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因为所有人都想看到这个人实现他理想的那一天。
尧新雪坐在桌前,耳朵戴着有线耳机,正反复地听着他们新一首的编曲,并且小声地哼唱着确认歌词。他在笔记本上改掉了好几行歌词,反复地哼唱、改变咬字的方法以确认韵脚。
桌上是杂乱无章的、仅有他们乐队的人能看懂的乐谱,他们用了两个晚上来决定一个段落应该如何表现。
唯一的窗户打下一束日光,仅仅打在尧新雪的身上。
从背后看过去,他蓝灰色的长发已经长得足以散落在椅子上,他的双手摆上桌面,身体随着音乐有意无意地轻轻晃动着,这个姿势和教堂中央双手合十在胸前忏悔的人们一样。
楚枕石直到看着尧新雪摘下耳机,才吊儿郎当地问:“队长,你是在祈祷吗?”
尧新雪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转头微微笑着看向他:“我是无神论者。”
黑羊乐队现在处于六进四的阶段,五天之后,就要再次演出。
尧新雪敲定了最后方案后,就直接带着人都去了排练室。
在推开排练室门的时候,尧新雪的目光不着痕迹地扫过尧新橙的手。
尧新橙注意到他的目光,像犯了错的孩子那样,有些羞恼地将手往身后藏了藏。
他从来都很听尧新雪的话,也没有碰水,加之受的只是皮外伤,尧新雪每天也都会给他上药,现在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这首歌叫做《Thequeen》,尧新雪既是作曲人,也是作词人。
他站在麦克风之前,看着薛仰春举起鼓棒,做歌曲开始的倒计时。
排练室由队员合租而来,是极狭窄的,而且租借的时间有限,每一次排练长达四个小时,每一小时之间只有五分钟的休息时间。
薛仰春打鼓主要依靠小臂力量,双踩则靠大腿的力量,每一次进鼓点的节奏时都极其用力,以至于每次打完一首歌,薛仰春都大汗淋漓——这是很漂亮的方法,却也极其消耗体力,极容易损耗身体机能。
尧新雪从随身带的包里拿出一条毛巾递给她,用着温和的、类似于开玩笑的语气:“这样打鼓会损耗身体,五年之后你不想玩鼓了吗?”
薛仰春开心地接过毛巾,随口道:“但是我已经习惯了呀。”
尧新雪望着她,眼底的笑意似乎淡了不少,他摇了摇头:“习惯是可以改的。”
薛仰春还想说什么,然而看到尧新雪冷静果决的眼神后,低了低头只是说:“好。”
紧锣密鼓的排练之后比赛的日子眨眼就到了,黑羊乐队也早已在地下街区名声大噪。薛仰春、楚枕石和尧新橙依次出场时,就迎来了观众的第一次尖叫狂潮。
三个人的配合天衣无缝,很快也就把场子热了起来。
尧新雪边整理着耳返,边将长发撩过耳后,从后台走出。
所有人在看到他出场的那一瞬间竟然全部站了起来,爆发出激烈的欢呼。
金色的灯光追着尧新雪的步伐,他高举起双手,扬着笑,仿佛尽情享受着这足以掀翻屋顶的尖叫和欢呼,优雅而不张扬。
完美的热场音乐里,薛仰春的鼓声作了极其流畅的过渡,毫不拖泥带水。贝斯手和吉他手甚至不需要对视,同样做了漂亮的配合。
干净的清音吉他如同流动的泉水,跳跃的饱满的贝斯音则如同丝线修饰着旋律,复合的鼓音相当抓耳,极具层次感的伴奏一下就抓住了听众的耳朵。
“耀眼光辉,彩绣锦锻。”
“群神的眷顾,你提裙走在伟大历史的台阶上。”
……
尧新雪唱出的第一个字时,全场保持了静默。他半垂着眼睛,缓缓地唱着。
歌词与歌词之间的气口极短,对主唱的演唱要求极高,然而尧新雪将这高难度的唱词演绎得漂亮无比,同样的,在多次转调之下,歌曲的听感得到了复杂而细腻的升华。
他本来长得就极其漂亮,视觉和听觉上,无疑都让在场的所有人得到了满足。
人声和伴奏声形成微妙而精准的错位,既克制,又动人。
黑羊乐队压轴登场,和前面五支队伍不同,他们的表演风格处于狂欢和精致之间,复杂跌宕的编曲之下,以尧新雪的独特嗓音为绝对中心,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张力,赋予了歌曲独一无二的叙事性。
表演者蛊惑人心,听者如痴如狂。
这座废弃已久的地下工厂在长达四个月的筛选赛里不断地迎来疯狂的踩踏和爆发式的欢呼,即使场地老旧、设备廉价,也源源不断地增加着听众。
指针音乐似乎只是把这里当作筛选赛的试验品,既没有大规模的宣传,也没有充足的投资。
真的有人会期待,在这个臭名昭著的“垃圾场”能杀出一支举世无双的乐队吗?
