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他重复道,“外祖父要见你,我们去沪市。”
这个消息对我而言不亚于晴天霹雳,打击太大以至于我呆呆地又问了一句,“你是不是想害我?”
程嘉溯冷冷道:“没错,我要把你带去沪市卖掉,留在外祖父那里当苦力,让你尝遍人间苦楚,等下次我再去的时候,你痛哭流涕地抱着我的腿求饶,说你再也不敢不听我的话了。”
我一边忐忑一边哈哈笑起来,困意不翼而飞,匆忙去洗漱。
程嘉溯这个突然袭击搞得我措手不及,好在等我洗漱出来,他已经搭配好了我要穿的衣服,素格子的棉旗袍,黑斗篷,有几分民国女学生的味道。红色开司米围巾又勾勒出属于现代的氛围,不至于显得太老旧黯淡。
我配合地把头发打成两根辫子从耳畔垂下来,看起来就更乖了,应该挺符合老人家的审美。
程嘉溯拊掌大笑:“很妙。”
我歪头,“你再说几个妙来听听。”
程嘉溯眉峰一挑,“你才是猫!”居然发现了我想引诱他学猫叫的企图,并将我这个邪恶的企图扼杀在襁褓中。
正文 121 外祖父(第二更)
黄浦江以西的旧城区,老租界里头,还是一派外国特色的建筑外表,内里却早已被改造成一个一个的格子间,有些不到二十平米的鸽子笼,就有一家三四代十多口人挤在一起。这是这座城市的常态。
带有浓重东正教风格的哥特式教堂是昔年白俄流亡者们的精神地标,身在异国的他们靠每个周末去教堂来短暂麻痹自己的精神世界,怀念故土的荣耀与辉煌。
与教堂一街之隔,一座上世纪风格的花园洋房掩映在绿树蓊郁中,即使已经是深秋时节,那树木也显得氤氲润泽,丝毫不见枯萎之态。
老辈人说家中树木繁茂,是兴旺的标志。
洋房不是常见的被无数人家分割占据的状态,而是保留着昔日的优雅与矜贵,宛如将自己打理得一丝不苟的老绅士,虽然老迈,却没有颓废腐朽的气息,反而因为时光流逝,沉淀出更为悠远的韵味。
在沪市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这样一栋花园洋房的价值已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程嘉溯望着这栋房子道:“我小时候其实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比起程家大宅里冷漠的父亲与忧郁的母亲,他小时候更喜欢被接来外祖家的日子,老绅士与昔日千金的日子过得优雅闲适,是幼年他可以逃避家庭战争的唯一乐土。
“这房子原本属于郑家,动荡中也曾被收走,做过办公楼,后来又改造成民居。直到我出生前几年,通过多方运作才收回来,重新装修过。”
为了收回房子,肯定要补偿里头的住户,这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再加上为了保证原汁原味,装修所使用的材料都不是当时市场上常用的,需要从国外原产地寻找相似的石材、同一年份的木料……
到程嘉溯住进这里的时候,这座洋房已经俨然是他的乐园。
与程嘉溯那没什么人的别墅不同,这座宅子里有黑布衣裤的佣人井然有序地运作,维持着旧贵族所遗留的复杂生活方式。
车泊到车棚,就有佣人上来拉开车门,口称“表少爷”,不必人提点就又招呼我,“老太爷已经在等着了,张小姐快随表少爷去吧。”
这些天我已听说过许多关于那位老先生的故事,当下深吸一口气,看向程嘉溯。他微笑着伸手握住我的手,“别紧张。”
老先生没在屋子里,而是在花园里修建花叶,见我们来了,便招招手,示意我们坐到旁边的凉亭里。
我有点紧张地问好,奉上伴手礼。
老先生拆开一看,笑起来:“有心了。”
伴手礼是沪市一家百年老店的提拉米苏蛋糕,据说他从少年时候就很喜欢吃。
这份心,自然是程嘉溯提点的。我再有心,也不可能打听到郑家的老太爷喜欢吃什么,所以他这个有心,也是说给他心爱的外孙听。
老先生并不像常见的这个年纪的老人一样皱缩成一团,他的身材依然高大,看起来仿佛才六七十岁。脸上有些老人斑,但总体而言还是一张英俊的老人面孔。
他的眼神明亮柔和——程嘉溯的眼睛与他的几乎一模一样,区别只在于老先生的眼神纯善清澈,而程嘉溯的眼里多了野心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