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之间打败他的,很可能只是一个可笑的理由,赵知佑的守旧和懒惰。
很多品牌方送的首饰、衣服,赵知佑只有上镜才会穿戴,私底下穿戴得最多的,还是向晚以前给他买的东西。
赵知佑还有屯钱癖,那钱只要到了他账户里,就跟存了定期似的,除了必要的生存所需,就没见他拿出来用过,他自己也不喜欢买东西。
一件东西只要他习惯了,可以一直用,看来人也一样。
陈昭和兰若,都花了很大的力气,成为他生活里司空见惯的一部分,他们成了他守的旧。
而他这个真正的旧人,已经走得太远,面目模糊了,因为在分手之前,他根本不知道走进他的世界有多难,毕竟当初他只是给他一口饭吃,他就一直跟着了。
向晚眼前突然有些模糊,脑子嗡嗡的,好像被打了一个闷棍,却清楚又可怕地听到赵知佑带着笑意的一字一句,“明天就有空了。”“请你吃饭,当然是你最爱吃的。”
兰若不是很领情,不痛不痒地刺了他几句,最后赵知佑还是坐上了陈昭的车,朝兰若挥挥手。
赵知佑先陪着陈昭把新歌的舞编好,编排完已经到了后半夜,他却没有选择留下。
陈昭倒也不意外,没有过多挽留,赵知佑走后,他就躺到他的床上,把脸埋进他匆忙落下的外套里。
又不是第一天知道,郎心似铁。
今天是他着急了。
-----------------------
作者有话说:中华小曲库上线~
第90章
半夜回来, 兰若也没睡,穿着睡衣在书房整理稿件,赵知佑伸头进来看了一眼, 先一头扎进浴室洗了个澡。
进书房也是毫不客气地拨开兰若置于桌上的手,不请自来地坐上兰若的大腿, 把自己圈在他怀里, 才捉住他的手臂放回桌上原位,然后窝成个舒坦的姿势闭目养神。
兰若默不作声等他做完一整套动作, 才把他抱紧了,闻了闻他身上自己家的沐浴露味道,说:“还不睡, 净会找空子钻。”
赵知佑往后蹭了蹭他的侧颈, 闭着眼睛说:“你不想我吗?”
一直因为工作聚少离多, 他们见面的开场白经常是“想不想”, 说完想,后面的做才是重头戏,好不容易见面, 什么都不用想了, 只需要把思念交付于身体, 让身体互相传递温度, 在疯狂中沉默诉说沉积的欲/望。
所以赵知佑此话一出, 兰若就下意识地喉咙干渴, 像是条件反射,捏了捏他的左/胸。
“想。”
赵知佑跳了半个晚上的舞, 运动过量,胸/前正充血紧绷,而常年握笔的大手带着薄茧, 带着一些力道揉起来很舒服,赵知佑哼哼两声,握住他的手,带着他按照自己的节奏用力,连另一只手也没放过。
兰若边动作边亲吻他的后背,前后都给他照顾到位。
赵知佑很喜欢前调,所以他们的事前经常会花很长时间,等把他的扔子揉到软和,又足足热吻了五分钟,彼此都动情至极,兰若才找准位置,将自己埋进去。
抱着他颠了起来。
疾风骤雨间,修长的小腿晃晃悠悠地搭在了两边扶手上。
做完赵知佑要起身去睡觉,兰若不让,变魔术般变出一个小盒子,叫他自己打开。
赵知佑:“嗯?怎么突然送我东西?”
打开盒子前的第一个想法是,该怎么回礼呢?