尧新雪仰起头,他的瞳孔中映着头顶老化的线路和微微震颤着的栅顶。
在尧新雪的眼底,这几秒无限地、无限地被拉长,他仿佛听到了螺丝“叮”地一声,从高空中飞进了狂热的人群里,整个巨大的葡萄架轰地一声散架,直接坠落下来。
那里正是楚枕石的位置。
千钧一发之际,尧新雪猛地扑向了楚枕石,他毫不犹豫地将楚枕石扣在身下。紧接着重物就轰然砸落在他的背上,身体被劈开的疼痛使得他闷哼一声。
欢呼声转瞬间便成了失控崩溃的尖叫,仿佛有无数人的声音涌来,在尧新雪的耳朵里不断放大。他的手指无意识地在地面上一点一点抽搐着,蓝灰色的长发铺在地上,被血染红,然后视线逐渐模糊。
在失去意识前,尧新雪挣扎了一下,他那填满血腥味的喉咙里发出可怕的咔咔声。蜂拥而至的人群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视线只是牢牢地锁在楚枕石完好无损的双手上——好几秒过去,仿佛终于确认了一件重要的事,他才彻底昏晕过去。
“新雪————!”
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喊道。
第11章
尧新雪醒的时候,只感觉到浑身剧烈的疼痛,骨头仿佛碎了一样,睁开眼睛时脑袋嗡嗡地持续在响,过了几十秒,他的双眼才能聚焦,看清眼前的事物。
这里显然是私立医院的高级病房,他的手边摆着一束百合花,身上已经换了病号服。尧新雪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摸到一圈绷带,发现手还能动之后,按响了旁边的铃。
一个男人几乎是在铃响的下一秒就走了进来,他很年轻,面容极为清秀儒雅,穿着米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修身长裤,看起来十分得体。因为常年严苛的家教,他即使只能依靠一根乌木拐杖,走路的姿态仍然赏心悦目。
在看到男人的那一刻,尧新雪就露出了一个笑容,他说:“好久不见,忆舟。”
贺忆舟听到他醒了就急不可耐地往病房里走,听到他的话之后,动了动唇,苦笑道:“不久了,你知道的,我一直在看着你。”
贺忆舟打量着眼前脸色苍白的尧新雪,即使是收了伤,尧新雪也依然漂亮,穿着病号服,让他看起来更加脆弱、易折了。
他蓝灰色的长发散落在雪白的床褥上,眼神温柔,闻言只是弯起眼睛。
贺忆舟看着这一幕,没由来地感到一丝痛苦和失望,然而他将这份情绪掩盖得很好。他坐在尧新雪手旁的凳子上,然后自然而然地拉起尧新雪的手,温声道:“还好受的伤不重,没有伤到脊椎和骨头,医生说静养几个月就好了。”
“嗯,谢谢,你又救了我一次。”尧新雪笑道。
贺忆舟看着他瘦削的身体,几乎有些不忍心地偏过了眼睛,叹气道:“新雪,这太危险了。”
“但我不得不做。”尧新雪只是回答道。
贺忆舟听到这句话只是勉力笑了一下,然后生硬地转开了话题:“爱乐乐团往家里寄了邀请函,是寄给你的。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去维也纳吧?”
他从百合花旁拿出一封镶着金边的邀请函,递给尧新雪,眼神温柔而殷切。
然而尧新雪甚至没有伸手去拿那封邀请函,他一动不动,只是厌倦般偏过了头:“是吗,不过我是不会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