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很痛苦,Omega应该也有悲伤的权利。
眼泪是无声的,但纪泱南知道白榆在哭,Omega的眼泪似乎总是很多,释放出的信息素让他受了伤的腺体感到无比躁动,直到温热的泪水一颗颗滴在他手背上时,他松开了白榆。
脚踩在阁楼空旷的地板上有着很强的噪音,纪泱南黑色的身影矗立在床边丝毫未动,白榆打了个冷颤。
“他已经不在了。”纪泱南轻轻闭上眼,随后告诉他:“你要学会接受。”
他早就告诉过白榆,他们之间,孩子并不重要,而所有的事情已经发生,沉湎过去没有任何意义。
白榆的脸快被眼泪淹没,嘴唇几乎被他咬出血,他发不出一丝声音。
不知道该怎么回纪泱南这句话,只是也想问问他,会因为孩子的离开而伤心吗?
这是我们的孩子,会有一点点难过吗?
但他很快就制止了这个想法,Alpha从来就没想过要一个小孩,这是他很早就知道的答案。
“对不起。”白榆开始跟他道歉,潮湿的睫毛早就黏在皮肤上,他闭着眼,脑子想的是Omega教规手册的第二条,他有些麻木地说:“我会做到的,请别生气。”
纪泱南在黑暗里的手指悄无声息地僵了下,他确实认为白榆应该早点接受这个事实,然而Omega的低姿态并没有让他感到高兴些,反而让他胸口的烦闷上了一个度。
未卜880
明天应该有
这本后面只会更狗血,现在也就洒洒水
追妻的前提是纪泱南肯定要做错事的,他不做错事追个啥,他是个完美的好人小榆干嘛要死遁,早就和和美美生三胎了(bushi)
已经加紧在赶进度了,争取早日写到小榆死遁
第四十三章 祈祷
那天晚上的风很大,可能又要下雨,白榆记得,每年夏季都会有一段持续很久的雨季,又热又闷,阁楼里属于Alpha的信息素不再浓烈,白榆以为纪泱南已经离开,他揉搓着潮湿的眼角,闭眼后,却在黑暗中听见了纪泱南说:
“你不想去别的地方,那就好好呆在这,不需要你做什么。”
他的声音像是风中被扬起的劲草,带着坚不可摧的韧劲,白榆的心跳缓慢而沉重。
Alpha告诉他:“哪都不要去。”
他听到了渐行渐远的脚步,阁楼的窄门被关上,与此同时玻璃窗哐当一声,剧烈的声响让白榆以为玻璃碎了,他睁开眼,屋外仍旧漆黑一片,窗外的树叶以不堪承受的幅度摇曳,那阵脚步像是踩在他心口,他感到自己仿佛快喘不过气。
他能去哪里,他哪里也去不了。
白榆又开始给妈妈写信,抽屉里泛黄的信纸似乎因为前段时间的回潮进了水汽,变得无比潮湿,他写得很费劲,没用力就会把纸划破,他写得格外小心。
妈妈,最近还好吗?
天气很热,要注意身体
弟弟肯定又长高了吧
少爷要订婚了,是个门当户对的Omega,他们很般配
我应该祝福他们,但我就是心里不舒服
我该怎么做呢?
