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叔时,塞林格全程都是单膝蹲在地上的,竟然还会挤眼色,看着像他刚出道时略青涩的模样,满身的桀骜不驯,却也会在遇到爵士乐的教父级人物时,一双眼睛直直地看着对方,半天都不眨。
男生的英文显然不太好,一直用日文追问着是要合奏的意思吗,没人回答他,他只好无助地看向我,确定真是要合奏以后激动地转向大叔:“大叔你信我,他贝斯真的弹得超级棒!”
大叔笑着点头,抱着吉他站起来,微微鞠了一躬,说:“请多指教。”
男生将自己的木贝斯取下来献宝似地捧给塞林格,自己让到远处,塞林格在那张椅子上坐下,回头对男生说:“你站我旁边。”
那语气蛮冷的,仿佛还带着一丝嫌弃,男生还是一脸受宠若惊的表情站过去,抬头挺胸像个标兵。
我心里既替他激动,又很崩溃:让你站过去不是让你当保镖的,要认真学他的指法啊,难得塞林格愿意教你!
如果我十七岁时能有机会站在二十一岁的塞林格旁边看他演奏,我得在他手上盯出个窟窿吧。
“下一首是什么?”塞林格问大叔。
大叔想了想:“《草帽歌》可以吗?”
塞林格似乎是愣了一下,沉默地点了点头。
他点头大叔当然看不见,我说:“先生,可以开始了!”
他们第一次合作,然而贝斯和吉他却配合得十分默契,这一次终于不再是简单粗暴的根音了,变换自如的贝斯伴奏让一旁的男生看傻了眼,大叔唱得享受而投入,有时会微微偏头,仿佛想要看看这位神秘贝斯手的样子,可惜塞林格全程没有一次抬头。
唱到“Mama, that old straw hat was the only one I really loved, but we lost it. ”时,我眼眶甚至都微微发热,中途大叔弹了一段即兴的solo,贝斯竟也能默契配合,当这首歌结束,看得出大叔也意犹未尽,他站起来朝塞林格的方向又鞠了一躬,说想和您再合奏一首,可以吗?
可能是太高兴了,这一句用的是日文,我连忙转达给塞林格。这样两个隔代又忘年,语言不通却彼此欣赏的人能遇见,太难得了。
下一首大叔让塞林格选歌,塞林格选了Sting的《Shape of My Heart》。
大叔“啊”了一声,感慨地说这是首好歌,我也很想唱给您听,但歌词并不十分熟悉,不然您来唱,我负责吉他伴奏吧。
塞林格却说要不然换一首吧。
男生有些错愕,其实我也是,塞林格以前也做过乐队主唱,这首歌难唱在节奏的把握,唱功上倒没有太花哨的技巧,塞林格在节奏方面的天赋是公认的,即使他嗓子已经不如从前,也不会唱不了。
“为什么啊?”男生说,“这首歌我很喜欢啊!让塞林格君就唱这首吧拜托!”他朝我双手合十,这话根本不需要我翻译。
塞林格抬头看他,忽然又看向我:“你来唱吧,unplugged,你唱会很好听。”
这建议来得太突然了。
“好啊!塞林格君说你唱得好那肯定很好啊!”男生激动地翻出包里的手鼓,说,“我来当鼓手!啊,想想忽然就变Band Play了好激动!”
原本还有点犹豫,但Band Play这个词让人无法抗拒,没错,有吉他、贝斯、鼓,只缺一个主音就是一支完整的摇滚乐队,我干嘛要在这儿当个多余的人?
“好!”把背包脱了放脚边,不由也有点激动,我朝男生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起头。
塞林格放在贝斯上的手几度按下却又松开,他说了声“对不起”,站起来,上前两步按住我肩膀就让我转了个身。
“你对着我唱我没法伴奏,”他的声音就在背后,带着一抹笑意,“你的乐队该在你身后。”
可能是他说话时正好与我耳朵的高度平行,声音抵达得毫无阻碍,听起来竟和平时有点不同,我脖子诡异地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牛仔裤的背后突然猛震起来,好了,闲晃了一上午,终于惊动石头哥了,塞林格却先我一步把兜里的手机抽走,按了关机后才放回去:“歌手的职业修养。”
……对不住了石头哥,谁让他是我偶像呢。
前面就这么条冷清狭窄的街,连行人都稀少,让我想起第一次做街头演出的那天,开始的时候多少会有些局促,然而乐手就是主唱的后盾,有他们在身后,我就能不要脸地从日升一直嚎到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