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的地点是附近的一个老公园,树木花草品类繁多,没太多雕琢痕迹。不少大爷大妈在里面打太极,有一个小足球场给孩子们玩耍,还有一片专属狗狗的区域。非常适合写生。
宋矜郁以前经常来这里画速写,哪怕吹吹风心情都会好很多。
看着球场里踢球的小孩子们,他没头没脑地想到一个问题。
——这周围从来也没建过篮球场啊。程凛洲那会儿是从哪抱着个篮球冒出来的?
“汪汪汪!”
“呜汪!”
“嗷呜!汪!”
耳畔传来一阵嘈杂的狗叫,学生们纷纷好奇扭头,是一只二哈在和杜宾龇着牙在吵架。
两只狗体型都不小,主人却是两个矮瘦的老奶奶,被自家狗子扯得直往前冲。无论是拽牵引绳还是安抚还是喝止都没用。
那杜宾身强体壮油光水滑,隐隐有挣脱牵引绳的趋势,胆小的学生吓得往后退了退。
“画你们的。”宋矜郁道了句,起身向着两只狗走了过去。
学生们眨巴着眼睛,看到他们的清瘦高挑的宋老师不怕被咬似的,气定神闲站进了两只狗中间。
他先是用腿碰了下杜宾,垂首和主人说了两句话,那杜宾就原地蹲坐了下来,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盯他。然后他转身挡了下哈士奇,哈士奇也蹲了下来,还用脑袋碰了碰他示好。
接着相安无事地告别了。
学生们:哇。魔法!
宋矜郁回来自己的长椅上坐下,就当没看到那些崇拜的目光:“再不画太阳落山了。”
“老师怎么做到的?教教我们呗。”有人和他撒娇。
宋矜郁:“只教第一个画好的。”
学生们立刻埋头苦画,调色盘和水桶搅出残影。
片刻之后,一个人拎着画架轻轻摆在了宋矜郁面前。
宋矜郁放下了手里的书,抬眸先扫了一眼画,还不待看向人,那人主动蹲了下来仰视他。
他从对方手中接过画笔,简单点评了几句,发现这人在走神。
于是画笔倒过来,笔杆抬起了男生的下巴。
“发什么呆?”
邬子烨挨着他的膝盖蹭了下,镜片后的眼眸黑亮如水洗过,开玩笑般道了一句:
“好想做老师的狗。”
宋矜郁微微眯起眼眸,正要开口,放在旁边的手机一震。
来电显示“爸爸”。
第15章 十八岁生日
黄昏时分。天空被晚霞染得斑驳浓郁。
宋矜郁车停在了校外的路旁,他的手指又按在了喉咙口,干涩的感觉比上次更强,下意识伸手去摸副驾前面的储物柜。
什么都没摸到。他想起来这不是那辆甲壳虫,而且他的棒棒糖只剩两根了,还没地方补货。
“宋矜羽,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宋成章不满的嗓音从话筒中传出来,“我让你帮二少爷恢复记忆,你和他提什么大学的事?你的大学和他有关系吗?”
