会一样!我当场就笑了出来,你不觉得很摇滚吗?”
施乐平不明所以,一脸茫然地说:“摇滚的点在哪里?我真听不出来。”
“就是……突破本身界限?我没上过几年文化课,也形容不出来。就是……你想啊,教堂本来是个严肃正经的地方,但是却有个我这样的人把它和酒吧那种不正经的地方联想到一起,只是因为它的灯光。你说他们为什么要选择那样的光呢,为什么不能选择更加肃穆的照明方式呢。一到这儿,我就觉得好有趣,很想认识一下当初设定这个方案的人。”王笙笑道。
“我有点明白了……”施乐平看着他说:“这与你想把摇滚乐和小提琴结合起来的想法是一样的,对吧。越是看起来不相匹配的东西,结合后迸发的能量越是巨大,越能给人以无限的遐想,就像你见到教堂的灯光会想到酒吧一样。小提琴是古典乐器,用来作摇滚也不是不行,但你要去哪里找志同道合的人跟你组成一个乐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