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不搭理我,跳到办公桌后的椅子上,我去抓,他扒着打开的抽屉蹿上非典的办公桌,把抽屉里一个小盒子踢到地上,上桌又扑倒了笔筒,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
我赶紧把点点扣住塞回笼子,忙着把散落的东西拾掇起来。
小盒子是一个银色戒指盒,周大生一款经典对戒的男款掉落在地上。我赶紧把戒指拿起来看看,没花,收进盒子里,把盒子表面的灰擦掉,放回抽屉!往门口一瞄,没人看见,狂拍一阵胸口,故作镇静地在书架上拿了本书坐回沙发上看起来。
约莫过了一个小时,非典进来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没关系,谁让我没提前预约。”
“你家喵呢?”
“不敢放出来,好奇心太重。”
点点做完全身检查,非典说:
“还不错,除了胖点。”
非典的家人都很好,对我这个冒牌女朋友热情得很。只是我觉得这种热情里有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可能是非典的终身大事已经成为了这个家的心病。
在非典家吃饭,非典老妈做菜很好吃,他老妈一个劲给我夹菜。开始还好,我吃得很欢,可是源源不断地夹给我,我就比较勉强了。非典看到了,不时从我碗里夹走,他老妈就吼他:
“盘子里没有啊,怎么能从宁宁碗里抢?”
“唉,妈,我们一直这样。”
非典老妈愣了,然后又笑了。
看我吃完,他老妈准备给我再盛一碗,非典赶忙以带我出去玩为由开溜。
“不好意思,麻烦你。”
“没关系,我爸妈恨不得赶紧把我扫地出门,别说你也这么大年纪了,爸妈着急太正常。”
“没撑坏吧?”
“幸亏溜得快。不过,你老这样,也不是办法,你总得结婚吧?你以前相亲的难道没有喜欢的?”
“唔,这个问题……”
“要不,我们结婚吧!”
非典的脸写着大大的惊讶:“你说什么?”
“我说,我们——结——婚,我看你比较顺眼。”
非典的表情难以形容,最后他很严肃地说:“你知道你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结婚的意思啊,然后你看起来比较合我的眼缘。”
非典低头半晌,说
“你是我第二十九个或者第三十个相亲对象。”
我很佩服他相亲的频率……
“还有吗?”
“你了解我多少?”
“嗯,说实话,一点也不了解。”
“你要和一个自己一无所知的男人结婚?”
“嗯~~可以。”
“我曾经有个处了很多年的初恋。”
“然后呢?”
“我和只见过两次面的女人上过床。”
“……还有吗?”
……非典有点无语。
“我们结婚吧。”
“宁宁,你知道什么是婚姻吗?”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们的婚姻就不会是坟墓了。”
非典陷入沉默,送我回家的一路都没有再说话。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我们的婚姻不会是坟墓。不知道因为我们不相爱所以这句话不成立,还是我们不会允许让婚姻变成爱情的坟墓,到底非典听到的是哪一种意思?
我亲爱的王尔德说,男人因为无聊而结婚,而女人是因为好奇。他说得对,我很好奇,如果结婚了,是不是就可以忘记了,彻底?干净?
那天之后,非典还像以前一样和我联系,但是没有再提结婚的事。我偶尔也会想,是不是需要再相亲,但企划不断地微调,也没空再多想。
大约过了快一个月后的某个周六,我在看企划的样板,公司的人都在,非典发了条消息
“在哪?”
“公司。”
“周末加班?”
“是啊。”
一个小时后,我的眼前出现了非典,他捧着一大束紫色的玫瑰,单膝跪地,他说:
“宁宁,嫁给我。”
然后掏出一个经典的蓝盒子,打开来,里面躺着一枚蔓藤样的戒指。
我被这从天而降的意外怔住。是的,我是和他说过结婚,不过原本也没想过后面会怎么办。如果走在大街上,你随便对走过你身边的男人说:“喂,我们结婚吧”,他多半以为你是疯子或者是在做奇怪的问卷调查,可是万一那个路人回答你:“好啊”,你估计也会疯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