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念头在沈慕初的脑海里闪现,他眯起了眼睛,申请变得严肃。
做饭……
印象中的她,是会做饭的……
而周依宁……
周依宁做饭,是最近才开始学的,并且做的饭菜,也大多都是周依宁爱吃的半口菜式。
而印象中的那个小伙伴,做的是他们两个人都爱吃的川菜……
沈慕初突然就想起来,那天晚上,叶念夏邀请他去湖畔别墅,商量商量怎么装修湖畔别墅的时候,她做了一桌子他爱吃的川菜……
记忆中的小伙伴,声音很是甜美,像个小百灵鸟,总是在他的耳边叽叽喳喳。
那个时候,她的父母会经常带她出去旅游,每每回来的时候,她就会在他耳边跟他讲旅途的见闻,还会给他带来很多好吃的特色小吃。
他印象最深的,就是有一次,她和爸爸妈妈去了重庆,在那座山城里住了足足一个星期之久,回来的时候,她带了好多美味的小零食,一边说着重庆好吃的辣火锅,一边止不住的咽口水,让他也不由得对那座山城多了几分的向往。
可是,周依宁的母亲,在她出生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了人世,虽然周国建身边女人不断,可是那些女人,却没有一个受到周依宁的认可过,她也从来没有叫过她们妈妈。
他的那个小伙伴,心底善良,一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死。
那个时候,他们凑到一起最常做的,就是拿着没吃完的剩饭剩菜,送到附近的流浪猫流浪狗聚集地,去为那些可怜的小生灵。
她特别的喜欢小动物,给那些流浪猫流浪狗的取了很多的外号。
什么咖喱啊,葡萄啊,最有意思的,是给一只特别爱吃鸡腿的流浪狗干脆取名叫做鸡腿。
每次去给这些小生灵喂饭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一个的点着他们的名字,很快的就会聚集过来一大群。
她特别开心,在他的耳边给他形容,“咖喱的皮毛是黄色的,有点像加菲猫,它的眼睛很美,一只是蓝色的,一只是绿色的,大概是一直混血猫,葡萄的眼球是黑色的,特别圆特别好看,鸡腿最调皮了,每次大嘴头一放进饭碗里,别人都别想吃!”
可是他明明记得,周依宁最讨厌小动物,还不止一次的告诉自己,那些流浪猫流浪狗就应该统统被抓起来,不要让他们出现在街头影响市容……
记忆一点一点的找回,他也越来越肯定,周依宁跟本就不是他记忆力的那个人。
恼怒,愤恨,一时之间充满了他的胸腔。
这个时候的沈慕初,特别想抓住周依宁的领口好好的问上一句,为什么要这样的欺骗他的感情他,为什么要让他做了这么长时间的糊涂蛋!
而这边的周依宁,终于也坐不住了,沈慕初这么不接电话,也不肯见她,肯定是有原因的,她必须快点解决这个事情才对!
她在病房里坐立不安,想来想去,拿出手机,找到沈慕初的号码,然后编辑了一条短信过去。
“脚脖痛的睡不着,你什么时候过来。”
短信发过去之后,五分钟过去了,没有任何动静。
十分钟过去了,仍旧没有动静。
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就在周依宁按耐不住,想要拨通电话过去的时候,她的手机滴铃铃的响了起来。
是沈慕初的号码,她来不及多想,赶紧接了起来。
“慕初,你什么时候过来看我……我,我好疼。”
相较于周依宁的亲昵,沈慕初的语调就显得有些冰冷了。
“我们聊聊吧。”
周依宁一愣,但是仍旧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聊聊?我们每天都在聊天啊……慕初,我想吃绿豆糕,你可以不可以,去我帮我买了带过啦?”
按照她的经验,沈慕初生气的时候,只要她撒撒娇,他的气很快就会消散下去,所以才说出了想要吃绿豆糕的借口。
想着,沈慕初只要来了医院,她就有办法把他留下来。
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沈慕初压根就没打算来见她。
“我们就在电话里聊吧。”
他的声音冰冷,没有一丝的温度,让周依宁的心头不由得咯噔一下。
“聊,聊什么……”周依宁的声音还是闪烁,“你不来看我了么,你都两天没来看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