对于送礼这件事,赵知佑一向觉得很没必要,他既不过节日也没有过生日的习惯,以前是太穷,后来是觉得没必要,在团里他也是严正声明自己不喜欢过生日。
如果每个人都跟他礼尚往来的话,光是脑细胞都得死一堆,他可是很爱惜自己的脑子的,这辈子都没怎么用过。
向晚倒是送过他不少东西,节假日和生日向晚都过得很有仪式感,赵知佑在他那也过了唯一的一次生日,那时的他倒是想还礼,奈何囊中羞涩,手头再宽裕也无法送他等价的礼品。
心塞了一阵子然后他决定做一个大胆的尝试,从喜好入手……于是他选择穿上一套情/趣制/服。
他至今记得向晚当时看着他那个惊艳又惊喜的表情。
好像他做的是一件特别伟大的事,好像这是一份多么珍贵的礼物。
这样的目光,可以说既满足了他的虚荣心,又让他找到了“礼尚往来”的通用解。
每次,向晚都很受用,看来他也知道从他身上是拔不出来一根毛的。
那现在,应该就不行了,
也许是赵知佑略有些苦恼思索的表情提醒了兰若,毕竟也一起生活了挺长时间,他也知道他跟他一样,不怎么送人东西,所以他说:“打开看看吧,回礼——就穿上你今天拍视频那套衣服吧。”
赵知佑把眼睛一下子睁圆。
这种感觉是什么呢,就好像上一张卷子的答案还可以照搬到下一张,上一任男友的通用解还可以世袭到下一任。
虽然完全不用动脑子,但是见鬼了,该不会这就是他人生的通用解吧,那很危险了,思想一下子滚到了道德滑坡的边缘。
好在他的脑子里很少停留思想这种东西。
兰若拍了拍他的脸蛋,心想:这只存钱罐精到底要存够多少钱,不花赚来干嘛,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
赵知佑迟迟不动手,兰若终于忍不住自己打开盒子,直接把那串漂亮的脚链给他的脚踝戴上了,这是他自己设计并亲手制作的,高价拍下的鸽血红宝石,在白色的肌肤上闪着艳丽的红。
然后,他看着这抹红随着行走晃荡着,看着链子的主人换下睡衣,穿上西装……
又酣畅淋漓了一番,这下赵知佑彻底精神了,竟然主动翻看起了兰若桌上的有字天书,有一篇叫《人物特性解析:首因效应——祝原对伽南的雏鸟情结》
光看标题就知道说得很好,赵知佑决定用此篇稿子作为自己之后接受人物采访的小抄,显得自己有点文化水平,小装一下。
可惜读书未半中道崩殂,看不到三个字便有些不耐,于是厚着脸皮请该文作者兰若出马。
赵知佑把稿子举到他面前,笑道:“爸爸念给我听。”
兰若正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好大儿”光滑的大腿,听到这声爸爸忽然一顿,面露难色,不自觉地动作规矩了起来,撤回一只手,精/虫不上脑的时候听到这种伦理梗很难不下意识地代入情境。
兰若清咳一声,接过稿纸,“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赵知佑也爱认字了,念来干什么?”
赵知佑理直气壮地说:“我要打小抄,以后媒体采访我就说这个。”
天下谁人不识君,的文化水平啊?
兰若意味不明地看他一眼,“那我祝你成功吧。”
这祝福好像不太走心,赵知佑懒得怼他,因为他很快就听睡着了。
上次那一点小小的插曲过去后,赵知佑减少了很多去陈昭家里的次数,更准确地说,是0次。
那间精心准备的房间空了,因为那是为弟弟准备的,如果他不是弟弟,或者说如果陈昭不把他当弟弟,那就没有再踏入的必要。
家人和亲情,对赵知佑来说,其实是分量很重的词,他不喜欢真正认定之后又反复变更,也不愿意一次次失去。
所以最好还是,跟情爱区分开来。
终于,在一天深夜里,陈昭开了一夜的车到他工作的地方,到他面前亲口承认,“小佑,无论如何,我都只是你哥哥。”
见赵知佑不说话,他又扯了扯嘴角,自嘲道:“你也体谅一下哥哥吧,男朋友再好,在当哥哥的看来,也是拱白菜的猪,说话难听了点,你就要跟我闹翻吗?”
赵知佑看着陈昭,看他清明坦荡的眼睛,也松了一口气,看来是他想错,摇摇头,主动伸手去握他冰凉的手,“没闹翻。”
陈昭揉他的脑袋,掩盖自己泛红的眼眶,声音却不显真正的情绪,“好了好了,哥哥要饿死了。”
这阵子确实是忙了点,为表歉意,他请陈昭吃了一顿大餐,又陪他逛了逛当地的夜市和古镇,最后把疲惫不堪的他带回自己的酒店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