妈妈,我很想你
他想告诉安筝,他也有过一个小宝宝,但最后还是用深深的笔墨划掉了,不开心的事还是决定不说。
白榆觉得他的玫瑰苗很可能救不回来了,他给土壤浇水的时候发现枝干从根部起有了断裂的痕迹,他不甘心,找来粗绳把快要折断的地方缠起来,并找来两块废弃的木板做支架,撑起那两朵摇摇欲坠的花苞。
他总怕他的玫瑰死在他不知道的时候,顶着大太阳蹲在花圃里就那么看着,不清楚玫瑰开花是什么样,他还没有见过,他的宝宝也没有。
好可惜。
纪明卓最近状态不怎么好,尤其是纪泱南在家的时候,他看见Alpha会经常性地抽搐,整个精神状态都临近崩溃,安明江带他去了一趟医院,治疗没什么效果又带回来,他几乎不下楼,吃饭都是管家送上去的。
边境战况焦灼,邮差在一周内接连送来两封信,收件人都是纪廷望,纪泱南也是,他很忙,或许是忙于一周后的订婚宴,白榆偶尔在家里看见他,他脸色都很沉,驻足在Alpha身上的视线不会太久,谁都没有主动开口说过一句话。
周六早上,乔帆宁再一次出现在家里的客厅,他来得匆忙,气喘吁吁的,额前的头发被吹得很乱,鼻尖都是汗珠,他看上去有些着急,说他父亲受了伤,去医院看过,做了简单的处理,就是不知道严不严重,纪廷望手里是今天一早刚送来的报纸,最大的板块报道着边境的战况,他最近烟瘾重了些,家里到处都是烟味。
“怎么会受伤?”
乔帆宁皱着眉说道:“倒也没什么,就是不小心被人伤着了。”
“他也是打过仗的人,还能被伤着。”纪廷望抬眸看着他说:“你让他注意好身体,别下周自己孩子的订婚宴都参加不了。”
乔帆宁听着这话莫名打了个冷战,猜不透纪廷望什么意思,他今天来本意也不是为了说父亲的伤,“谢谢纪叔叔,我会跟他说的,他也很期待我跟泱南的婚礼。”
纪廷望把报纸放在餐桌上,灭了手头的烟,“泱南不在家,在联盟政府。”
“哦。”乔帆宁能感受到纪廷望心情似乎不好,他说话都很小心:“那也没事,我前段时间找工匠定做了对银戒,拿过来给他,晚点他回来试试,要是不合适,应该还来得及改。”
“你费心了。”
乔帆宁对纪廷望一直都很畏惧,他从客厅中央退开几步,然后转过身直接往楼上跑。
这是他第一次来Alpha的卧室,进屋后的第一件事,先是关上房门,然后仔细地环顾一圈,装修很简单,床上的被子叠得很工整,靠近床边的玻璃窗很大,透出的阳光被切割成好几片落在地上,细小的灰尘颗粒在光线明亮的地方肆意飞扬,有一股常年住人的气息,他有些不受控地心跳加速,用鼻子轻轻嗅了嗅,闻见了淡淡的Alpha信息素,耳根处泛着薄红,似乎在为自己的行为害臊。
他转了个身,走到书桌前站定,一下子就发现了被放在最上面的手帕,水绿色的,他随手拿起来,质感很好,对着窗外的太阳,把手帕一整个在眼前摊开,阳光透不过手帕,他精致白皙的脸被蒙上一层阴影,注意力被手帕角落里的几个字吸引。
“纪泱南。”他一字一句地读。
他用手指轻轻抚摸着,那是用白色的丝线绣的,算不上很好的手艺,胜在规整,跟整个手帕倒是很搭。
他把带来的戒指从口袋里拿出来,对戒是用一个红色的小盒子装好的,里面是两枚同样款式的银戒,戒圈素雅又干净,他拿出其中一枚尺寸略大一些的,然后放在那块水绿色的手帕里,轻轻将它包裹好,越看越欢喜,最后手帕带着戒指一同放回了原位。
......
白榆去了教堂,他有很长时间没来这个地方,来得时间太早,没有几个人,这里似乎修缮过,或者是让人打扫过,焕然一新得让白榆有些陌生,他坐在最后一排,教导所的Omega成群结队地进来,他们一开始还会交头接耳地说些悄悄话,等神父出现便噤了声,白榆很久没做祷告,十字架后的彩色玻璃异常耀眼,他视线飘忽不定,最后盯着扇形的窗发呆。
刺激的光线让他不知不觉间眼眶湿润,他感到眼睛很疼,他又想起了时春,不知道时春的宝宝什么时候生,还是已经生了,他想,一定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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