宋矜郁嗯了一声表示在听,温和回答:“没有。”
宋成章继续斥责:“事情过去那么久了,你现在说又有什么用?你难道还指望能来程氏工作?”他以恨铁不成钢的语气道,“当初要是听我的话留在江城,还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次宋矜郁没答。
A市和江城一北一南,相距甚远。离开家去A大上学是他第一次依照自己的心意做决定,偷偷瞒了许多人。可惜最后还是没能留在那儿。
之后没过多久他又出国读了艺术。那是他最放纵的几年,怀着游戏人生的报复心态,课没上几节,背着画本和颜料满世界疯跑。
雪山,沙漠,热带雨林,非洲大草原……除了海上基本都去过。玩了一堆危险的极限运动,滑雪跳伞登山赛车,遇过雪崩和泥石流,吃错东西中过毒,大晚上被野兽围住帐篷。好几次差点没命,但又奇迹般化险为夷。
印象最深的是一次滑野雪摔晕过去,他浑身剧痛地趴在雪地里动弹不得,不知道是附近的居民还是和他一样偶然路过的旅客,及时把他从山上扛下去,送进了医院。
对方做好事不留名,宋矜郁没能获得救命恩人的信息,只依稀记得是一个很年轻的男性,把他从雪地上抱起来时喘息声有些颤抖。
那次之后他收敛了许多,尽量“爱惜生命”。
他还会提前说清楚,和途中遇见的合适的人开启一段恋情——牵手,拥抱,接吻,相伴体验不同的风貌,幻想成为当地人的一生,然后在旅途结束后干脆利落地分开。
这些,都和程凛洲无关。
直到差不多四年前。在F国。
……
昏暗迷离的酒吧,空气里漂浮着酒精和浅淡的香薰味,音乐鼓点沉重,遮掩了大部分的人声。
宋矜郁歪坐在吧台前,精心调好的酒被人抢走,粗鲁灌进喉咙,他只能咬下孤零零的橄榄。
“三个月,你该给点回应了。”棕发碧眼的混血男人将马天尼杯用力搁下,昂头,长出一口浊气,“我还从没有追一个人追这么久过。”
“我说过,不和同学恋爱。”宋矜郁嚼着脆脆的橄榄,涩得皱了下脸,“你要喝酒我请你,赛车也行,别的就算了。”
“我有未婚夫。”他伸出左手给对方看自己的无名指,上面有一个素圈戒指,“——看。”
那人冷笑:“你未婚夫知道你满世界和男人睡觉吗?”
宋矜郁不以为意。
首先他没睡,其次程廷峥还真知道。但这人太不礼貌,他懒得再和他啰嗦。
“不喝就算了。”宋矜郁往空杯子里吐橄榄核。因为太难吃还小yue了一下。
“骚货。”
这动作不知怎么刺激了旁边人的神经,旁边传来恶狠狠的一句。
宋矜郁皱眉望过去。
“我没耐心再陪你玩那些无聊的游戏。”对方彻底撕下了面具,盯着他眼底涌现暴戾的情绪,“今天我来这就是为了睡你,而且非睡不可。”
宋矜郁安静听着,搭在桌内侧的手指一伸,吧台里的人默默把一瓶啤酒倒着放在了他手上。
“你以为你装得很好么?高岭之花?只谈情不上床?”那人丝毫不觉,探身过来,向下抓握宋矜郁的大腿,“你瞒得了别人瞒不了我,你就是个欠艹的婊——”
酒吧迷离闪烁的光线中,混血男人的唇用力开合,宋矜郁清晰地看见在下一个音节发出前戛然而止,哐!
不是他动的手。
一道颀长挺拔的身影突然出现,像漫画分镜里的角色,一脚把按在他腿间的男人从斜角画格暴力踹出了边框,哐啷啷撞倒了身后的一排椅子。
整个酒吧都因此陷入了寂静,无数视线向这边投过来,连音乐都停了。
男生毫不在意,垂眼盯着地上挣扎起身的人,似乎准备随时补一脚。
他穿了件看不出logo的黑色牛仔外套,工装裤和帆布鞋,袖口捋上去一截,小臂修长,手腕处骨骼明晰,戴了一块适配的黑银色机械腕表,贵气又冷感。
宋矜郁视线上移……
嗯。
他刚刚还担心来人揍了这混血佬会收不了场,现在是不用了。
玻璃酒瓶在掌心旋转一圈,宋矜郁开盖喝酒。
……
没多会儿,身旁的座椅被拉开,收拾完残局的男生落座。
宋矜郁侧眸和他对上视线,斟酌了一下开场白。
“看你面熟,我们见过吗?”谁知,程凛洲先开了口,嗓音低冷。
“?”
宋矜郁一怔。这小子又不记得他了?
也对。
距上次某男高“索吻失败”都过去三年了,他出国后还染了个很不低调的发色。
眸中多了几分兴味,宋矜郁打量着对方长开后更深邃凌厉的眉眼——他时常觉得程凛洲长得很英俊渣男。就那种表面冷酷,从眼皮子下面看人,实则很坏很会玩的。
于是他问:“这是你们青少年搭讪的手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