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人之爱:也许年华都是无效信_作者:菊花黑(64)

2018-01-05 菊花黑

  只有在林轩面前,才能偶尔放松自己。

  但他有自己的生活,而且整天要是呆在我面前我也觉得烦。

  我和佳人的故事也在他持续观望努力无果之后,成了不解之谜。

  佳人说:"我一直以为你就是我的半身,现在也还是这样认为。"

  虽然我也感觉到我和佳人之间深度雷同的思维方式和无论比的默契。

  但是,"我不是你的那盏茶,我们还是当朋友比较好。"我说。

  他不否认,也不默认。

  大四的元旦晚会上,我把那首小野丽莎的爱的故事,搬上了舞台。

  这一次,我发音精准,音调完美。

  经管系的一个帅哥捧着一大把花上台示爱。

  我的尴尬癌都快犯了。

  简直是仓皇的,退下舞台。

  我开始变得胆小。

  当年肆意的张狂,如今都内敛成胆怯。

  因为林炎,我在某些方面的骄傲,被碾碎了。

  而同年,那个女人又怀孕了,这一次,怀的是个女儿。

  儿女双全,人间大幸。

  老爸老妈每天都沉浸在含饴弄孙的乐趣里。

  家里的水果基地发展不错,林炎辞了省会的工作,陪老爸一起,扩大了规模。

  我常年在外,每一次回去都被当作宾客对待。

  连当年又小又丑的婴孩,都开始奶奶的发音,声音糯糯地叫我"不不"了。

  大四基本就没什么课了,我去了一家翻译公司实习,学了这么些年,还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个行业的深浅,去试试水也是好的。

  开始的时候做的是笔译。

  适应的还不错,每天各种稿子需要翻译,医学类的,工业类的,管理类的,游戏类的…

  种类纷杂。

  专业术语太多,我整天抱着词典,坐公车的时候还不忘背单词,拼命三郎一样。

  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实习结果很满意,公司里对我评价挺高,我顺利的毕了业。

  毕业那天,我穿着学士服,站在我最常光临的图书馆面前。

  林轩拿着相机帮我拍照。

  又拜托别人,帮我们合影。

  我脸上带着微笑,被林轩从身后抱在怀里。

  这成了我们唯一的合照。

  可是真的拿到毕业证书,我仔细的考虑了以后的发展,抛弃了我的专业,进了一家文化公司。

  老爸没说什么,都由着我:"只要是你喜欢的工作就好。"他说。

  老妈更没所谓,她开始催着我嫁人。

  我没吭声。

  林炎几次看到我欲言又止,我们是一家人,住在同一个房子里,却渐渐的形同陌路,连同那个女人。

  我几乎没有叫她嫂子的机会,在家的次数也不多。女人性格腼腆,在人际交往方面有些欠缺,对大学生有种莫名的畏惧和崇拜,不敢轻易开口,怕露了怯。

  从开始实习的月薪三千,到一年后的月薪六千,翻了一番,我在林炎工作过的省会城市,终于站住了脚。

  与此同时。

  常年的积郁,失眠,恍惚,饮食不当,酗酒…

  林轩频繁地来医院里陪我:“你简直在找死。”他说。

  我笑他:"自杀是懦弱的行为,我这么坚强的人。"

  而且,不值得。

  我不想有一天,从老爸的骄傲,变成被他鄙视的对象。

  左邻右舍,谁不知道林家的女儿是有出息的,考了好大学,又找了好工作,年年评优,又乖巧聪明,孝顺父母。

  确实,大学的这几年一直到现在,从林炎结婚之后,我乖得像一个鹌鹑。

  每次回家,都抢着做家务,给老爸老妈捶背捏腿。

  也许,这在别人眼中,就是子女最大的回馈了。

  从我的学生时代做兼职开始,到工作之后挣到自己的第一笔钱,除了满足我个人生活必需品,交了房租之后剩下的,我全都买的小孩吃的穿的用的玩的,再余下的,就给爸妈买营养品,大包小包的。

  林炎劝了我无数次。

  连老妈也看不过去:"家里什么都有,你花这钱做什么?咱家又不开超市。"

  我笑笑,下次回去又继续买。

  ☆、第十九章

  我身上出了一种皮疹,红色的,像玫瑰一样,巨痒,还疼。

  有时候在公司里做文案,我都很难静下心来。

  去医院看了医生,医生说,这种皮肤病没有办法根治,只能先开点药,内服外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