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高从拎着这个口袋,和秋穆一起进了里屋。先从她自己的卧室“扫”起,翻箱倒柜地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倒腾了出来。
对于王高从家,秋穆认为倒不应当像抄秋云山家那样把所有能用的物品都搬空。王高从不是汉奸,从理论上她没有犯罪,而放高利贷等等行为也只不过是地主阶级惯有的恶行而已,并不是她个人的选择。因此,她主要应当上交的是那些用不到的农具、奢侈品和多余的钱财,而其他生活用品则可以予以保留。
而事实上,从王高从自己的卧室里也没翻腾出来多少了不得的东西,其中最值钱的应该算是一支镶金的钢笔,看上去是某个国民党官员送给她母亲的纪念品。
之后,王高从又命令她弟弟把他屋里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那男孩儿看上去才十四五岁的模样,对他姐姐十分顺从,不一会儿便捧着一个盒子出来了。王高从看了看那盒子里的东西,又觉得不放心,而自己进到弟弟的闺房里又找了一圈儿,又不知从哪儿抠出来了两块儿银元。
“姐,那是我拿来垫床脚的。”男孩儿有些不高兴地说道。
“哎呦,败家小子。”王高从斥责他道,“你垫个床脚还要用银元了?你怎么不用金子做个鞋底儿啊!去把大哥那屋的东西也收收,快去!”
注释:
①根据《翻身》记载,这种过火行为在张庄及附近村庄都很普遍。由于历史上农民起义不是彻底打倒统治者就是被残酷镇压的经验,普通群众在反对封建地主制度的时候都丝毫不惮使用暴力,并且具有要把事情做绝的习惯,以避免对方东山再起进行报复。
②解放以前的农村地区女性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因此本文设定此时丘阳普通男性(除了寡夫可以代表去世的妻主之外)同样不能获得土地所有权。但秋穆在计算人均时是把男人计算在内的,由于是按照每户人数划分土地,男人应得的土地被划分到他们所在的家庭中,所以大体上分配结果不存在出入,只有少数那些给地主家当丫鬟的男孩儿实际上没有分得土地。
☆、第二十八章:没找到
那男孩儿有些不情愿地把盒子里的东西倒进王高从拿着的袋子里,又进到大哥屋里继续找东西去了。
和王高从一起在门外等着,秋穆问道:“你都对家里人讲好了?这些东西要拿去交公?”
王高从摇了摇头,有些无奈地说道:“没有。如果我之前说了,那这时候肯定什么东西都翻不出来。老实讲吧,我家里这些男人还相信国军会回来保地主、镇压农民呢。”
“也难怪,之前历来不都是这样。”秋穆笑着说道。
“之前那是之前,能跟现在比嘛?”王高从说道。这话里固然有奉承的成分,但也是陈述一个真切的现实:只要仔细看看就会知道,现在这场由共产|党领导的工农革命,已经绝非之前那些农民起义可比了。
“那你要怎么跟家里人交代呢?”秋穆又问道。
面对这个问题,王高从却不由得叹了口气:“我还没想好。要是我爹知道了,非得打死我不可。”
她又抬眼望向秋穆,故作可怜地说道:“秋主任,到时候你得让民兵队保护我呀!”
秋穆被她逗笑了:“民兵队可不归我管,你得去找福山。”
她俩正说着,就见到王高从的弟弟从房间里出来了,把手里的盒子递给王高从,说道:“我就找到这么多。”
秋穆看了一眼,这回翻出来的东西还没有之前翻出来的一半儿多,也全都是些相对来说没那么值钱的棉布头儿①、银首饰和陶制的小摆件儿等等。
“怎么才这么点儿?”王高从问道,“我记得大哥的嫁妆②里有一套金首饰,应该就在他屋里啊?”
“我没见着。”男孩儿说道,把盒子往王高从怀里一怼,那意思是让她自己去找。
王高从只好自己到她哥哥屋里找东西。她或许以为是弟弟不满于她刚才拿了他垫床脚的银元才不想好好找东西,然而秋穆却心生一股隐隐的担忧。
她正担心这房子里真正值钱的东西会不会已经被王高从的父亲和哥哥转移走了,却看见王高从的弟弟依旧站在她面前望着她,见她看过去,还故意眨了眨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要说比起秋花香,王高从的弟弟的穿着和神态才更像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他身上穿着浅蓝色的衣裙,上面还用蓝线和银线绣着某种看上去像是月季的图案,一头油光水滑的黑发梳得整整齐齐,仔细地插着一把银制的小梳子,那小梳子上面还镶了一块儿橙红色的玛瑙。而这男孩儿白里透红的脸颊也说明了从小生活条件的优越。而他的眉眼长得很清秀,神情中带着活泼可爱的天真,也颇有几分仿佛仗着出身就可以在丘阳为所欲为的骄气。