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女尊]锄下有火_作者:孢子叶球(30)

2018-01-02 孢子叶球

  民兵队的姑娘们都同意了要安置秋花香,但具体方法却莫衷一是。有人觉得继续让他住在这房子里就行了,有人却说房子里的东西都分给大家了,秋花香一个人住在这房子里也没吃没喝,照样活不下去。又有人说那就给他留下些粮食和锅碗瓢盆之类的必需用品不就好了,但同时却又引出了别的问题:粮食吃完了怎么办?他以后靠什么维生?

  民兵队员王无草认为应该给秋花香找一份活儿干,但别的姑娘并不是很同意。一方面,她们觉得民兵队没有义务服务于汉奸的儿子;而另一方面,另外一个姑娘指出,给秋花香找份儿活儿基本就相当于是让他去别人家里当仆人——因为在这种小农社会中男人只能在家里做些养鸡烧饭或是缝缝补补之类的事儿——这不就相当于是变相地把他卖到别家当丫鬟了么?

  当时农村的人们还不能充分地理解男人也可以从事体面的工作,主要原因恐怕是由于生产力低下,种地还是农村人最主要的谋生手段,村里并没有什么工作可以提供给无法从事女人一样的耕地工作的男人们。即使那些地主家里买了丫鬟,他们的劳动也不受到普遍的认可,因为他们看上去并没有产出什么产品,只是做些“服侍人”的工作。这种工作被认为是不能与在地里干活儿种粮食相提并论的。

  也有几个比较愤慨的民兵姑娘认为就应该让秋花香去当丫鬟,他母亲让那么多普通农民失去土地,让那么多男孩儿被迫当了丫鬟,之后还强|奸他们,现在让她的儿子给别人当丫鬟都算是好的。

  然而李有河再次向民兵队员们强调了,秋云山是秋云山,秋花香是秋花香,不能为了惩罚秋云山而害了一个本身并没有犯错误的男孩儿。

  注释:

  ①基于当时农村生产力低下的考量,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地主家里有价值的东西不太可能足够分给全村人手一件,但由于在这次分东西的活动中还有许多群众(因惧怕伪军或国民党的报复等原因)没有参与,所以有剩下也是正常的。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在下在外地,大概有大约一星期是更不了的_(:з」∠)_

  ————(脑补小剧场)————

  (讨论如何安置秋花香讨论了半天也不出结果)

  无草:我有个办法。

  众人:什么办法?

  无草:把他嫁给秋会计不就好了,他肯定乐意。

  秋穆:这样不好吧?

  有河、兴满……等等许多姑娘:不好。

  众人[内心]:秋会计是大家的( ̄へ ̄)

  ————(在一汽解放公司的分割线)————

  ————(参观完一汽轿车公司和技术中心的分割线)————

  ☆、第十九章:劝说

  民兵队里的姑娘们虽然名义上是承认了秋花香是独立于汉奸秋云山和她那个恶毒的续弦夫郎的人,但由于几千年来的传统观念和目前男孩子在中国农村地区扮演的角色,大家还是不太能够理解,这个男孩儿怎么就能够脱离“汉奸的儿子”这个身份了呢?以及,他如果真的脱离开这个身份,究竟该怎么生活呢?

  即使是在丘阳算是思想最先进的民兵队员们,也无法想象一种男孩子和男人脱离他们的母亲、妻主或是姐妹独自生活的情形。或者说在丘阳“正常”的观念来看,这对于男孩儿而言不是一种可选的生活方式,而是彻彻底底的悲剧。

  不过虽然心理上不太能够认同,姑娘们还是讨论出了一种大家都认为妥当的安置方式。民兵队员们最终决定把秋云山的这座院子征用为新村公所①的所在地——因为全村可能只有这里的屋子最牢固,不用担忧刮风下雨要经常修补——而让秋花香继续留在这院子里住。他可以在村公所干些活儿,这样便也有了一份儿能养活自己的工作。

  现在还没有开始组建新的村公所,不过这件事儿是肯定要做的。民兵队的姑娘们都还有各自的粮食要收、地要种,不可能再这么连着民兵队和村公所其他部门的事儿一起做了。在秋收以前,村公所必须要成立好并且开始发挥作用,赶走鬼子之后大家还得好好促进生产呢。

  民兵队的会开完之后,姑娘们都赶紧各自回家吃饭了,民兵队长张兴满、副队长李有河到秋云山家的厢房里找秋花香去谈他以后的安排。秋穆由于需要和李有河一起回家,故而也跟着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