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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都市 > 爱尔娜的爱情,写给托兰西_作者:白鹿鬼樱(3)
那家伙见我不理他,也没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呵呵地干笑两声,然后就在我尚未允许的情况下坐在了我身旁!你知道的,我特别讨厌你这个朋友。因为他每次看我的眼神都让我感觉像有数万只蠕虫爬满了我的全身。很恶心对不对?所以麻烦下次见到他的时候,让他离我远点!噢,不好意思,情绪有些失控了,还来接着来谈正事吧。
安迪那个讨厌鬼显然没意识到我对他的厌恶程度,竟然还恬不知耻地凑上来,用他那张散发着恶臭的嘴,自以为极具诱惑地对我说道:“爱尔娜,今晚的夜很寂寞,要不要我来抚慰你的寂寞”
不管你有没有被恶心到,反正我是十足的被恶心到了。我懒都懒得理他,挥手塞了他一嘴用来喂鸽子的面包屑(真是便宜他了,这个烂人),然后转身踩着高跟鞋,嗒嗒嗒的就走了。
你一定可以想象我当时的愤怒,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经过他这一提醒,我还真有点寂寞了。温迪不见了,爸妈也不在家,我总得找点事做对吧?可我又没有什么朋友,实在找不到人聊天说话,于是我决定去酒吧。
酒吧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我知道,你不用急着教训我。对了,我的信还在写了,你也没办法知道,更没办法教训我了。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
纵然我没去过酒吧,但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还是有的。为了不吸引眼球,我还特地装扮了一番。效果十分显着,我一路上都畅通无阻,可最后竟被几个保安给拎了出去!
你可能会问我为什么会被赶出去。原因很简单,简单到令我都感觉不可思议。就因为我穿了一件魔法师的黑色袍子,(我是哈利波特的狂粉穿成这样也不奇怪,你肯定能理解的对不对?),然后我又戴了副黑墨镜,戴了个黑口罩,他们居然把我当做恐怖份子!拉着我就扭送到了警察局,害得我做了大半夜的口供笔录。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我是个有些臆想症,但臆想级别还不够高的普通疯子。并且推荐了一家精神病医院给我。我气得差点儿没当场把他们撕了!我告诉你,看到这的时候绝对不能笑,不然我就把你小时候扮蜘蛛侠,最后掉进下水道的事抖搂给你的新女朋友。
出了警察局,已经大约凌晨三四点钟了,我很想回家睡觉了。但由于我的心情实在不太美丽,这又让我不想回去。我决定再去一次那个酒吧。我就不信,我今儿还进不去了!
为了不再被人当成疯子,我便到家里换了一条普通裙子出来。这回我总算是成功进入了酒吧,也没被人当成是恐怖分子。但你知道,其实我这个人性格还是有些腼腆的,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都没什么朋友。所以我在酒吧里带了半天也没敢找人说话,当然也没人过来跟我搭讪。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毕竟我长得那么美。我绝对不会告诉你我进的是一个男性同性恋酒吧的!
我是个女人,即使,平胸。但只要眼没瞎的人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因此,我被冷落了。想想怎么这么心酸呢?
虽然我一早就知道酒吧里可能有点乱,但没想到会那么乱。几对恋人肆无忌惮的就在我面前深情拥吻了起来,完完全全把我当个透明人。你能想象我当时的尴尬吗?我一个女的,看着一群男人,呃,接吻。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走了,突然一阵忧伤动人的歌声飘了过来。然后我……你一定猜到了。我一抬头,就看见了那个男孩,并且成功被惊艳到了。
他有一头清爽的黑色头发,蓝色的眸子,纤细的腰肢,漂亮的令人窒息。原谅我词句的贫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他的美丽。我只能说,他一出场所有人的视线都黏在了他身上。
望了望四周黑压压的男同胞们,我心里不禁抖了三抖。这是个同性恋酒吧,那个孩子该不会也是……托兰西,你赶紧去联系一家医院,把我也变成男人吧!好了好了,我还是不跟你说笑了,免得你到时候把我的笑话当真,告诉伊莎莉娜女士和迪尼休斯先生就不好了。伊莎莉娜这位正处于更年期的女士极有可能为此把我吊起来暴打一顿。好吧,如你所知,她现在的确只会在口头上吓吓我而已。因为这里是英国,她不好在国外丢人,不过等我们回到中国,那就说不定了!
不跟你胡扯了,我知道你心痒想晓得发生了什么。我就发发慈悲告诉你吧。
那时酒吧里很黑,白色的镁光灯打在男孩瘦弱苍白的脸上,带了一点病态的美感。他的神情深沉而忧郁,歌声缠绵又悲伤。他没有看我,当然,也没有看其他人。他只是专注地唱着歌,眼里仿佛只剩下一片支离破碎的黑暗很空,足以让所有人都为他跌进去。只不过我跌进去就算了,那群男人也跟着凑什么热闹!虽然……他们是同性恋。好吧,好像在这里我才是最奇怪的那个。唉,这年头,不仅要跟女人比,还要和男人抢。做女人难,做一个跟一大群男人抢男人的女人更难。好在美丽的事物天生就散发出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借用中国的一句古话来说就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因此,那起子饿狼一样的男人虽然对他垂涎不已也不敢上去动手动脚。而我倒是想去动手动脚来着,就怕被人群起而攻,也只好咬咬指甲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