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整理旧物的时候发现的。原来,我带着它从一开始的珍之重之,到漂洋过海,再到如今,已经十年了。”
“宁家的媳妇儿!”声音畅快,是曾经年少的她们从不曾拥有的活力。
越晨光转身,措不及防地遇到生命中的另一个贵客,她微笑:“秦初小姐,你好!”
少女笑了笑,坐在对面的位置,摆摆手,拿着匙勺用力地往晶莹的高脚玻璃杯勺出冰激凌,满满地塞了一口。然后杯中色彩华丽,姿势夺目的冰山形状缺了大大的一角。
“请叫我阿初!”
话一出,越晨光把画折好,放到桌面上,笑着应:“阿初。”
秦初拿着水晶杯坐过来,凑到越晨光旁边。
见状,越晨光介绍:“阿初,这是涂锦……”
不待越晨光把话说完,便听得这位少女开口:“我当然知道这个女人!真是笑话,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她可是我的情敌……”说着,她嘟嘟囔囔,把冰激凌又塞了满满的一口,满口的冰冷,化不开的甜腻,大大咧咧的语气,就像是一个可爱的孩子。末了,她补充一句:“说错了,是曾经的情敌。现在你快要嫁人了都。”
涂锦那水晶眼镜下漂亮的眉目撩开,笑,十足的优雅入骨:“以前就听说过李慕良身边那有恋叔情节的小侄女。今日一见,果然。”
她细细审视,这个小女孩,曾经叫那淡漠的李慕良多么地头疼?一个是秦家养子,一个是秦家千金。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女生,却在自己十岁生日的宴会上,就这么大声地宣布,自己以后长大了就要嫁给李慕良。顾不得众人诧异的目光。往后,人们对于这个智商情商还没发育完全的小姑娘津津乐道,只觉得,秦家人真犀利啊,秦家人真牛逼轰轰啊,乱伦这等事儿都能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云云。当然,也着实少不得李慕良在身后为她这句话收拾烂摊子。
一朝少年事,舍得为君狂,仅此而已。
秦初不服气,忽然觉得眼前这个端雅的女子身上的淡定从容与睿雅并不是自己能学得来的。因为,这除了性格所致还有更多的,是人生,岁月,和经历带来的。这就意味着,这个人,和自己亲爱的人,能站在更近的位置,但是,年少又不懂事的自己,难道说,这样的喜欢就比不上这个女子的重要么?最起码,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她从来没想过放弃。
然而,每一个人,对待她的这种做法,却是以一种成年人看待不懂事的孩子的姿态。
秦初凝起眉眼,对抗和宣布的姿势,说道:“我跟慕良绝对是天赐良缘。这是不可质疑的。”说着,她又看向一旁的越晨光,问道:“宁家媳妇儿,你说是不是?是不是?”
闻言,坐在对面的越晨光淡弯着认真的眉眼,认真思索的模样。
五百次回眸是一种缘分,一千次擦肩而过亦是一种缘分。我爱你。即可。缘孽,缘良,皆占缘半边。所以你不能总是去计较因果得失。
久久得不到回应,秦初急了,拉着她的手:“你快说,快说啊。”
良久,越晨光才就事论事,老实巴巴的模样,认真作答:“阿初,虽然乱伦是不对的,但是你喜欢一个人是对的。是不是天赐良缘,这得看慕良。”
闻言,涂锦笑了出声,指骨扣着鼻尖浅笑。
秦初被这话囧了囧,这孩子怎么这么老实?说说谎话哄哄人行不行?
秦初哼唧哼唧继续埋头吃冰激凌。
越晨光看着秦初,淡弯的眉目有些迷茫,问道:“怎么了?”
“不开心。”
越晨光想了一下,而后回答:“哦。”
秦初:“……”
她心中抓狂,姓宁的,你家媳妇儿作得一手好死。
后来,秦初说:“们说崇鞅山上有一间寺庙,不求功名,不算钱财,只算姻缘。宁家媳妇儿,不如咱们去瞧一瞧。顺道求个姻缘签。”
越晨光保持了微笑的姿势,细腻,纵容,问道:“你又知不知道,那座寺庙在崇鞅山的顶端,山路蜿蜒,通道是一千级台阶?”
一千级台阶,寓意有恒心者方可求得姻缘。
从古至今,才子佳人,故事神话,似乎只有通过经历磨难,方可体现出爱情的可贵。
“有什么?不就一条路么?等我上去了,我就求它七八个姻缘签,到时候,我就不信李慕良他不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