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通过我,郑家补偿了方萌萌一百万,那不是一个小数目,她能这么快就还上?
方萌萌脸上闪现一丝不屑,我猛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她并不需要自己赚到一百万。
因为她并没有花钱的地方,我告诉她用来应急的一百万,她可能只花了几千块,最多上万。所有她现在一找到工作,就可以把钱还给郑家。
至于为什么是郑与泽……她讨厌我,不会高兴再次见到我;郑家的其他人她也接触不到,唯独郑与泽是与她有过肌肤之亲的,两个人的熟悉虽然是通过超级来达成,但那也是一种亲密关系,是旁人所比不上的。
所以方萌萌选择找郑与泽还钱,但郑与泽见到她以后非常惊讶,随后就硬是把人拉到了马场,就是我们先前所见那一幕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郑与泽这种做法,不像是对方萌萌没兴趣,也不像是讨厌她,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形容,大概是更像小学那些人憎狗嫌的小男生,通过揪女生小辫子来引起对方的注意。一旦女孩子将注意力投注在他身上,他就窘迫得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这种拙劣的手段十分常见,但因为使用者是郑与泽,所有人一开始都没有想到这一点,还以为是他大少爷脾气上来了。
他现在为了掩饰自己的窘迫,把人带来以后,完全不理方萌萌,这并不是什么好兆头——越是不敢搭理,就越是上心。
他敢把人带到程嘉溯面前,本身就是一种隐晦的宣告——就像程嘉溯将我带回自己家中一样,无声地宣告着女孩子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而郑与泽比程嘉溯更糟糕的一点,在于他不一定明白自己的想法,他只是凭借本能做了这些,不像他有着明确目标的表哥,清楚自己未来的道路。
郑与泽稀里糊涂的,会把同样稀里糊涂的方萌萌一起拉进沼泽里,两个人万劫不复。
我怀着满腹心事,忧心忡忡地向程嘉溯走去,汇报我的这一发现。
正文 178 同乘
听完我的叙述,程嘉溯英挺的眉也皱起来,在眉心形成一道深深的褶皱。
我对郑与泽产生了怨气——程嘉溯这个做表哥的,给表弟收拾烂摊子是甘之如饴,但我看着自己的男人要为他不成熟行为来带的恶果买单,一次又一次地烦心这些事情,就非常气愤。
如果郑与泽能稍微成熟一点,不说是担起郑家的大梁来,与程嘉溯守望相助,共同对抗狼子野心的外敌;就是他能够为自己的感情负责,程嘉溯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累。
我环顾四周,郑与泽正和几个朋友说着什么,放声大笑。但他惬意地四处看着,唯独一个眼风都没给方萌萌,一旦眼神接近方萌萌所在的方位,他就会僵硬地挪开。
这种表现落在我和程嘉溯眼中,就是欲盖弥彰。如果他真的丝毫不在乎方萌萌,那么在他眼中,方萌萌和马场的工作人员、路边的风景不会有什么区别,他根本就不会刻意避开,甚至,按照他的性格,他很有可能会上前调戏那个姑娘,给自己的风流名声又记上一笔。
程嘉溯从背后抱住我,“先不管他,我带你去骑马。”
我点点头,暂时将郑与泽的糟心事放到一边,专注享受我们两个人约会的时光。
工作人员为程嘉溯牵来一匹黑色的马,四肢修长,皮毛油亮,长长的鬃毛有一部分扎成整齐的辫子,其余部分潇洒地披散,漫步走开,优雅仿佛马中的王者。
工作人员介绍道:“它的名字叫做King,是纯种的阿哈尔捷金马,性子也比较高傲。”
这种在古代被称为“汗血宝马”的马匹是世界上最好的马,头细颈高,轻捷矫健,耐力十足,各国名马都以拥有它的血统为荣。
这匹马皮毛入缎子一般,在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晕,神态矜持高傲。我被它迷住了,惊叹着走上前,想要摸摸它。
King十分有灵性,略一偏头,就避开了我的手,警告性地喷了一口气。程嘉溯眼疾手快地拉开我:“别急,慢慢来。”
虽然它性子高傲,但毕竟是驯养过的马,不会轻易伤人,工作人员松开缰绳,“程总是常来的,King记得您呢。”
程嘉溯伸手,King打量了他一会儿,果然慢慢走上前来,低头嗅嗅他的手掌。程嘉溯抱住马头摸了摸,看我眼巴巴地站在一旁,不由笑起来:“这么眼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